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民国时期吉林省的警校——吉林省警察传习所
1
作者 谢寅童 《兰台内外》 2019年第15期22-22,共1页
早在清代末期我国就从西方引进警察制度。为维护这一制度,开展警察教育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民国时期的警察传习所,即当时政府为集中警权、加强警察教育、提升警员素质,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及自身统治所设立的培训警员的机构。民... 早在清代末期我国就从西方引进警察制度。为维护这一制度,开展警察教育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民国时期的警察传习所,即当时政府为集中警权、加强警察教育、提升警员素质,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及自身统治所设立的培训警员的机构。民国元年(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由新成立的内务部统辖全国警政。民国4年(1915年)内务部在北京设立地方警察传习所,负责培养地方从事警察教育的师资力量,以“养成地方警察模范,俾全国警政逐渐改良”。传习所虽仅举办一期,但基本达到为各地方警政机构培训教员的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警察制度 民国时期 吉林省 警校 警察教育 政府成立 清代末期 社会治安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