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8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数字时代公共图书馆合理使用制度——《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的完善 被引量:4
1
作者 谢光旗 《图书馆》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9期7-11,共5页
为了促使图书馆实现其公益性文化功能,法律授予非营利图书馆不经著作权人或相关权人许可、不支付费用使用他人作品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给图书馆设定了有限的合理使用形式,也允许公共图书馆法进行特别规定。《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 为了促使图书馆实现其公益性文化功能,法律授予非营利图书馆不经著作权人或相关权人许可、不支付费用使用他人作品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给图书馆设定了有限的合理使用形式,也允许公共图书馆法进行特别规定。《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及第三十一条不能满足数字时代公共图书馆实现其功能的需求。综合考虑时代需求、法律依据、利益平衡与国际环境,《公共图书馆法》宜具体规定公共图书馆保存、信息网络传输、馆际互借、破解技术保护措施、排除限制性合同及责任豁免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时代 公共图书馆 著作权 合理使用
下载PDF
普遍与特殊: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著作权审查义务 被引量:8
2
作者 谢光旗 《西部法学评论》 2013年第3期71-77,共7页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规定:提供单纯网络技术服务"不承担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审查义务"。这种绝对排除著作权信息审查义务的立法矫枉过正,引起著作权人愤慨,与国外立法、学界认识、利益平衡原则及现实需要都不相符。保留...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规定:提供单纯网络技术服务"不承担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审查义务"。这种绝对排除著作权信息审查义务的立法矫枉过正,引起著作权人愤慨,与国外立法、学界认识、利益平衡原则及现实需要都不相符。保留特殊情况下的审查义务既有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也有理论和实践基础。特殊审查义务源于法律规定,由法院判决和行政命令而具体设定。它主要是采用过滤技术对重复侵权作品的权利管理信息进行审查的方式来履行。规定不承担"普遍"性审查义务,并辅以"特殊"审查义务这一例外规定,是著作权法修改的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服务提供者 著作权 相关权 普遍审查义务 特殊审查义务
下载PDF
美国应对“专利蟑螂”最新法律实践述评 被引量:6
3
作者 谢光旗 《电子知识产权》 2016年第3期69-78,共10页
美国专利蟑螂仍在泛滥,我国专利蟑螂也已现端倪。2015年,美国继续努力遏制专利蟑螂。美国国会参、众两院议员提出了《创新法案》、《专利法案》、《2015索赔函透明法案》及《2015打击流氓及不透明信函法案》。这些法案有利于遏制专利蟑... 美国专利蟑螂仍在泛滥,我国专利蟑螂也已现端倪。2015年,美国继续努力遏制专利蟑螂。美国国会参、众两院议员提出了《创新法案》、《专利法案》、《2015索赔函透明法案》及《2015打击流氓及不透明信函法案》。这些法案有利于遏制专利蟑螂,但仍需改进。司法方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强调地区法院有职权和责任确保劝阻轻率案件,首次使用了"专利蟑螂"术语,重申滥发索赔函、轻率诉讼会给创新带来有害负担。对于美国规范索赔函、防治滥用诉权以及提高专利质量等法律实践,我国立法机关宜适当借鉴,我国出口企业应密切关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蟑螂 专利主张实体 索赔函 滥用诉权 专利法案
下载PDF
论数字环境下知识产权执法国际法制的发展 被引量:3
4
作者 谢光旗 《法治研究》 2013年第3期67-74,共8页
