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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视角下中小企业高质量专利产出的困境及变革路径——基于湖南省怀化市企业高质量专利申请实践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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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龙飞 谢宜璋 赵国成 《科技管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9期155-160,共6页
为破解我国非发达地区中小企业高质量专利产出少的难题,通过对改革前后湖南省怀化市中小企业的专利申请情况进行实证研究,提出以“高校科研团队+政府部门+专利代理机构”模式帮助中小企业深挖关键技术、产出高质量专利。通过引入高校科... 为破解我国非发达地区中小企业高质量专利产出少的难题,通过对改革前后湖南省怀化市中小企业的专利申请情况进行实证研究,提出以“高校科研团队+政府部门+专利代理机构”模式帮助中小企业深挖关键技术、产出高质量专利。通过引入高校科研团队补齐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短板,能够帮助中小企业实现从产出专利到打造高价值专利,从引进高校科研人才到以此培育本土科技创新人才,从扶持中小企业专利申请到企业自主专利布局的三大转变,对助力我国新时期由专利大国向专利强国的转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校科研团队 政府部门 专利代理机构 中小企业 高质量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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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合作对专利质押融资的影响——从信号博弈模型的角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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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宜璋 谢宏章 赵国成 《科技管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1期185-194,共10页
低技术企业通过伪装专利使金融机构无法通过贷款信号确认其技术水平,由此出现“专利信号失灵”问题。通过信号博弈模型能够分析该现象的成因及危害,并讨论产学研合作与专利质押融资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结果表明,产学研合作有助于减少... 低技术企业通过伪装专利使金融机构无法通过贷款信号确认其技术水平,由此出现“专利信号失灵”问题。通过信号博弈模型能够分析该现象的成因及危害,并讨论产学研合作与专利质押融资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结果表明,产学研合作有助于减少专利质押市场中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从而缓解“专利信号失灵”造成的市场效率低下问题。另一方面,专利质押融资也可以对科创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决策产生正向影响。对此,建议积极完善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将产学研合作作为帮助金融机构识别可靠专利信号的重要考量,同时对尚未有高质量专利产出但正与高水平科研团队进行科技合作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学研合作 专利质押 信号失灵 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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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商品化数据的进一步厘清:概念、保护诉求及具体路径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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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宜璋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8期86-96,共11页
对可商品化数据的保护路径探讨应首先排除落入人格权保护范围的数据以及为国家机关出于公共利益需求而使用的数据。在纠结数据权属尚未能有效回应实际需求的情况下,回到市场主体的诉求关系中探讨其恰当的保护路径不失为一种更务实、更... 对可商品化数据的保护路径探讨应首先排除落入人格权保护范围的数据以及为国家机关出于公共利益需求而使用的数据。在纠结数据权属尚未能有效回应实际需求的情况下,回到市场主体的诉求关系中探讨其恰当的保护路径不失为一种更务实、更清晰的方法。可商品化数据的规则构建应在保障国家安全和消费者数据安全的绝对前提下进行。在数据财产利益尚未能上升为权利时,力促市场主体通过合同机制协调可商品化数据的利益分配具有其独特优势。在面对数据的竞争纠纷时,可商品化数据的权益边界可借助于经营者自我积极行动的构建,强调市场归市场的竞争理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 算法 市场主体 匿名化处理 合同机制 不正当竞争 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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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科技企业并购的趋势、竞争隐忧及反垄断应对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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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宜璋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84-92,共9页
