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莱州市劳动局采取措施 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
- 1
-
-
作者
莱劳办
-
出处
《山东劳动》
1999年第6期18-18,共1页
-
文摘
为贯彻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精神,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调动企业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莱州市劳动局自去年以来,根据《劳动法》、《公司法》、《山东省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对企业工资分配加强宏观调控,实行分类管理。一、工资总额的确定形式 1.国有、集体企业和国有(集体)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及股份合作制企业。
-
关键词
工资分配
莱州市
工资总额包干
集体企业
企业职工
利益关系
健康发展
正确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
按劳分配
-
分类号
F249.24
[经济管理—劳动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