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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就业年龄歧视之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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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清生
苏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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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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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宁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122-129,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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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法之社会权基础理论研究”(19BFX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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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劳动就业中年龄歧视普遍存在,但立法并未禁止,学界对此关注度不高。认可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立法缺位的理由不成立,因为促进中高龄者就业不会挤压低龄者的就业机会,年龄也非衡量劳动者可雇佣性的最佳标准,就业年龄歧视与其他类型歧视的危害性相当。禁止就业年龄歧视是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需要,是国家应对老龄化政策实施的客观需求,更是中高龄劳动者个人权利的必要保障。我国立法应以禁止就业年龄歧视为原则,以特别情形为例外。禁止就业年龄歧视实现的关键是,提高中高龄劳动者的可雇佣性,确立中高龄劳动者解雇保护制度以避免歧视型解雇发生,确立税收优惠等制度以适当补偿用人单位,并以劳动公益诉讼制度为受歧视中高龄劳动者拓宽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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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禁止就业年龄歧视
中高龄劳动者
劳资利益平衡
老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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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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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模式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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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瑜
李宝静
苏天慈
徐明晨
荆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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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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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
2020年第10期0294-029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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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项目编号:20181495)。青岛西海岸新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模式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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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基层地区由于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 , 因此也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难点所在。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关系逐渐复杂化,村居民越来越多地产生法律服务需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制度成为国家法律制度与基层生活的一座桥梁,将国家法治化管理延伸至村间民居。本文将以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为例,剖析制度内容与特色,梳理目前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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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法律援助服务
创新
问题
完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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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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