数字环境下的假冒和盗版问题使"数字环境下知识产权执法"成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战略前沿。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主导的双边协定、准多边协定、区域及跨区域协定,呈现出全面协调数字环境下知识产权执法标准的趋势。将ACTA、TP... 数字环境下的假冒和盗版问题使"数字环境下知识产权执法"成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战略前沿。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主导的双边协定、准多边协定、区域及跨区域协定,呈现出全面协调数字环境下知识产权执法标准的趋势。将ACTA、TPP与"因特网条约"进行比较,发现在一般义务、ISP的责任、技术措施、权利管理信息等具体规则上都体现了持续强化数字环境下知识产权执法标准的走向。这些规则可能成为全球性多边规则。对于不断强化的国际法制,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应该警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环境 知识产权执法 反假冒贸易协定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下载PDF
欧共体保护农产品和食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案评析 被引量:4
5
作者 谢光旗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8年第4期93-94,共2页
美国、澳大利亚诉欧共体保护农产品和食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案是WTO成立以来DSB审理的唯一一起地理标志案件。作者在介绍案情、DSB的裁判及其执行的基础上,从案件的成因、国民待遇原则、WTO保护地理标志的优越性及对地理标志谈判的影响等... 美国、澳大利亚诉欧共体保护农产品和食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案是WTO成立以来DSB审理的唯一一起地理标志案件。作者在介绍案情、DSB的裁判及其执行的基础上,从案件的成因、国民待遇原则、WTO保护地理标志的优越性及对地理标志谈判的影响等四个方面对案件进行了评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理标志 案例评析 TRIPS协议 知识产权 世界贸易组织
下载PDF
论对《里斯本协定》的认识误区——兼论《里斯本协定》与TRIPS协议的异同 被引量:2
6
作者 谢光旗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241-243,共3页
学术界对《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存在错误认识,这限制了该协定在原产地名称国际保护中的作用。依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的解释规则对相关条款解释发现,相对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地理标志保护条款该协... 学术界对《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存在错误认识,这限制了该协定在原产地名称国际保护中的作用。依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的解释规则对相关条款解释发现,相对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地理标志保护条款该协定对缔约国的要求并不太高。它并不要求缔约国必须制定保护原产地名称的专门法律;"质量或特征"属于原产地名称的选择性因素;原产地名称并不优先于在先权;一国可以拒绝保护其他成员国与在先权冲突或属通用名称的原产地名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里斯本协定 原产地名称 TRIPS协议 地理标志 条约解释
下载PDF
地理标志与植物品种名称的关系及其法律规制 被引量:1
7
作者 谢光旗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2年第3期92-100,共9页
大量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与在先植物品种名称相同,这可能既导致消费者混淆,也引起竞争者对地理标志合法性异议。与欧盟法及《知识产权协定》不同,中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处理两者关系,理论研究几乎空白。为免消费者混淆,与在先植物品种... 大量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与在先植物品种名称相同,这可能既导致消费者混淆,也引起竞争者对地理标志合法性异议。与欧盟法及《知识产权协定》不同,中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处理两者关系,理论研究几乎空白。为免消费者混淆,与在先植物品种名称完全相同的地理标志,及部分相同但误导消费者的地理标志不得注册;部分相同且不误导消费者的可以注册。在判断是否相同时,中国地理标志产品规章参照欧盟的规定,以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为比较对象;中国商标法和《知识产权协定》则以整个标志为比较对象。综合考虑,中国地理标志法应以整个标志为比较对象。为协调已注册地理标志与在先品种名称间的关系,地理标志权利人应容许他人正当使用品种名称。在品种名称命名方面,应该限制使用地理名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理标志 植物品种名称 通用名称 凤凰单丛 规制
下载PDF
多哈地理标志谈判:中国的目标与策略调整 被引量:2
