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规则、原则和实施证券法的竞争 被引量:2
1
作者 薛前强() 《财经法学》 CSSCI 2021年第4期131-160,共30页
证券执法可分为规则执法和原则执法。与原则执法相比,规则执法成本较低且争议较少。因为特定规则倾向于反映行政制度的技术要求,而原则则反映更为广泛的社会价值观。行业执法者可能会根据行业价值来狭义地解释原则。相反,公共价值的维... 证券执法可分为规则执法和原则执法。与原则执法相比,规则执法成本较低且争议较少。因为特定规则倾向于反映行政制度的技术要求,而原则则反映更为广泛的社会价值观。行业执法者可能会根据行业价值来狭义地解释原则。相反,公共价值的维护者倾向根据社会价值观进行原则执法,但有时也会因其政治抱负的原因超出、偏离既定目标。企业家类执法者更倾向于支持原则执法,但会因个人逐利原因而产生颇富争议的案件结果。在集中式执法与分散式执法之间的选择从根本上表征的实际是在与证券执法有关的价值一元论和价值多元论之间的抉择。证券集中执法论背后的动机是消除反映不同价值观的执法方法之间的冲突。但采用集中执法的代价是抹杀了执法人员多样化所带来的优势。通过识别不同执法者的特殊优势而非专注于是否产生最佳执法量,分散执法是最合理的执法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券执法 规则强制执行 原则强制执行 证券交易委员会
下载PDF
联邦证券法下的内部人、外部人及信息优势
2
作者 薛前强() 高尚() 《证券法苑》 2023年第1期405-460,共56页
联邦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制度禁止一部分拥有信息优势的人进行内幕交易,但仍需找到一个原则来定义和限制反欺诈条款的边界范围。内部人士的信托责任是披露义务学说公认的核心内容。利用内幕消息在股市获利的人、投资顾问和经纪人都会... 联邦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制度禁止一部分拥有信息优势的人进行内幕交易,但仍需找到一个原则来定义和限制反欺诈条款的边界范围。内部人士的信托责任是披露义务学说公认的核心内容。利用内幕消息在股市获利的人、投资顾问和经纪人都会受“披露或禁止交易”规则影响,公众投资者无法合法地获取信息才是“披露或禁止交易”规则的基础,其表明禁止利用一个交易商相对于另一个交易商所具有的不可逾越的信息优势在立法政策层面存在正当性和适当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邦证券法 反欺诈条款 信息披露 披露与禁止交易规则
原文传递
信息披露作为监管系统的使用与误用
3
作者 薛前强() +1 位作者 孟弋丁() 韦涵兮() 《证券法苑》 2023年第1期461-506,共46页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立法者和监管者越来越多地转向信息披露而不是实质性监管来实现监管目标。然而,期望信息披露方案实现其目标的机制通常是模糊的。披露系统的特定运行机制往往没有考虑个人和公司处理信息的方式及对信息作出反应的方式...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立法者和监管者越来越多地转向信息披露而不是实质性监管来实现监管目标。然而,期望信息披露方案实现其目标的机制通常是模糊的。披露系统的特定运行机制往往没有考虑个人和公司处理信息的方式及对信息作出反应的方式。本文考察了信息披露制度作为监管工具的使用标准和设计标准,这些标准参照了信息披露制度的实际收益和成本,并揭示了以信息披露作为一种监管方法的局限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披露 证券监管 信息披露目标
原文传递
重估公司法与证券法的相异性 被引量:1
4
作者 薛前强() 《证券法苑》 2019年第3期1447-1500,共54页
美国上市公司受联邦证券法和州公司法双重调整。这种双重规制的假设在于公司法与证券法存在明显不同。虽然有呼声主张统一公司法和证券法以保护投资者,但本文坚持认为公司法与证券法是存在差异的。公司法和证券法都致力于保护投资者,但... 美国上市公司受联邦证券法和州公司法双重调整。这种双重规制的假设在于公司法与证券法存在明显不同。虽然有呼声主张统一公司法和证券法以保护投资者,但本文坚持认为公司法与证券法是存在差异的。公司法和证券法都致力于保护投资者,但各自所关注的是不同的投资进程。简言之,证券法保护的是作为交易者的投资者,而公司法保护的是作为公司所有者的投资者。证券法具有统一性和强制性,公司法是多样化和赋权性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法 证券法 联邦化 交易者 投资者
原文传递
重估公司法与证券法的相异性 被引量:1
5
作者 薛前强() 《证券法苑》 2019年第2期479-537,共59页
美国上市公司受联邦证券法和州公司法双重调整。这种双重规制的假设在于公司法与证券法存在明显不同。虽然有呼声主张统一公司法和证券法以保护投资者,但本文坚持认为公司法与证券法是存在差异的。公司法和证券法都致力于保护投资者,但... 美国上市公司受联邦证券法和州公司法双重调整。这种双重规制的假设在于公司法与证券法存在明显不同。虽然有呼声主张统一公司法和证券法以保护投资者,但本文坚持认为公司法与证券法是存在差异的。公司法和证券法都致力于保护投资者,但各自所关注的是不同的投资进程。简言之,证券法保护的是作为交易者的投资者,而公司法保护的是作为公司所有者的投资者。证券法具有统一性和强制性,公司法是多样化和赋权性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法 证券法 联邦化 交易者 投资者
