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关于病案引入刑事诉讼证据之我见
1
作者 陶毅 蒋桓 《中医药管理杂志》 1994年第2期48-50,共3页
关于病案的法律作用,有几种观点,其中一种认为它是法定的法医学文件,是定案和量刑的有效证据。笔者认为值得商榷。 病案不是法医学文件,“法定”二字更无依据。临床医学属于自然科学范畴,而临床法医学是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与犯罪等问... 关于病案的法律作用,有几种观点,其中一种认为它是法定的法医学文件,是定案和量刑的有效证据。笔者认为值得商榷。 病案不是法医学文件,“法定”二字更无依据。临床医学属于自然科学范畴,而临床法医学是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与犯罪等问题,二者区别在于目的和任务等三个不同点。 病案是定案和量刑的有效证据这一提法,有悖于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医院的病案是法医学鉴定的依据之一,但不能作为鉴定结论。只有法医学鉴定,才是法律诉讼证据。司法实践证明,把医院病案诊断作证据使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证据 法医学鉴定 刑事诉讼法 证据使用 临床法医学 医院病案 伤害案件 造作伤 人体损伤 轻微伤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