科技竞争已成为现阶段大国博弈的焦点,企业的技术垄断往往能成为技术母国的权力之源,制约他国的科技发展。当前全球科技企业的并购呈现以相关技术为目标、注重产业规模效应的叠加以及全球领域跨国并购的特点,不仅容易引起相关技术市场... 科技竞争已成为现阶段大国博弈的焦点,企业的技术垄断往往能成为技术母国的权力之源,制约他国的科技发展。当前全球科技企业的并购呈现以相关技术为目标、注重产业规模效应的叠加以及全球领域跨国并购的特点,不仅容易引起相关技术市场的垄断,更可能带来国家竞争层面的影响以及国际竞争格局的改变。反垄断法是影响全球竞争最重要的法律措施。基于现阶段复杂多变且高度敏感的国际局势,应充分发挥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制度的事前防御功能。在反垄断的法律框架下,一方面应当采取多元化、动态性以及长期性的反垄断审查标准以规避具有竞争损害的全球科技企业并购,另一方面应善用经营者集中救济措施以减少全球科技企业并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效果,为中国在国际科技竞争中的公平健康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球科技企业 并购 竞争隐忧 反垄断 集中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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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梅框架下个人信息的分类及规制路径——兼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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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宜璋 《电子知识产权》 2021年第5期29-38,共10页
运用卡-梅框架提供的理论工具对个人信息及其规制路径进行分类是一种更充分且更符合问题本质的个人信息保护探讨路径,既能够维护个人信息的内在同质性,又能够更清晰地展现不同场景下个人信息的利益保护诉求和处理规则。卡-梅框架下个人... 运用卡-梅框架提供的理论工具对个人信息及其规制路径进行分类是一种更充分且更符合问题本质的个人信息保护探讨路径,既能够维护个人信息的内在同质性,又能够更清晰地展现不同场景下个人信息的利益保护诉求和处理规则。卡-梅框架下个人信息的规制路径分为以隐私权保护为主的禁易规则,以公共利益为主要考量的责任规则以及以市场为导向的财产规则。《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旨在初步实现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体系化。在这一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应根据不同规则项下的利益诉求,对相关条文进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卡-梅框架 个人信息 规制路径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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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权中心主义之建构与再平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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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宜璋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 2018年第2期45-50,共6页
著作权保护兼具公私属性,传统的"权利本位论"强调私人利益至上的理念在著作权保护进路上存在阻碍,而法权中心主义所倡导的"权利与权力的统一"却可以为其提供另一种解决思路和方法。在著作权的法权分配上,著作权人... 著作权保护兼具公私属性,传统的"权利本位论"强调私人利益至上的理念在著作权保护进路上存在阻碍,而法权中心主义所倡导的"权利与权力的统一"却可以为其提供另一种解决思路和方法。在著作权的法权分配上,著作权人的权利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呈扩张趋势。而对思想—表达二分法和合理使用法则这两项内定的著作权保障制度进行偏向公共利益的解释,能够维持其在法权结构上的再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著作权保护 法权中心主义 权利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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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环境下App商标侵权问题初探
7
作者 谢宜璋 《南方论刊》 2018年第9期62-64,74,共4页
移动互联网中的App名称根据其是否具备标识性以及是否注册成商标而具有不同的法律属性。在App商标侵权中,描述性使用的App名称不构成侵权,可标识性App名称才是商标侵权认定的前提。作为智能手机的第三方应用程序,手机用户使用App分为下... 移动互联网中的App名称根据其是否具备标识性以及是否注册成商标而具有不同的法律属性。在App商标侵权中,描述性使用的App名称不构成侵权,可标识性App名称才是商标侵权认定的前提。作为智能手机的第三方应用程序,手机用户使用App分为下载和使用其服务两个环节,对App是否侵犯商标专用权应在每个环节下进行单独探讨,不应一概而论。同时,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App所涉商品类别广泛,对App商品类似的判断应是对该款App所提供给消费者的服务的综合性判断,以消费者是否会对该App的来源构成混淆为判断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移动互联网 APP 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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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介时代我国回应权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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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宜璋 张弛 《新闻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68-77,共10页
