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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OTA-A3.3型股骨粗隆间骨折髓内钉内固定失败危险因素分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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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智龙 何艺娇 +6 位作者 石诚 蔡弢艺 高明明 江惠祥 袁长粮 丁真奇 黄国锋 《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 2023年第4期387-391,共5页
目的 探讨AO/OTA-A3.3型股骨粗隆间骨折髓内钉内固定失败的危险因素。方法 回顾性分析自2014-01—2020-12采用髓内钉内固定治疗的142例AO/OTA-A3.3型股骨粗隆间骨折,根据随访时患者是否出现内固定失败分为成功组与失败组,比较2组在年龄... 目的 探讨AO/OTA-A3.3型股骨粗隆间骨折髓内钉内固定失败的危险因素。方法 回顾性分析自2014-01—2020-12采用髓内钉内固定治疗的142例AO/OTA-A3.3型股骨粗隆间骨折,根据随访时患者是否出现内固定失败分为成功组与失败组,比较2组在年龄、性别、骨折侧别、损伤机制、合并内科疾病、体质量指数、受伤至手术时间、复位方式、内固定种类、髓内钉在股骨头内位置、尖顶距值、骨干皮质厚度指数、外侧壁倾斜角度、外侧壁厚度、骨折复位质量、内侧支撑等因素的差异。结果 142例均获得1年以上随访,随访时间(13.5±2.5)个月。29例(20.42%)术后出现内固定失败,其中4例股骨颈短缩,7例螺旋刀片退钉,6例髋内翻畸形,7例螺旋刀片切割,5例髓内钉主钉远端股骨干应力性骨折;其余患者骨折均愈合。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确定AO/OTA-A3.3型股骨粗隆间骨折髓内钉内固定失败的危险因素是合并内科疾病、外侧壁倾斜角度大、骨折复位质量差、内侧支撑缺失。结论 AO/OTA-A3.3型股骨粗隆间骨折髓内钉内固定失败率仍较高,对于合并内科疾病的患者需要仔细评估、积极控制,术中注意骨折复位质量、外侧壁倾斜角度和内侧支撑的重建,降低术后内固定失败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AO/OTA-A3.3型股骨粗隆间骨折 髓内钉固定 内固定失败 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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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微镜下部分椎板切除手术治疗椎管内脊膜瘤的疗效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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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智龙 袁长粮 +3 位作者 刘国浚 黄国锋 丁真奇 汤育森 《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 2023年第7期694-697,共4页
目的观察显微镜下部分椎板切除手术治疗椎管内脊膜瘤的临床疗效。方法回顾性分析自2015-01—2020-12采用显微镜下部分椎板切除手术治疗的43例椎管内脊膜瘤(砂粒体型22例,脑膜上皮型17例,过渡型2例,血管瘤型2例),比较术前、术后1周、末... 目的观察显微镜下部分椎板切除手术治疗椎管内脊膜瘤的临床疗效。方法回顾性分析自2015-01—2020-12采用显微镜下部分椎板切除手术治疗的43例椎管内脊膜瘤(砂粒体型22例,脑膜上皮型17例,过渡型2例,血管瘤型2例),比较术前、术后1周、末次随访时疼痛VAS评分和McCormick脊髓功能评分。结果43例均获得随访,随访时间为26~41个月,平均32.3个月。术后脊柱三维CT检查未发现肿瘤所在节段椎体小关节突破坏,脊柱稳定性未破坏。术后复查MRI显示肿瘤均全部切除。术前McCormick脊髓功能评分:Ⅰ级10例,Ⅱ级18例,Ⅲ级8例,Ⅳ级7例。术后1周McCormick脊髓功能评分:Ⅰ级17例,Ⅱ级14例,Ⅲ级5例,Ⅳ级7例。末次随访时McCormick脊髓功能评分:Ⅰ级34例,Ⅱ级7例,Ⅲ级2例。术后McCormick脊髓功能评分较术前明显改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术前疼痛VAS评分为(5.14±1.15)分,术后1周为(1.49±0.71)分,末次随访时为(0.91±0.48)分;术后1周疼痛VAS评分较术前明显降低(P<0.05),末次随访时疼痛VAS评分较术后1周降低(P<0.05)。结论显微镜下部分椎板切除手术治疗椎管内脊膜瘤可取得满意疗效,术中能充分显露脊膜瘤并直视下全切除,手术安全性高,可以有效保护脊髓,不影响椎体稳定性,可以显著改善患者预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椎管内脊膜瘤 部分椎板切除 显微镜 脊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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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LICS评分系统与OF评分系统在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治疗方案选择中的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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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联池 陈长青 +2 位作者 范纯泉 林灿斌 袁长粮 《中国骨与关节损伤杂志》 2023年第5期490-493,共4页
目的评估OTLICS评分系统与OF评分系统在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治疗方案选择中的应用价值。方法回顾性分析自2019-01—2020-01诊治的208例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由2名研究者通过OTLICS系统和OF系统相关培训后对患者行OTLICS评分及OF评... 目的评估OTLICS评分系统与OF评分系统在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治疗方案选择中的应用价值。方法回顾性分析自2019-01—2020-01诊治的208例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由2名研究者通过OTLICS系统和OF系统相关培训后对患者行OTLICS评分及OF评分,然后根据评分结果分组比较治疗前后疼痛VAS评分与ODI指数。结果OTLICS评分<4分、OTLICS评分=4分患者治疗后疼痛VAS评分与ODI指数较治疗前明显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OTLICS评分>4分患者中,按推荐方法治疗组术后疼痛VAS评分、ODI指数改善程度高于未按推荐方法治疗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OF评分<6分、OF评分=6分患者治疗后疼痛VAS评分与ODI指数较治疗前明显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OF评分>6分患者中,按推荐方法治疗组术后ODI指数改善程度高于未按推荐方法治疗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管是采用OTLICS评分系统还是OF评分系统,未按推荐方法治疗组再手术率高于按推荐方法治疗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OTLICS评分系统与OF评分系统用于评估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治疗方案选择是可行的,OTLICS评分系统更倾向于手术治疗,而OF评分系统更加保守,但是OF评分系统对于严重骨折患者手术方案的选择更加明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 OTLICS评分系统 OF评分系统 非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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