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公私财物” 被引量:1
1
作者 薛丰民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05-109,共5页
"公私财物"不等于"公私财产"。德国、日本、法国刑法上的"物"都是以民法上的"物"为核心的,我国刑法上"公私财物"也必须以民法上的"物"即有体物为核心,同时应当考虑本国刑... "公私财物"不等于"公私财产"。德国、日本、法国刑法上的"物"都是以民法上的"物"为核心的,我国刑法上"公私财物"也必须以民法上的"物"即有体物为核心,同时应当考虑本国刑法体系的设置,对无体物进行限制解释。同时,运用类型思维对财产性利益和虚拟财产进行考察,明确财产性利益和虚拟财产并非一定属于该罪中的"公私财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私财物 有体物 财产性利益 虚拟财产
下载PDF
论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 被引量:2
2
作者 薛丰民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4期60-63,共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了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地位。以此为视角,针对社区建设,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方式、对象以及非监禁刑适用率低等问题展开论述,以期对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关键词 社区矫正制度 社区建设 执行主体 执行方式 执行对象
下载PDF
刑法修正案(九)的立法理念 被引量:1
3
作者 薛丰民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53-56,共4页
刑法修正案(九)虽然在学界遭到许多争议,但是抛开争议,其体现了当代中国刑事司法进程中的诸多重要理念。宽严相济、行为规范、民生刑法都是该修正案体现的主要理念。
关键词 宽严相济 行为规范 民生刑法
下载PDF
非法集资犯罪若干问题研究——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切入点 被引量:9
4
作者 陈家林 薛丰民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53-58,共6页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非法集资活动的刑法规制更为明确,但是学界对此司法解释看法不一。我们必须首先明确通过《刑法》规制的非法集资行为的范围,重新审视非法集资行为的认定...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非法集资活动的刑法规制更为明确,但是学界对此司法解释看法不一。我们必须首先明确通过《刑法》规制的非法集资行为的范围,重新审视非法集资行为的认定方法,明确非法集资行为的四个特征并不是简单的并列关系;其次厘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关系;最后对司法解释中推定非法占有目的的客观标准进行正确认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集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集资诈骗罪 非法占有目的
下载PDF
对盘活乡镇企业资金有效途径的思考
5
作者 陶宏绣 薛丰民 《广西农村金融研究》 1989年第9期34-35,共2页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资金需求量不断扩大和总量相对不足的矛盾,在短时期内看来不可能根本改观,去年四季度以来,宏观紧缩,银根抽紧,资金奇缺的矛盾进一步暴露。在这种形势下,如何盘活乡镇企业资金,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清理搞活已经形...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资金需求量不断扩大和总量相对不足的矛盾,在短时期内看来不可能根本改观,去年四季度以来,宏观紧缩,银根抽紧,资金奇缺的矛盾进一步暴露。在这种形势下,如何盘活乡镇企业资金,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清理搞活已经形成的不合理资金占用,促其走上正常资金循环周转的轨道。 ——运用行政手段。行政手段是清理搞活乡镇企业已经形成的不合理资金占用的重要手段。在运用行政手段方面:一是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县、乡两级都要成立清理搞活乡镇企业不合理资金占用的领导小组,乡一级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乡镇工业的乡长担任,组员由乡工业公司、税务所、营业所、信用社、财管所等单位领导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调查了解本地乡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特别是乡镇企业不合理资金占用情况及形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乡镇企业 资金占用 清收工作 有效途径 管好用活 资金管理 领导小组 供销 资金使用情况 行政手段
下载PDF
射阳农行实施相对独立核算取得明显成效
6
作者 薛丰民 《经济师》 1998年第2期90-90,共1页
射阳农行实施相对独立核算取得明显成效●薛丰民自1996年以来,在上级行的领导下,为加快转轨、加快发展,努力提高商业化经营和管理水平,射阳农行围绕抓“三基”,对基层处所全面实施了“分灶吃饭”,推行以利润为核心的相对独立... 射阳农行实施相对独立核算取得明显成效●薛丰民自1996年以来,在上级行的领导下,为加快转轨、加快发展,努力提高商业化经营和管理水平,射阳农行围绕抓“三基”,对基层处所全面实施了“分灶吃饭”,推行以利润为核心的相对独立核算办法,较好地激发了基层处所的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业银行 会计 独立核算 山西