数字技术的更迭对媒体形态的影响内嵌着对公民人格权益的新威胁。作为公众应对侵权报道以自我维权的必要法治配套措施,各国回应权制度紧随媒介形态的变革而呈现出扩张的趋势。相比之下,我国回应权制度仍停留在纸媒时代且近乎被虚置为“... 数字技术的更迭对媒体形态的影响内嵌着对公民人格权益的新威胁。作为公众应对侵权报道以自我维权的必要法治配套措施,各国回应权制度紧随媒介形态的变革而呈现出扩张的趋势。相比之下,我国回应权制度仍停留在纸媒时代且近乎被虚置为“僵尸条款”,从而导致被报道者法律自救措施的缺位。数字媒介时代下,有必要对我国回应权制度进行完善以发挥其制度功能。我国《民法典》对人格权采取独立成编的立法模式为回应权的引入提供了解释空间,依据回应权的权利特性与功能价值,更适宜将回应权定位为《民法典》中的人格权请求权而非侵权请求权,以《民法典》第1028条与第995条为制度依据,并在此定位基础上对回应权的权利主体、回应对象、行权期限、行权效果及救济途径作进一步安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媒介 回应权 新闻自由 民法典 人格权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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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品训练的版权争议与解决
9
作者 谢宜璋 《中国编辑》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1期38-46,共9页
大规模作品训练是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与进步的关键,逐一授权许可的主流版权交易模式难以满足人工智能时代海量作品学习的基础需求。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品训练直面版权合法性障碍,在技术发展与版权人利益间如何抉择成为全球焦点议题。... 大规模作品训练是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与进步的关键,逐一授权许可的主流版权交易模式难以满足人工智能时代海量作品学习的基础需求。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品训练直面版权合法性障碍,在技术发展与版权人利益间如何抉择成为全球焦点议题。比较法层面,日本采取较为宽松的版权豁免政策,欧盟秉持严格的有条件限制例外,美国、英国及加拿大则经历了从聚焦技术发展到兼顾版权利益的态度转变。在适用合理使用抑或法定许可的学理争论之际,自发于市场的“作者—内容提供商—人工智能服务商”授权许可模式已经形成。在利益平衡理念下,我国应在人工智能作品训练中引入版权人“选择退出”机制,在版权侵权责任中适用避风港规则,在保护版权人利益的同时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创新发展留足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成式人工智能 作品训练 版权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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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字网络空间中发行权用尽原则的突破与适用——兼评我国NFT作品侵权第一案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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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宜璋 《新闻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9期66-74,96,共10页
发行权用尽原则是否能在数字网络空间适用的问题可以说是争议不断。我国NFT第一案通过明确NFT数字作品交易为所有权转让解决了发行权用尽原则适用的前置性要件,但未能进一步挣脱传统物理观念的掣肘。立法论视野下,发行权用尽原则的适用... 发行权用尽原则是否能在数字网络空间适用的问题可以说是争议不断。我国NFT第一案通过明确NFT数字作品交易为所有权转让解决了发行权用尽原则适用的前置性要件,但未能进一步挣脱传统物理观念的掣肘。立法论视野下,发行权用尽原则的适用基础实则在于所有权转让效果的发生,传统理念下的有形载体要件应根据数字技术发展的新情况作出必要的调整与变革。在法律适用上,发行权及发行权用尽原则与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的适用并不重合,因未经授权的作品上传和售卖行为落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制范畴而否定发行权及发行权用尽原则在数字网络空间的适用不具有法律证成上的必然性。现有数字环境的发展为发行权用尽原则在数字网络空间提供了可行的技术土壤,通过确立更具操作性的评断标准及谨慎的司法认定,发行权用尽原则能够适用于数字网络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发行权用尽原则 非同质化权证 所有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区块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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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时代平衡聚合平台与新闻媒体版权冲突的三重进路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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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宜璋 《新闻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1期87-96,共10页
融媒时代下新闻媒体与聚合平台对新闻作品的版权效益差是两者冲突的根源。欧盟为此创设新闻出版者邻接权以促使聚合平台向新闻媒体付费的做法为我国学界广泛关注,但德国与西班牙的立法实践表明通过版权扩张恐难以实现保障新闻媒体版权... 融媒时代下新闻媒体与聚合平台对新闻作品的版权效益差是两者冲突的根源。欧盟为此创设新闻出版者邻接权以促使聚合平台向新闻媒体付费的做法为我国学界广泛关注,但德国与西班牙的立法实践表明通过版权扩张恐难以实现保障新闻媒体版权收益的立法目标,亦可能造成我国著作权法体系内的重复保护。以反不正当竞争法解决新闻聚合纠纷能将排除于著作权客体的单纯事实消息纳入保护范畴,从方法论上看似更具周延性,但在法律适用层面却会造成著作权领域的不当扩张,与著作权法立法政策相抵触。在坚持利益平衡的理念下,著作权集中管理机制在应对大规模数字化版权危机上有其独特的制度优势,能够为聚合平台与新闻媒体构建高效合理的著作权利益再分配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聚合平台 新闻媒体 新闻出版者邻接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 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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