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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五年制和六年制小学语文第二册教学要求与教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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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萃乃珍 《辽宁教育》 北大核心 1994年第3期26-29,共4页
一、教学要求 (一)复习巩固汉语拼音。能做到熟练拼读或直呼音节。能利用汉语拼音帮助识字、阅读、学习普通话,在造句、写话中遇到不会写的汉字能用拼音代替,复习巩固汉语拼音,是指在整个学期的教学中,要利用各种机会,使学生牢固掌握声... 一、教学要求 (一)复习巩固汉语拼音。能做到熟练拼读或直呼音节。能利用汉语拼音帮助识字、阅读、学习普通话,在造句、写话中遇到不会写的汉字能用拼音代替,复习巩固汉语拼音,是指在整个学期的教学中,要利用各种机会,使学生牢固掌握声母、韵母和学过的音节。要求熟练拼读的班级,识字时学生能够较快较准地读出生字的音;在阅读时遇到不认识的字,拼读—下音节,就能很快克服阅读中的障碍;在阅读或说话中能用汉语拼音纠正方言,准确地说普通话。要求“直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汉语拼音 教学要求 义务教育 小学语文 基础训练 普通话 五年制 识字教学 六年制 说话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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