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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警察证人出庭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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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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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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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争议解决》
2024年第3期170-176,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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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目前的法律界,对于警察能不能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一直存在争议。但是这个争议往往是存在于大陆法系国家,在英美法系国家,警察出庭作证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认为警察有义务并且有责任与其他证人一样,在法庭上进行宣誓作证。但是在大陆法系国家,虽然已经出现了对于警察出庭作证的相关法律规定,但是在我国各地实际应用上,警察不出庭作证仍然是相当普遍的,这不仅仅是监管力度不到位的原因,也有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身份问题、警察对于自身定位尚不清晰等等的原因。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大力推动法治建设,让审判逐渐从封闭变得公开,从隐蔽变得透明,使得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变得平等。警察作为侦查人员,第一手接触案件有关事实,他们出庭作证有利于还原事实真相,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舆论或者道义的角度上,可以还被告一个清白,为实现实体正义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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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证人
警察证人制度
实体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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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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