原文传递
合规时代的公司治理 被引量:1
6
作者 薛前强() 高尚() 《中财法律评论》 2022年第1期225-290,共66页
合规是新的公司治理方式。合规职能是使公司行为适应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的手段。以前,这可能被认为是一个典型的治理问题,由董事会自由裁量处理。然而,合规并不适合传统的公司治理模式。它并非来自董事会、州公司法或联邦证券法。相反... 合规是新的公司治理方式。合规职能是使公司行为适应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的手段。以前,这可能被认为是一个典型的治理问题,由董事会自由裁量处理。然而,合规并不适合传统的公司治理模式。它并非来自董事会、州公司法或联邦证券法。相反,合规相当于是执法机构从外部强加给公司的一个内部治理结构。这一见解对公司法和公司治理具有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本文对当代合规职能进行了详细的描述性研究,并对其与当前公司治理概念的不兼容性进行了规范性说明。本文认为合规改变了美国企业的政治经济,挑战了治理效率,并使旧有的公司理论再次焕然一新。就政策面而言,本文呼吁在设计公司治理机制时要提高透明度,并限制政府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公司治理 量刑指南 公司法
原文传递
论强制性信息披露作为代理问题的解决方案
7
作者 薛前强() 符榕() 《证券法苑》 2022年第3期343-405,共63页
对效率的维护是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制度正当性所在。强制性信息披露在效率方面的考量有二:一为“准确度提高”;二为“解决代理问题”。但强制性信息披露朝着提高准确性的转向并不可取,其仅在解决代理问题时才可能最有效率,即代理问题催生... 对效率的维护是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制度正当性所在。强制性信息披露在效率方面的考量有二:一为“准确度提高”;二为“解决代理问题”。但强制性信息披露朝着提高准确性的转向并不可取,其仅在解决代理问题时才可能最有效率,即代理问题催生了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这也符合美国证券规制体系中强制性信息披露规则的生成逻辑。在适用场景上,强制性信息披露是解决有限代理问题较为合理的方案,但它对解决交易者之间信息不对称这一更普遍的问题而言并不可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强制性信息披露 效率 代理问题 准确度
原文传递
扩张商法课程范式:提升企业诉诸司法能力的课堂启程
8
作者 丽贝卡·尼曼 薛前强() 骆广兴()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21年第2期123-149,共27页
一、绪论近几十年来,公众就美国诉诸司法途径的缺失以及司法系统如何更好地帮助弱势群体这些问题展开了丰富的讨论。已有数百篇文章、讨论和会议都围绕这个主题展开。同时,社区大学、私立大学和众多法学院一直致力于教育未来的商业精英... 一、绪论近几十年来,公众就美国诉诸司法途径的缺失以及司法系统如何更好地帮助弱势群体这些问题展开了丰富的讨论。已有数百篇文章、讨论和会议都围绕这个主题展开。同时,社区大学、私立大学和众多法学院一直致力于教育未来的商业精英和法律领袖。在对这些精英群体的教育体系中,商法是一门关键和核心课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私立大学 司法系统 精英群体 法学院 商法 商业精英 弱势群体 诉诸司法
原文传递
场域的法学及其理论分析
9
作者 Frank Partnoy 薛前强() 《天津滨海法学》 2022年第1期51-63,共13页
一、问题的提出《场域理论》(A Theory of Fields)①是尼尔·弗立斯坦(Neil Fligstein)和道格·麦克亚当(Doug McAdam)关于社会集体行动的开创性著作。在本书中,法学理论并没有起到显著性作用或者说扮演什么重要角色。作者关注... 一、问题的提出《场域理论》(A Theory of Fields)①是尼尔·弗立斯坦(Neil Fligstein)和道格·麦克亚当(Doug McAdam)关于社会集体行动的开创性著作。在本书中,法学理论并没有起到显著性作用或者说扮演什么重要角色。作者关注的重点是“策略行动场域”(strategic action field)的概念,并把其定义为一种社会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学理论 场域理论 社会秩序 集体行动 问题的提出 行动场域
原文传递
论公司治理中的投资者主导型可持续性
10
作者 薛前强() 王泱阳() 《投资者》 2022年第4期121-157,共37页
