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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蚌埠市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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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蚌埠市委党校第49期县干班第二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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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蚌埠党校》
2015年第1期41-4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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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新概括。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以"三个倡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契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是我们党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作出的重要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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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青少年犯罪
中华优秀传统
和谐发展
德育教育
价值共识
职教中心
法制教育
中共中央办公厅
世界观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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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432.62
[政治法律—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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