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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根源再认识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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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兆城 《中国商界》 2009年第8期280-281,共2页
我国传统合同法领域,一直将以意思表示为核心的意思说作为合同效力根源的唯一解释,近年来出现了信赖说、折衷说等一系列新学说.笔者采用学理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从传统合同效力根源的学说入手,分析了各学说的内在关联性和优缺点,进而... 我国传统合同法领域,一直将以意思表示为核心的意思说作为合同效力根源的唯一解释,近年来出现了信赖说、折衷说等一系列新学说.笔者采用学理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从传统合同效力根源的学说入手,分析了各学说的内在关联性和优缺点,进而提出了关于合同效力根源的认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效力根源 学说 比较研究法 意思表示 分析法 折衷说 优缺点 唯一解 合同法 关联性 认识 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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