8
作者 谢光旗 《电子知识产权》 2012年第2期52-59,共8页
世贸组织第八届部长会议宣布,在2011年结束多哈谈判的计划失败。中国修改TRIPS协定下地理标志制度的目标也随之搁浅。面对美国等成员的强烈反对,中国应拟定双层次目标和采取全方位策略。目标上,在当前的希望目标之下,应拟定一个最低目... 世贸组织第八届部长会议宣布,在2011年结束多哈谈判的计划失败。中国修改TRIPS协定下地理标志制度的目标也随之搁浅。面对美国等成员的强烈反对,中国应拟定双层次目标和采取全方位策略。目标上,在当前的希望目标之下,应拟定一个最低目标。策略上,在世贸组织内,从程序上把延伸保护葡萄酒和烈酒外其他产品问题列入谈判议题;推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以改进并吸纳里斯本体系。在世贸组织外,还应准备三套替代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理标志制度 多哈谈判 中国 TRIPS协定 调整 世贸组织 部长会议 谈判议题
下载PDF
费用移转规则在美国的新发展与启示--以专利蟑螂泛滥为背景 被引量:1
9
作者 谢光旗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36-147,共12页
美国专利蟑螂泛滥,阻碍了创新与经济发展。当事人自担诉讼费用的"美国规则"是诱发专利蟑螂的因素之一。为了遏制专利蟑螂,201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从宽解释《美国专利法》费用移转规则。美国国会还进一步着手修改《美国专利法... 美国专利蟑螂泛滥,阻碍了创新与经济发展。当事人自担诉讼费用的"美国规则"是诱发专利蟑螂的因素之一。为了遏制专利蟑螂,201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从宽解释《美国专利法》费用移转规则。美国国会还进一步着手修改《美国专利法》,一些州颁布实施了新的规则。我国《专利法》赋予专利权人合理开支求偿权,对滥诉人则无赔偿规定,司法实践呈现不同标准。美国实践驳斥了实体法不规制恶意诉讼的理论,专利蟑螂爆发风险则反映现实紧迫性。我国宜在修改《专利法》之际,借鉴美国经验,合理设定费用移转条件和保证金规则,统一规范专利维权行为,切实防止专利蟑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蟑螂 费用移转 合理开支 专利诉讼 恶意诉讼
下载PDF
ACTA数字环境知识产权执法规则的发展价值评析 被引量:1
10
作者 谢光旗 《对外经贸》 2014年第7期4-7,共4页
发展价值是当代国际法的应有价值。《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对于加强数字环境下知识产权执法,促进全球创新和发展具有一定意义,但是其满足的主要是发达国家的发展要求而忽略了使用者合法利益执法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并非利好。它... 发展价值是当代国际法的应有价值。《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对于加强数字环境下知识产权执法,促进全球创新和发展具有一定意义,但是其满足的主要是发达国家的发展要求而忽略了使用者合法利益执法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并非利好。它超越现行国际标准,会加大发展中国家的立法和执法成本。它赋予权利人"信息权",会增加合法ISP的运营成本,抑制网络产业发展。将无合意破解技术措施的"准备行为"列为制止对象,不符合技术中立原则,不利于技术发展。ACTA没有设定具体且具有强制性质的限制与例外,这可能导致应有的限制与例外在缔约方立法中缺失,导致使用者的合法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这最终不利于知识广泛传播、充分使用、持续创新和社会永续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环境 知识产权执法 发展价值 反假冒贸易协定
下载PDF
中国地理标志法律制度探析
11
作者 谢光旗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8年第2期75-76,共2页
1994年至今,我国逐步建立了地理标志法律制度。但是,当前的地理标志法律制度尚存在不足之处,与TRIPs协议的要求存在差距。笔者建议修改《商标法》,制定《地理标志保护法》,以消除两套保护体制的矛盾,加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满足TRIPs协... 1994年至今,我国逐步建立了地理标志法律制度。但是,当前的地理标志法律制度尚存在不足之处,与TRIPs协议的要求存在差距。笔者建议修改《商标法》,制定《地理标志保护法》,以消除两套保护体制的矛盾,加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满足TRIPs协议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最低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理标志 TRIPS协议 知识产权 保护模式
下载PDF
后TRIPS时期地理标志法变革与中国的对策
12
作者 谢光旗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第4期35-40,共6页
