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毒品来源存疑案件的证据审查
1
作者
谢璐凯
蔡时强
《人民司法》
2017年第17期4-6,共3页
【裁判要旨】在毒品犯罪案中,毒品实物不属于直接证据,不能天然建立与被告人的客观联系,需要以勘查笔录、扣押笔录等证据为媒介,通过印证的证明方式建立与被告人的联系。对于毒品来源存疑的案件,应本着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人的原则,...
【裁判要旨】在毒品犯罪案中,毒品实物不属于直接证据,不能天然建立与被告人的客观联系,需要以勘查笔录、扣押笔录等证据为媒介,通过印证的证明方式建立与被告人的联系。对于毒品来源存疑的案件,应本着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人的原则,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存疑案件
毒品来源
证据审查
被告人
毒品犯罪
直接证据
证明方式
笔录
原文传递
题名
毒品来源存疑案件的证据审查
1
作者
谢璐凯
蔡时强
机构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出处
《人民司法》
2017年第17期4-6,共3页
文摘
【裁判要旨】在毒品犯罪案中,毒品实物不属于直接证据,不能天然建立与被告人的客观联系,需要以勘查笔录、扣押笔录等证据为媒介,通过印证的证明方式建立与被告人的联系。对于毒品来源存疑的案件,应本着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人的原则,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断。
关键词
存疑案件
毒品来源
证据审查
被告人
毒品犯罪
直接证据
证明方式
笔录
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毒品来源存疑案件的证据审查
谢璐凯
蔡时强
《人民司法》
2017
0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