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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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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昭煜 《人民之声》 1997年第2期20-21,共2页
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有各种形式的监督。有党组织的纪律检查监督,有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有政府的行政监督,有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有政协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民主监督。还有新闻舆论监督,等等。为了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 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有各种形式的监督。有党组织的纪律检查监督,有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有政府的行政监督,有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有政协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民主监督。还有新闻舆论监督,等等。为了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闻舆论监督 人大监督 监督实效 人大常委会 新闻单位 法律监督 监督作用 人大制度 社会生活 民主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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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发出第一号《法律监督书》的前前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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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昭煜 《人民之声》 1994年第3期5-6,共2页
1993年12月7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向市国土房产局发出第一号《法律监督书》,责成该局依法纠正在达濠区和妈屿岛范围内出现的非法围垦占地行为以及该局属下达濠分局的违法处理决定。《汕头日报》发表评论艾章说:"市... 1993年12月7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向市国土房产局发出第一号《法律监督书》,责成该局依法纠正在达濠区和妈屿岛范围内出现的非法围垦占地行为以及该局属下达濠分局的违法处理决定。《汕头日报》发表评论艾章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发出法律监督书,标志着我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强化法律监督、推动依法治市方面迈出了引人注目的一步。"一1992年以来,汕头市龙湖区的妈屿岛、达濠区的红旗村达濠嘴东侧海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大常委会 人大代表 监督 汕头市 尊严 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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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运用法律监督书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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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应茂 朱贤栋 许昭煜 《人民之声》 1994年第10期6-8,共3页
如何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正确实施,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规定,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本级政府、法院、检察院以及本级人大... 如何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正确实施,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规定,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本级政府、法院、检察院以及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发出法律监督书。这是一种较高层次、较有刚性的监督形式,其正确运用,对于提高法律监督的实效,有着重要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监督 人大常委会 执行法律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违法行为 运用 检察院 政府 国家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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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用法律监督书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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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应茂 朱贤栋 许昭煜 《人大工作通讯》 1994年第19期28-28,共1页
《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规定,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本级政府、法院、检察院以及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发出法律监督书。这种较为严厉的监督形式,对于提高法... 《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规定,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本级政府、法院、检察院以及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发出法律监督书。这种较为严厉的监督形式,对于提高法律监督的实效有着重要的作用。一、运用法律监督书进行监督的意义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主要采用执法检查,听取"一府两院"关于执法情况的汇报,组织代表和委员视察、评议,受理人民群众申诉,提出质询案,发出法律监督书等形式。其中,发出法律监督书是最有效的监督形式之一。第一,有利于人大常委会更有效地纠正违法行为。人大常委会发出了法律监督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监督 监督形式 一府两院 执法检查 委员视察 审议决定 地方人大常委 地方组织法 违反法律 国家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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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代表履职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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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灵迪 钟永明 +1 位作者 许昭煜 刘淑丽 《人民之声》 2015年第1期15-15,共1页
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是一项法定的履职活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以省人大代表郑永钊等人2014年9月22日约见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联负责人的活动为契机和基础,对代表监督政府工作、拓展履职途径作进一步探索。为使代表约见这一新的履... 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是一项法定的履职活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以省人大代表郑永钊等人2014年9月22日约见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联负责人的活动为契机和基础,对代表监督政府工作、拓展履职途径作进一步探索。为使代表约见这一新的履职途径规范化、制度化,支持与保障代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常委会主任会议于2014年12月16日通过了《省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就有关适用范围、约见内容、提出形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土资源 暂行办法 监督政府 职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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