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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消费品、药品抑或烟草制品:电子烟产品的规制路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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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佳艺 《医学与法学》 2022年第4期58-64,共7页
电子烟产品危害健康;监管的推进及法治化,需明确规范属性和规制路径;国际上将其作为烟草制品和药品监管的两种路径;其合理规制需要平衡其销售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与民众健康权受其侵害之间的冲突;规制路径应对接我国控烟政策和烟草专卖制度... 电子烟产品危害健康;监管的推进及法治化,需明确规范属性和规制路径;国际上将其作为烟草制品和药品监管的两种路径;其合理规制需要平衡其销售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与民众健康权受其侵害之间的冲突;规制路径应对接我国控烟政策和烟草专卖制度,原则上应将之作为烟草制品监管,但对其中宣称具有健康功效的则应作为药品监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子烟产品 烟草制品 利益冲突平衡 规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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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受体阻滞剂联合他汀类药物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的研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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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炜杰 蒋佳艺 张相宜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医药卫生》 2022年第9期199-201,共3页
慢性心力衰竭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心脏疾病,疾病可以发生于任意年龄阶段的患者身上,多表现为呼吸困难、乏力等,患者在病发后会丧失工作或自主生活的能力,慢性心力衰竭发生几率较高,是大部分心血管疾病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临床对于该疾病的... 慢性心力衰竭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心脏疾病,疾病可以发生于任意年龄阶段的患者身上,多表现为呼吸困难、乏力等,患者在病发后会丧失工作或自主生活的能力,慢性心力衰竭发生几率较高,是大部分心血管疾病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临床对于该疾病的治疗原理为早期改善心力衰竭,将其转变为代偿期,促使心功能及体征恢复正常。目前,药物治疗乃慢性心力衰竭的一种重要干预方式,β受体阻滞剂可以与β肾上腺素受体进行有机结合,能够降低体内神经质和儿茶酚胺对身体的危害,提高心肌收缩功能,达到重塑心肌的目的,有效阻止交感神经激活,对改善心肌功能具有良好效果,达到降低慢性心衰的致死率。他汀类药物不仅具有良好的调脂功效,而且还能改善患者内皮功能,对血小板的聚集和血栓的形成,具有强大的抗炎功效,对治疗慢性心衰效果良好。将β受体阻滞剂联合他汀类药物能够显著提升临床治疗效果,促进患者和心肌功能恢复。本文首先分析了慢性心力衰竭的发生机制,之后介绍了慢性心力衰竭治疗的意义,最后对慢性心力衰竭患者的用药治疗进行了详细讨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Β受体阻滞剂 他汀类药物 慢性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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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蒿鳖甲方抗肿瘤炎症反应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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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钱晓丹 王增 +3 位作者 张佳丽 胡志娟 蒋佳艺 周慧君 《中草药》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65-69,共5页
目的考察青蒿鳖甲方对肿瘤炎症反应的干预作用,分析其干预作用的量效关系以及君药青蒿及青蒿鳖甲组合在全方中的作用。方法 S180荷瘤小鼠随机分为青蒿组(1.5 g/kg),青蒿鳖甲组合组(1.5 g/kg),青蒿鳖甲方低、中、高剂量(0.75、1.5、3.0 g... 目的考察青蒿鳖甲方对肿瘤炎症反应的干预作用,分析其干预作用的量效关系以及君药青蒿及青蒿鳖甲组合在全方中的作用。方法 S180荷瘤小鼠随机分为青蒿组(1.5 g/kg),青蒿鳖甲组合组(1.5 g/kg),青蒿鳖甲方低、中、高剂量(0.75、1.5、3.0 g/kg)组及模型组,每天ig给药1次,连续给药10 d。停药后称各组小鼠肿瘤质量,免疫组织化学法与Western blotting法检测肿瘤组织中环氧合酶-2(COX-2)、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蛋白表达,HE染色、光学显微镜计数白细胞,ELISA法测定荷瘤小鼠血清中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白细胞介素-1β(IL-1β)、前列腺素E2(PGE2)水平。结果青蒿鳖甲组合较单一青蒿有更强的抑瘤作用和较强的PGE2抑制作用;青蒿鳖甲方明显升高细胞因子TNF-α、IL-1β水平,明显抑制COX-2、VEGF蛋白表达和肿瘤生长;青蒿鳖甲方低、中、高剂量抑制肿瘤生长的作用无明显量效关系。结论青蒿鳖甲方通过对TNF-α和IL-1β的调控作用干预肿瘤炎症反应,进而产生抑制肿瘤生长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青蒿鳖甲方 青蒿 S180肉瘤 肿瘤炎症反应 环氧合酶-2 前列腺素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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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的基础及限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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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佳艺 《私法研究》 CSSCI 2017年第2期97-112,共16页
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罗马法中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三、委托合同信赖基础的现代转型与任意解除权之限制四、合同利益考量与任意解除之限制五、委托合同的类型化处理与合理限制手段六、结论一、问题的提出我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 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罗马法中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三、委托合同信赖基础的现代转型与任意解除权之限制四、合同利益考量与任意解除之限制五、委托合同的类型化处理与合理限制手段六、结论一、问题的提出我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了委托合同当事人的任意解除权,当事人可以行使任意解除权,解除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不可归责的事由除外。任意解除权构成契约严守原则(pacta sunt servanda)的例外情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委托合同 当事人 受托人 罗马法 任意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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