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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
被引量:
1
1
作者
谭桃园
《湖湘论坛》
2007年第4期72-74,共3页
2001年出台了修改后的新婚姻法,增设了可撤销婚姻的相关内容。但是关于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只限于胁迫,不太妥当。通过分析可撤销婚姻的特征,进一步提出可撤销婚姻的界定标准,并借鉴各国立法,对关于完善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提出了一些构想。
关键词
可撤销婚姻
原因
立法建议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和债主结婚,不影响债务效力
2
作者
谭桃园
《法律与生活》
2014年第1期49-49,共1页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制度。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这一保护包括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制度。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这一保护包括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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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婚前财产
结婚
效力
债务
夫妻双方
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保护
《婚姻法》
原文传递
题名
论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
被引量:
1
1
作者
谭桃园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湖湘论坛》
2007年第4期72-74,共3页
文摘
2001年出台了修改后的新婚姻法,增设了可撤销婚姻的相关内容。但是关于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只限于胁迫,不太妥当。通过分析可撤销婚姻的特征,进一步提出可撤销婚姻的界定标准,并借鉴各国立法,对关于完善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提出了一些构想。
关键词
可撤销婚姻
原因
立法建议
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和债主结婚,不影响债务效力
2
作者
谭桃园
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4年第1期49-49,共1页
文摘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制度。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这一保护包括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
关键词
婚前财产
结婚
效力
债务
夫妻双方
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保护
《婚姻法》
分类号
D923.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
谭桃园
《湖湘论坛》
2007
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和债主结婚,不影响债务效力
谭桃园
《法律与生活》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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