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律师对律师声明的审查义务
- 1
-
-
作者
吴宏
衣硕朋
-
机构
南京大学法学院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13-16,共4页
-
文摘
【裁判要旨】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发布律师声明,承办律师应当对委托人要求发布的声明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进行必要的审查核实。承办律师未尽必要的审查义务,即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发布署名律师声明,如果该律师声明违背事实,侵犯他人名誉权,承办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
关键词
律师事务所
审查义务
声明
例指
公报
受委托人
侵权责任
名誉权
-
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
-
题名动漫卡通形象的著作权保护
被引量:1
- 2
-
-
作者
衣硕朋
王瑞
-
机构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
-
出处
《人民司法》
2018年第20期91-94,共4页
-
文摘
【裁判要旨】蕴含着原创者的形象创意、动作创意、语音创意等多方面创意,独创性明显,且能够以有形形式复制的动漫卡通形象,符合我国著作权法中作品的构成要件,应作为独立的客体给予著作权法保护。
-
关键词
卡通形象
著作权保护
动漫
著作权法保护
形象创意
构成要件
裁判
-
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3.41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
-
题名美术作品真伪难辨时的法律适用
- 3
-
-
作者
衣硕朋
吴刚
-
机构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
-
出处
《人民司法》
2019年第23期95-96,共2页
-
文摘
【裁判要旨】在涉书画等艺术品的审判实务中,作品及署名往往真伪难辨,法官应科学合理地分配举证责任,不仅要考虑书画代笔、艺术品鉴定行业规则等问题,还可通过专家辅助人促进判决结果的公允和专业。【案情】原告:喻继高。被告:厉建华、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两汉画廊(以下简称徐州两汉画廊)、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两汉画廊(以下简称南京两汉画廊)。
-
关键词
美术作品
法律适用
真伪
专家辅助人
审判实务
举证责任
科学合理
行业规则
-
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3.41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