后TRIPS时期地理标志法变革历经17年尚未成功。成员方及学者对谈判议题还有争议。TRIPS及部长会议宣言表明,葡萄酒和烈酒多边注册体系是有明确授权的谈判议题,把对葡萄酒和烈酒地理标志的额外保护扩展到其他产品这一问题则还不是公认的... 后TRIPS时期地理标志法变革历经17年尚未成功。成员方及学者对谈判议题还有争议。TRIPS及部长会议宣言表明,葡萄酒和烈酒多边注册体系是有明确授权的谈判议题,把对葡萄酒和烈酒地理标志的额外保护扩展到其他产品这一问题则还不是公认的谈判议题。最新报告反映,注册体系谈判中的分歧已经减少,扩展方面则观点对立。谈判可能要延续到2013年。以调研报告为依据,拟定多层次谈判目标,从程序上把扩展问题纳入谈判议题,进行有选择的议题交换和多头推进等是中国可以采取的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后TRIPS时期 地理标志 多哈谈判 注册 扩展
下载PDF
论欧盟诉中国知识产权禁诉令案的应对
13
作者 谢光旗 《时代法学》 2023年第6期58-67,共10页
欧盟诉中国知识产权执法案(DS611)进入专家组这一关键程序。该案关系到我国作出知识产权禁诉令的司法主权,关系到华为公司等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者的正当权益。我国WTO代表的回应,并未以TRIPS协定为依据否定欧盟的投诉。少有的研究文献中,... 欧盟诉中国知识产权执法案(DS611)进入专家组这一关键程序。该案关系到我国作出知识产权禁诉令的司法主权,关系到华为公司等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者的正当权益。我国WTO代表的回应,并未以TRIPS协定为依据否定欧盟的投诉。少有的研究文献中,多数论断不符合TRIPS协定。以《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反映的解释惯例为工具,以DS174等案件报告为参考,分析欧盟援引的TRIPS协定条款,得出欧盟的三项投诉都不成立的结论。建议我国在专家组程序及可能进入的仲裁或者上诉程序中,分清TRIPS协定下的义务及责任主体,讲清TRIPS协定下相关条款适用的条件,慎重援引TRIPS协定其他条款,擅用WTO有关案件报告。知识产权禁诉令不属于TRIPS协定下的知识产权执法和禁令。其国际协调,需要在TRIPS协定的基础上,开启新的国际合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禁诉令 DS611 知识产权执法 世界贸易组织 标准必要专利
下载PDF
专利侵权警告函:正当维权与滥用权利的合理界分 被引量:5
14
作者 谢光旗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270-282,共13页
发送侵权警告函是专利权人维权的常用方式,也可能成为一些专利权人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理邦案"和"双环案"等案件反映,我国关于专利侵权警告函的规范供给不足,司法机关的裁判不一致。这不利于... 发送侵权警告函是专利权人维权的常用方式,也可能成为一些专利权人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理邦案"和"双环案"等案件反映,我国关于专利侵权警告函的规范供给不足,司法机关的裁判不一致。这不利于合理界分正当维权与滥用权利。根据权利类型理论,结合美国规制"专利蟑螂"滥用侵权警告函的立法与适用诺尔-本灵顿原则的司法实践,侵权警告函在性质上是专利权人的第二权利即救济权或者请愿权的内涵,不是专有权行使行为,更不是要约。它具有节省维权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和减轻司法负担的作用。发送侵权警告函应恪守权利的边界,不得滥用权利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我国宜选择在权利不得滥用的路径下,在专利法中具体设定侵权警告函的主体、对象、内容、证据及形式要求,作为指引发函行为及判定其正当性的依据。警告函的发送主体限于专利权人、独占许可人、排他许可人(专利权人不行使权利时)、专利权人的合法继承人。警告的对象限于非法实施专利的人,包括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的制造者、使用者、许诺销售者、销售者或者进口者。警告函的内容应包括专利权人名称、专利权人地址、警告事项、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的有效性,以及被控侵权产品、服务或者技术侵犯涉案专利具体权利要求的具体事实。警告事项包括停止侵权、支付许可费,或者赔偿损失。警告函的证据应包括权属证据、侵权证据和损失证据(如果要求赔偿)。警告函的形式应为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但不包括新闻媒体。专利法还应当从客观与主观两个方面规定滥发侵权警告函的判定标准,即以侵权警告函在客观上是虚假的为第一要件,以主观上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第二要件。所谓客观虚假包括:(1)所主张的专利无效;(2)被警告人没有侵犯所主张专利的任何权利要求;(3)发函人不是专利权利人或者其他有独立救济权的主体。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表现为:(1)在主张侵权前没有检查收函人的产品;(2)在主张侵权前没有寻求专家建议或意见;(3)没有对涉嫌侵权产品的生产者主张侵权;(4)在主张侵权时有合理理由知道其专利是无效的;(5)谎称自己享有专利权;(6)其他故意或者极端疏忽、轻信的行为。除非具备以上二要件,发函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 警告函 自力救济 请愿权 诺尔-本灵顿原则 滥用权利