下载PDF
对盘活乡镇企业资金有效途径的思考
7
作者 薛丰民 陶宏绣 《江苏农村金融》 1989年第6期41-42,共2页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资金需求量不断扩大和总量相对不足的矛盾,在短时期内看来不可能根本改观,去年四季度以来,宏观紧缩,银根抽紧,资金奇缺的矛盾进一步暴露。在这种形势下,如何盘活乡镇企业资金,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清理搞活已经形成...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资金需求量不断扩大和总量相对不足的矛盾,在短时期内看来不可能根本改观,去年四季度以来,宏观紧缩,银根抽紧,资金奇缺的矛盾进一步暴露。在这种形势下,如何盘活乡镇企业资金,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清理搞活已经形成的不合理资金占用,促其走上正常资金循环周转的轨道。——运用行政手段。行政手段是清理搞活乡镇企业已经形成的不合理资金占用的重要手段。在运用行政手段方面:一是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宏观紧缩 现有资金 货款回收 信贷管理 经济活动分析 财务制度 领导小组 贷款利息 更新设备 信用观念
下载PDF
基层行干部业绩综合评价刍议
8
作者 薛丰民 仇忠岭 《现代金融》 2002年第3期14-14,共1页
随着农业银行商业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衡量和评价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已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关键词 农业银行 干部 业绩 综合素质 评价 中国
下载PDF
当前基层农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
9
作者 薛丰民 《时代金融》 1997年第11期14-18,共5页
当前,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银行已进入到真正走向商业化经营的道路,但刚刚完成"分、脱"后的农业银行暴露了一些问题,特别是经营在一线的县支行、基层处所遇到了不少的困难,必须迅速得到解决。本文就此谈点看法... 当前,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银行已进入到真正走向商业化经营的道路,但刚刚完成"分、脱"后的农业银行暴露了一些问题,特别是经营在一线的县支行、基层处所遇到了不少的困难,必须迅速得到解决。本文就此谈点看法:一、现实存在的情况1.人的思想不适应改革的需要。主要表现在:①缺乏进取意识,有悲观情绪。认为农行"分、脱"以后"元气大伤",地位作用不如以前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业银行 商业银行发展 基层农行 县支行 对策 地位作用 经营活动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主要表现 中间业务
下载PDF
县级农行实施《商业银行法》的难点及对策
10
作者 李大明 薛丰民 《经济师》 1996年第1期33-34,共2页
县级农行实施《商业银行法》的难点及对策李大明,薛丰民《商业银行法》的颁布和实施,使专业银行商业化的进程大大加快,然而,在银行领域,尤其是经营的最基层行─—县级农行(以下简称县级行),面对现实,尚有一些亟待解决不可回避... 县级农行实施《商业银行法》的难点及对策李大明,薛丰民《商业银行法》的颁布和实施,使专业银行商业化的进程大大加快,然而,在银行领域,尤其是经营的最基层行─—县级农行(以下简称县级行),面对现实,尚有一些亟待解决不可回避的问题。问题之一:干部素质难适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业银行 商业银行法 对策 县级
下载PDF
中国反腐败境外追逃实践之劝返模式研究 被引量:7
11
作者 薛丰民 黄鹏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39-43,共5页
反腐败境外追逃实践中,劝返模式追逃效果显著。劝返是国家机关在发现地国相关部门的配合或不干涉下,直接或并间接地采取劝说沟通的方式,使得刑事外逃人员主动或同意回国归案的一种刑事司法措施。劝返在反腐败境外追逃中高效便捷,优势明... 反腐败境外追逃实践中,劝返模式追逃效果显著。劝返是国家机关在发现地国相关部门的配合或不干涉下,直接或并间接地采取劝说沟通的方式,使得刑事外逃人员主动或同意回国归案的一种刑事司法措施。劝返在反腐败境外追逃中高效便捷,优势明显。宜将劝返模式运行的程序、实体以及具体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腐败境外追逃 劝返 引渡 异地追诉
原文传递
论吸收犯的吸收关系——兼论吸收犯与相关罪数形态的界限 被引量:1
12
作者 薛丰民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64-66,共3页
在我国通说罪数形态之中,吸收犯是一罪的形态之一。但由于目前我国刑法理论上对吸收犯的吸收关系、吸收关系的类型等存在不同理解,使得吸收犯的理论异常混乱,也导致吸收犯与牵连犯、连续犯等相关罪数形态界限不清。若将成立吸收关系的... 在我国通说罪数形态之中,吸收犯是一罪的形态之一。但由于目前我国刑法理论上对吸收犯的吸收关系、吸收关系的类型等存在不同理解,使得吸收犯的理论异常混乱,也导致吸收犯与牵连犯、连续犯等相关罪数形态界限不清。若将成立吸收关系的两行为界定在特定的同质行为之间,即同一犯罪过程中完成行为与未完成行为之间以及同一共同犯罪中的主行为与从行为之间,则吸收犯与牵连犯、连续犯之间就不存在交叉混淆的现象。此时,吸收犯也不再是处断的一罪,而是实质的一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吸收犯 吸收关系 完成行为 主行为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