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台湾地区认罪协商制度简评与启示
被引量:1
- 1
-
-
作者
许金约
陈树斌
-
机构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
出处
《现代法治研究》
2017年第1期1-8,共8页
-
文摘
台湾地区认罪协商制度规制为起诉后发动、法官不得介入协商、采用轻罪原则且仅限于量刑协商,同时,有区分的采强制辩护主义。台湾地区理论与实务中一直存在先认罪还是先协商、法官可否参与协商程序等争议,目前虽然适用比例偏低,但潜在能力巨大。大陆在刑事政策、法律基础与外部压力上具备引入刑事协商程序的条件,应消减民众对辩诉交易的误解,合理确定认罪协商的适用范围,拓展认罪协商的多元主体,建立与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刑事协商程序对于大陆检察官"化解办案风险"的价值远大于"烦琐的办案程序",而法官消化案件,平稳化解矛盾的诉求与需求甚至高于案例难易本身。同时,应提倡重视犯罪嫌疑人妥速权,以提升司法文明指数。
-
关键词
认罪协商
认罪认
辩诉交易
妥速权
-
Keywords
the confession consultation system
the system of pleaded guilty to forfeit
plea bargaining
-
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
-
题名村干部在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时索要好处费行为之定性
- 2
-
-
作者
许金约
-
机构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
-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5年第05X期33-34,共2页
-
文摘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黄某系某村村委会主任.某市一加油站向该村村委会租赁一片土地开办加油站,并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
关键词
变更手续
村干部
犯罪嫌疑人
定性
行为
土地使用权证
村委会主任
加油站
村委会印章
石化公司
国有土地
土地变更
办理过程
办理手续
转让协议
集体
租赁
-
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
-
题名试论行贿人作证交易的适用
- 3
-
-
作者
许金约
-
机构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
-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2期35-36,共2页
-
文摘
我国法律把行贿与受贿同时列为非法行为。这样,在追究行贿行为和受贿行为时,就会将行贿者与受贿者逼到同一“战壕”里。他们只有同守共盟,同心协力与政府对抗、与法律对抗才能共存。这无形之中增加了查办案件的难度,致使贿赂犯罪“黑数”大量存在。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在司法实践中常常运用“作证交易”,即以减少对行贿者的追究来提高侦破贿赂特别是受贿犯罪的效率。尽管我国刑法对“作证交易”没有作专门规定,但笔者认为,它符合司法经济和司法效率的要求。
-
关键词
行贿人
追诉
司法实践
免除处罚
行贿者
控诉证据
-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