目前,向可持续性经济的过渡涉及资本市场的变化。为应对这一挑战,立法者往往试图通过制定行为标准的方式来规制公司在面对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E)问题时的行为。不同于上述方法,本文提出了在资本市场中实现更强可持续性的另一种途径... 目前,向可持续性经济的过渡涉及资本市场的变化。为应对这一挑战,立法者往往试图通过制定行为标准的方式来规制公司在面对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E)问题时的行为。不同于上述方法,本文提出了在资本市场中实现更强可持续性的另一种途径,即扩大对投资者的赋权。这种对市场自身的信任的基础是近年来金融市场中供需双方的发展变化,以及机构投资者向共同所有权的转变。在不同类型的资产管理者或机构投资者之间建立联盟,以及说服其他投资者支持某一特定的倡议,这些需求可以作为一个内在的过滤器。其作用是帮助市场克服追求股东的异质性利益,①而仅支持那些得到大多数投资者支持的活动。近年来,机构化的投资者平台已成为一种给投资者赋权的力量,其不仅有助于协调投资者的活动,同时利于分担参与成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股东参与是实现未来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巨大驱动力。本文指出,与以立法机构为主导的规范性和监管方式相比,投资者主导的可持续性更具优势。例如,如果聚焦于投资者主导,则会遵循一种更加灵活和动态的模式,而不是遵守僵硬的预设标准。此外,投资者青睐的评估不会像笼统的法律标准那样削弱社会福利,不会引发监管套利,同时也不会使公司决策陷入僵局。因此,任何监管活动都应该仅限于发挥促进性和支持性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可持续性 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 气候变化 资本市场 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联盟
原文传递
论民族主义对公司法的形塑
11
作者 薛前强() 骆广兴() 《民商法论丛》 2022年第1期329-396,共68页
民族主义对公司法的影响显示了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其方式远远超过主导文献的代理成本这一考虑因素。事实证明,民族主义与公司法之间的联系出奇持久。尽管近来公众对全球化趋势有抵触情绪,但民族主义情绪没有过去历史时期那样明显。新兴... 民族主义对公司法的影响显示了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其方式远远超过主导文献的代理成本这一考虑因素。事实证明,民族主义与公司法之间的联系出奇持久。尽管近来公众对全球化趋势有抵触情绪,但民族主义情绪没有过去历史时期那样明显。新兴的技术进步可能会减少作为民族国家基础的领土边界的重要性。此外,控制型民族主义的一个核心前提是,控制型精英与母国之间存在紧密的忠诚关系和共同利益。然而,具有强烈世界主义倾向的全球精英的崛起及其世界性导向不仅可能影响居住地,更可能影响公司的设立决定。通过“倒置”交易改变公司住所的税收驱动因素激增,这进一步表明国家与公司之间的联系正变得越来越脆弱。即使民族国家和民族主义在未来可能不再重要,但只要民族主义持续存在,它对公司法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束缚就有可能持续下去。该认识足以开启一个全新的研究议程,将公司法更广泛的地缘政治和发展后果及其对经济和社会的更广泛影响纳入其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法 公司治理 民族主义 跨国并购
原文传递
论公司法中的金融创新
12
作者 薛前强() 《私法》 2019年第1期132-163,共32页
金融创新对公司法理论与实践皆产生挑战。金融创新首先改变学者对信义义务的思考路径,在期权理论、远期契约等指引下,股东不再是公司所有者,董事在公司未破产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向债权人承担信义义务。同时,混合证券的出现导致法官在对董... 金融创新对公司法理论与实践皆产生挑战。金融创新首先改变学者对信义义务的思考路径,在期权理论、远期契约等指引下,股东不再是公司所有者,董事在公司未破产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向债权人承担信义义务。同时,混合证券的出现导致法官在对董事的决策作司法解读时需考虑公司的资本结构以及董事及高管在公司资本结构中所占份额(即拥有这些混合证券的比例)两方面因素。当金融创新与'濒临破产'学说相联结时,信义义务不可脱离公司资本结构,应随着公司资产价值与责任的变化而作调整。但复杂的分析成本导致理论必须向实践妥协,造成董事向股东承担信义义这一无奈的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创新 信义义务 混合证券 公司法
原文传递
论私人对身体组成部分享有财产权的哲学依据
13
作者 Dimitris Katsikis 薛前强() 《私法研究》 CSSCI 2016年第2期205-221,共17页
目次一、绪说二、当下研究现状三、人体价值的功利主义解读四、人的尊严及其物化五、促进自身发展的财产权确认六、人体财产权的社会风险七、结论'原告试图要求我们承认为了营利个人有权出售自己身体/器官,要求我们将这种人形容器... 目次一、绪说二、当下研究现状三、人体价值的功利主义解读四、人的尊严及其物化五、促进自身发展的财产权确认六、人体财产权的社会风险七、结论'原告试图要求我们承认为了营利个人有权出售自己身体/器官,要求我们将这种人形容器——文明社会所憧憬并保护的事物——视为商品的变形,要求我们用世俗的眼光来解读这神圣之物。我们只可说,其未免要求太多,过于想入翩翩了' 展开更多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