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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回归人员社区保护协会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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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秉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1994年第3期42-43,共2页
回归人员系指缓刑、假释、保外、刑满释放和解除教养人员的统称。 社区保护协会,是运用国家的法律,政策和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和调动社区内各种组织和力量的作用,对回归人员的就业教育等进行统一的组织和管理,对其合... 回归人员系指缓刑、假释、保外、刑满释放和解除教养人员的统称。 社区保护协会,是运用国家的法律,政策和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和调动社区内各种组织和力量的作用,对回归人员的就业教育等进行统一的组织和管理,对其合法权益进行有效的保护。创建社区保护协会,是巩固和强化改造成果,稳定社会秩序,防止和降低重新犯罪的有力措施,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回归人员 保护协会 治安综合治理 改造质量 罪犯改造 帮教工作 社会秩序 社会知名人士 预防犯罪 刑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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