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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失职罪的修订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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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卜铭 《区域治理》 2021年第32期80-82,121,共4页
为保障生态安全,刑法从两个方面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环境监管失职罪便是其中一种保护方式。但对该罪进行深入分析后发现,现今的环境监管失职罪并未与时俱进进行完善修订,逐渐与刑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与目标脱节。要想使环境监管失职罪... 为保障生态安全,刑法从两个方面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环境监管失职罪便是其中一种保护方式。但对该罪进行深入分析后发现,现今的环境监管失职罪并未与时俱进进行完善修订,逐渐与刑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与目标脱节。要想使环境监管失职罪充分发挥效能,有必要将该罪的入罪标准从实害犯认定转变为行为犯的认定,以便提前有效地保护目标法益。同时还要将该罪的主体范围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拓展至“国家工作人员”,扩大该罪的入罪范围,以免错过打击对象,而导致规制力度的削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监管失职罪 实害犯 危险犯 主体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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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教义学视角下的环境监管失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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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卜铭 《环境生态学》 2021年第11期96-99,共4页
刑法通过设置环境监管失职罪间接保护生态环境法益,但对该罪的构成要件进行系统解析,发现其存在主体范围过窄,难以与新修订的污染环境罪等罪名匹配适用等问题。要想环境监管失职罪再次充分发挥效能,就必须从法教义学视角出发,将该罪的... 刑法通过设置环境监管失职罪间接保护生态环境法益,但对该罪的构成要件进行系统解析,发现其存在主体范围过窄,难以与新修订的污染环境罪等罪名匹配适用等问题。要想环境监管失职罪再次充分发挥效能,就必须从法教义学视角出发,将该罪的入罪标准从实害犯认定转变为行为犯的认定;适当调整“环境监管失职”的时代内涵,并将该罪的主体范围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拓展至“国家工作人员”,从而调整该罪的入罪范围,进一步实现对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监管失职罪 法教义学 实害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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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伦理课程中“大思政”格局的构建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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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慧 谭卜铭 《高等教育评论》 2020年第2期99-108,共10页
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形成协同效应,“德法兼修”的法学教育理念开始占据主导地位。在法学专业体系中落实思政教育理念,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具有其特有的优势。要在课程中构建“大思政”格局,教学改革必须有所... 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形成协同效应,“德法兼修”的法学教育理念开始占据主导地位。在法学专业体系中落实思政教育理念,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具有其特有的优势。要在课程中构建“大思政”格局,教学改革必须有所突破。一要打破法学教育原有的思维壁垒,提倡“德性”培育;二要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式,深入挖掘课程中的思想政治资源,重视从实践中把握思政理念;三要培育具备思政教育能力的法学专业教师,并建立综合考评机制,激发思政教育在课程中的潜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职业伦理课程 “大思政”格局 “德法兼修” 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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