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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开发商的四大“捂盘恶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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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琳霞 任士可 《武汉建设》 2006年第3期36-36,共1页
9月6日,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宣布,将联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行为在内的六类违法违规行为将成为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业内人士指出,在"... 9月6日,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宣布,将联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行为在内的六类违法违规行为将成为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业内人士指出,在"拿到预售许可证10天后必须开盘"的硬性规定下,仍不排除有开发商违规操作,以变相捂盘来规避政策。所以,购房者应看清开发商各种变相捂盘的手段,不要盲目出手。"其实现阶段有些捂盘开发商追求的并不是价格的上涨,而是一种规避政策风险的方式。"7日,上海荒岛房地产工作室市场总监冯伟指出,如今最常见的捂盘手段就是分批分次的领取预售许可证,这样开发商可以主动调整项目的开发和销售节奏,政策一有变动就可调整销售价格,随变化满足市场需求。"当然目前也不乏有一些故意捂盘的开发商。"冯伟表示目前市场上的捂盘手段无外乎以下四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销售周期 实现阶段 捂盘惜售 房地产交易 土地稀缺 折旧费用 租金水平 银行利息 市道 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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