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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纠纷调处的“脱警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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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勇
蒋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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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兰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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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68-79,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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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智慧治理背景下预测性警务实施的法治化研究”(2021JCZFYB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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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脱警察化”历史进程下,警察任务不断限缩,只有在协助私权保护以及危害预防的任务构造下警察才可以有限介入私权纠纷。当前,在我国纠纷调处的制度实践中,警察权呈现出了积极干预主义的倾向,表现为纠纷受理的警察前置主义,纠纷调处过程的警察权在场以及纠纷裁断的警察权威保障。纠纷调处中警察任务的扩张,一方面是由于纠纷调处的资源配置失衡导致调处路径上的依赖;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安机关与其他调处主体在功能上的同质性与维稳过程中的异质性。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目标引领下,纠纷调处的“脱警察化”仍有必要,其路径包括以危害概念为核心,实现纠纷调处任务的“脱警察化”;以权能配置为抓手,实现纠纷调处职权的“脱警察化”;以资源分配为保障,实现纠纷调处平台的“脱警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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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纠纷调处
脱警察化
协助私权保护
危害预防
有限警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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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ispute mediation
de-policing
assisting private rights
harm prevention
limited police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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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1.4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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