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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技术顾问制度及其对我国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启示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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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谷望舒 包建明 《中国司法鉴定》 2018年第5期8-15,共8页
1988年意大利颁布了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典,此后便在大陆法系诉讼模式的基础上引入了英美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意大利技术顾问制度也在此背景下逐渐发展起来。技术顾问是一种辅助诉讼参与人,可以参与鉴定监督、不可重复的技术核查以及提供... 1988年意大利颁布了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典,此后便在大陆法系诉讼模式的基础上引入了英美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意大利技术顾问制度也在此背景下逐渐发展起来。技术顾问是一种辅助诉讼参与人,可以参与鉴定监督、不可重复的技术核查以及提供除鉴定以外的技术咨询,控辩双方都有权利聘请技术顾问辅助其进行诉讼活动。技术顾问制度的出现可以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诉讼的公正性。中国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了与技术顾问相类似的专家辅助人制度,但由于该专家辅助人制度才刚刚起步,相关规定仍需进一步完善,研究和考察意大利技术顾问制度,可为本国专家辅助人制度的构建提供一定的借鉴和思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技术顾问 意大利 司法鉴定 专家辅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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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区域合作问题论纲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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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谷望舒 《中国司法鉴定》 2020年第1期78-86,共9页
司法鉴定区域合作本质上是司法行政机关在其缔结的协议框架下开展的合作。司法鉴定区域合作机制的形成和发展并非偶然,其产生和发展既有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也体现了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以及提升整体司法鉴定能力和执业水平。鉴于目前... 司法鉴定区域合作本质上是司法行政机关在其缔结的协议框架下开展的合作。司法鉴定区域合作机制的形成和发展并非偶然,其产生和发展既有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也体现了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以及提升整体司法鉴定能力和执业水平。鉴于目前对于司法鉴定区域合作的概念、性质以及效力等内容,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鉴定区域合作中也还存在协议效力不明,司法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对司法鉴定区域合作内容存在交叉重叠等问题。应当通过明确区域司法鉴定协议效力,厘清不同主体开展司法鉴定区域合作的界限范围等途径予以解决,同时还应抓住生态环境建设的机遇,加强环境司法鉴定领域的司法鉴定区域合作,逐步完善司法鉴定区域合作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区域合作 区域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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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视角下中国双边投资条约中间接征收条款的完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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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谷望舒 《海关与经贸研究》 2019年第1期108-122,共15页
中国当前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签订的投资保护条约对于间接征收的概念和标准并没有明确界定,间接征收的补偿标准也并不完善,一些BIT中有关间接征收的仲裁管辖条款与我国加入《华盛顿公约》时做出的通知存在矛盾。上述这... 中国当前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签订的投资保护条约对于间接征收的概念和标准并没有明确界定,间接征收的补偿标准也并不完善,一些BIT中有关间接征收的仲裁管辖条款与我国加入《华盛顿公约》时做出的通知存在矛盾。上述这些问题一方面导致间接征收的认定存在一定的困难,另一方面一旦发生间接征收,即使申请仲裁,中国海外投资者仍将承担败诉风险。在此背景下,明确间接征收定义及间接征收仲裁管辖范围,并从平衡东道国与投资者利益角度进一步升级中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双边投资条约,对于保护中国海外投资者利益,促进海外投资往来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带一路 间接征收 投资仲裁 双边投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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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日本法院对安保体制下条约的违宪审查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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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谷望舒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49-160,共12页
《日本国宪法》与日美安保体制条约之间的博弈始终伴随着二战后日本宪政历史的发展。尽管安保体制下的条约一直面临着违宪问题,但在诉讼中日本法院往往以安保体制条约属于"高度政治行为"且"非明显的"违宪情形为由... 《日本国宪法》与日美安保体制条约之间的博弈始终伴随着二战后日本宪政历史的发展。尽管安保体制下的条约一直面临着违宪问题,但在诉讼中日本法院往往以安保体制条约属于"高度政治行为"且"非明显的"违宪情形为由回避对条约的审查。如今随着安保体制的发展,该体制下条约的违宪本质愈发凸显,新增的有关解禁集体自卫权以及自卫队在海外与美军协同作战等内容已属"明显的"违宪情形。日本法院应摒弃曾经的消极主义立场,重新审视安保体制下条约的违宪性,尊重和平宪法的原则与精神,依法对安保体制条约进行违宪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日本国宪法》 安保条约 违宪审查 集体自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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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意大利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制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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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谷望舒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100-105,共6页
意大利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起步较早,在欧盟法律框架下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制度。在法律体系上,意大利以欧盟责任指令和国内环境法典为基础,明确了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主体、对象以及鉴定评估机构的相关职能;在工作机制上,意... 意大利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起步较早,在欧盟法律框架下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制度。在法律体系上,意大利以欧盟责任指令和国内环境法典为基础,明确了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主体、对象以及鉴定评估机构的相关职能;在工作机制上,意大利以环境、领土与海洋部为领导监督主体,通过意大利环境保护与研究院形成了政府—机构和中央—地方的管理体系,保证了环境损害鉴定工作的统一协调性;在鉴定评估方法上,意大利采取了欧盟推荐的鉴定评估方法,又积极地参与了欧盟相关数据库与工具包的开发,实现了评估方法的科学和一致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损害 鉴定评估 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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