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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立法作为交际?法律解释与语言交际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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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费秀艳(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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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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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律方法》
2023年第1期53-80,共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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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当前语言哲学和语言学中的一种颇为重要的观点认为,语言哲学和语言学直接关系到法律内容。作者将这种观点称为“法的交际内容理论”,简称“交际理论”。交际理论家认为,语言和交际研究揭示出话语的完整语言含义是说话人通过话语所表达的内容,即“交际内容”,交际内容可能远远超出文字的字面含义。按照惯常理解,交际内容由说话人某些特定交际意图的内容所构成。交际理论家据此得出成文法的法律贡献是其交际内容这一结论。本文首先假定交际理论家的诸多假设成立,然后论证不同的语言和思想内容等诸多要素均可构成一项成文法对法律内容的贡献。语言研究在帮助人们辨析不同法律要素方面可能很重要,但除了提供信息之外,语言研究无法说明这些法律要素是否或如何构成一项成文法的法律贡献。因此,交际理论以及任何仅仅依赖于语言考虑所得出的任何理论,实际上无法说明任何一项成文法的法律贡献究竟是什么。那些尝试以交际模式来理解立法的做法具有误导性,因为立法及其立法体系承载着立法目的,但交际情境中缺乏类似于立法目的的内容。对于立法目的的实现而言,如果不将立法机构的交际内容视为一项成文法的法律贡献,这可能是更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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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立法
法律解释
交际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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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055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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