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 被引量:1
1
作者 谭桃园 《湖湘论坛》 2007年第4期72-74,共3页
2001年出台了修改后的新婚姻法,增设了可撤销婚姻的相关内容。但是关于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只限于胁迫,不太妥当。通过分析可撤销婚姻的特征,进一步提出可撤销婚姻的界定标准,并借鉴各国立法,对关于完善可撤销婚姻的原因提出了一些构想。
关键词 可撤销婚姻 原因 立法建议
下载PDF
和债主结婚,不影响债务效力
2
作者 谭桃园 《法律与生活》 2014年第1期49-49,共1页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制度。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这一保护包括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制度。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这一保护包括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前财产 结婚 效力 债务 夫妻双方 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保护 《婚姻法》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