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罗马法中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三、委托合同信赖基础的现代转型与任意解除权之限制四、合同利益考量与任意解除之限制五、委托合同的类型化处理与合理限制手段六、结论一、问题的提出我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罗马法中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三、委托合同信赖基础的现代转型与任意解除权之限制四、合同利益考量与任意解除之限制五、委托合同的类型化处理与合理限制手段六、结论一、问题的提出我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了委托合同当事人的任意解除权,当事人可以行使任意解除权,解除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不可归责的事由除外。任意解除权构成契约严守原则(pacta sunt servanda)的例外情形。展开更多
文摘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罗马法中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三、委托合同信赖基础的现代转型与任意解除权之限制四、合同利益考量与任意解除之限制五、委托合同的类型化处理与合理限制手段六、结论一、问题的提出我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了委托合同当事人的任意解除权,当事人可以行使任意解除权,解除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不可归责的事由除外。任意解除权构成契约严守原则(pacta sunt servanda)的例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