下载PDF
遏制专利蟑螂:美国专利诉讼费用移转规则的新发展 被引量:14
15
作者 谢光旗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169-179,共11页
美国的专利蟑螂问题非常严峻。美国认为专利蟑螂对其创新与经济造成的损失远大于给发明人的回报。滥行诉讼是对专利蟑螂的主要诟病。2014年以来,美国法院适用了较宽松的费用移转标准,国会努力修改费用移转规则,一些州实施了保证金及惩... 美国的专利蟑螂问题非常严峻。美国认为专利蟑螂对其创新与经济造成的损失远大于给发明人的回报。滥行诉讼是对专利蟑螂的主要诟病。2014年以来,美国法院适用了较宽松的费用移转标准,国会努力修改费用移转规则,一些州实施了保证金及惩罚性赔偿规则。美国实践反映其转向主、客观独立标准,严惩恶意诉讼以及努力恢复使用者与专利权人利益平衡。专利蟑螂在我国爆发的风险不断增大。但是,我国《专利法》仅赋予专利权人合理开支求偿权,对滥诉者无赔偿规定。司法实践存在依据不足、标准不一及标准过严问题。我国宜适当吸取美国经验教训,合理设置恶意诉讼的赔偿及保证金规则,防治专利蟑螂滥用诉权,促使专利运营良性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蟑螂 专利主张实体 费用移转 合理开支 恶意诉讼
原文传递
知识产权主张实体的价值批判
16
作者 谢光旗 《荆楚法学》 2023年第2期113-123,共11页
知识产权主张实体,俗称“知识产权流氓”。它们是主要通过收购知识产权然后利用诉讼和投诉等救济措施而创造收入的企业或者个人。它们以商业维权、不事创新和不求使用为基本特征。对它们的评价,肯定论及折中论在我国学界较为流行。以正... 知识产权主张实体,俗称“知识产权流氓”。它们是主要通过收购知识产权然后利用诉讼和投诉等救济措施而创造收入的企业或者个人。它们以商业维权、不事创新和不求使用为基本特征。对它们的评价,肯定论及折中论在我国学界较为流行。以正义、创新、效率和发展等知识产权法基本价值为标准,以美国及我国实证材料为基础,它们在根本上是负价值的。它们滥用救济措施,获得不应得的东西,有碍知识产权法的最终目的,不符合正义价值;对创新者激励甚少,抑制被诉企业创新,不符合创新价值;增加交易成本,浪费法律资源,不符合效率价值;背离新发展理念,阻碍实体经济,不符合发展价值。我国应当惩治知识产权主张实体,防止它们阻碍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主张实体 知识产权流氓 专利主张实体 价值理论 正义
原文传递
论刑法介入专利主张实体的正当性——兼评“专利敲诈第一案” 被引量:1
17
作者 谢光旗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34-45,共12页
李某文敲诈勒索案是我国乃至世界首例追究专利主张实体刑事责任的案件。以刑法惩治专利权人的"维权"行为,遭到众多质疑。但深入剖析该案发现,现实需求、罪刑法定、利益平衡和伦理道德为刑法介入专利主张实体提供了正当性依据... 李某文敲诈勒索案是我国乃至世界首例追究专利主张实体刑事责任的案件。以刑法惩治专利权人的"维权"行为,遭到众多质疑。但深入剖析该案发现,现实需求、罪刑法定、利益平衡和伦理道德为刑法介入专利主张实体提供了正当性依据。专利主张实体在美国泛滥,向我国蔓延。它们貌似依法维权,实则滥用权利,损害创新制度。刑法介入专利主张实体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是罪刑法定的要求,是利益平衡的体现。专利主张实体没有客观基础却轻率诉讼、重复诉讼、趁机勒索,其错误在道义上应予谴责,无法排除责任故意。这是刑法伦理道德的回归。刑法介入专利主张实体有利于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主张实体 专利蟑螂 敲诈勒索 恶意诉讼 民刑关系
原文传递
美国专利诉讼费用移转规则新发展
18
作者 谢光旗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17年第4期157-157,共1页
在美国,专利蝉螂是指收购他人专利,但不图使用,且以专利侵权诉讼或诉讼威胁为主要营利手段的实体。专利舞螂能促进专利流转,但常常滥用诉讼及诉讼威胁危害专利体系。传统上,胜诉被告有权根据《美国专利法》或《联邦民事诉讼规则》在专... 在美国,专利蝉螂是指收购他人专利,但不图使用,且以专利侵权诉讼或诉讼威胁为主要营利手段的实体。专利舞螂能促进专利流转,但常常滥用诉讼及诉讼威胁危害专利体系。传统上,胜诉被告有权根据《美国专利法》或《联邦民事诉讼规则》在专利舞螂恶意主张专利权利或轻率起诉等情形下获得律师费赔偿,但法院支持被告律师费请求的很少,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专利蝉螂的泛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侵权诉讼 律师费 专利诉讼 专利法 《联邦民事诉讼规则》 费用移转 滥用诉讼 专利体系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