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在1998年的State Street Bank案中确立了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但有关商业方法专利的争议从未平息,而商业方法专利产生的弊端也影响了市场竞争和公共利益,从近年美国法院的判例可以看出其对商业方法的可专利范围和授权条件给予更...美国法院在1998年的State Street Bank案中确立了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但有关商业方法专利的争议从未平息,而商业方法专利产生的弊端也影响了市场竞争和公共利益,从近年美国法院的判例可以看出其对商业方法的可专利范围和授权条件给予更严格的解释和限制,透视这些判例,可以为我国的相关立法及司法提供有益的启示。展开更多
1998年美国法院在State Street Bank案中确认了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从此商业方法专利引起了人们热议。通过对商业方法专利的兴起和发展趋势的观察,以利益平衡的观点分析商业方法专利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利益得失以及商业方法专利...1998年美国法院在State Street Bank案中确认了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从此商业方法专利引起了人们热议。通过对商业方法专利的兴起和发展趋势的观察,以利益平衡的观点分析商业方法专利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利益得失以及商业方法专利所蕴涵的国家利益,有助于我们对商业方法专利采取适当的立场和对策。对我国而言,给予商业方法专利保护并非国际义务,商业方法专利应缓行或加以规制。展开更多
文摘美国法院在1998年的State Street Bank案中确立了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但有关商业方法专利的争议从未平息,而商业方法专利产生的弊端也影响了市场竞争和公共利益,从近年美国法院的判例可以看出其对商业方法的可专利范围和授权条件给予更严格的解释和限制,透视这些判例,可以为我国的相关立法及司法提供有益的启示。
文摘1998年美国法院在State Street Bank案中确认了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从此商业方法专利引起了人们热议。通过对商业方法专利的兴起和发展趋势的观察,以利益平衡的观点分析商业方法专利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利益得失以及商业方法专利所蕴涵的国家利益,有助于我们对商业方法专利采取适当的立场和对策。对我国而言,给予商业方法专利保护并非国际义务,商业方法专利应缓行或加以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