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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基于临时工问题的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反思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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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贺焕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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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深圳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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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CSSCI
2015年第1期47-51,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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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临时工问题舆情化,使之被赋予不应有的负面意义和敏感性。临时工一度是个"正式"概念,后来被排除在规范的法律话语体系之外,却"勃兴"于现实的土壤。究其原因,劳动关系正处于单位型向市场型转变过程中,劳动者主体地位的建立也经历了从身份到契约的变化。公共部门劳动关系也因应时势,策略性选择非典型用工,但进程阻滞,三方协商机制失灵,排斥、侵权与推责等负面效应滋生。临时工问题已成为复杂的社会问题,应置于机构改革,落实相关制度,推进市场型劳动关系规范化,在保障劳动权利和体面劳动的系统进程中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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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临时工
公共部门
社会排斥
市场型劳动关系
三方协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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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emporary workers
public sector
social exclusion
market-oriented labor relations
tripartite mech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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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3.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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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非上市公司受压制股东退出权的法律构造
被引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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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贺焕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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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深圳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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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广东开放大学学报》
2015年第2期63-6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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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由于我国非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的高集中度和流通性不足,导致公司中股权失衡,大股东控制,少数股东受压制而难以有效救济的困境时常发生。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股东压制问题的解决要首先突破不合时宜的观念障碍,进而厘清评估救济和解散救济作为股东退出的功能性制度装置的差异,廓清其请求权基础和救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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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上市公司
股东压制
退出权
信义义务
权利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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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unlisted company
shareholders oppression
withdrawal rights
fiduciary duty
right reli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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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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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布卢姆分类学在判例研习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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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贺焕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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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深圳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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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怀化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67-7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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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当前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多采取例证讲授方法,认知效果较好,但技能训练不足,对二者的结合缺乏理论与实践圆满证成的模式。修订的布卢姆分类学积淀了众多教育、心理学界专家50多年的研究成果,建构了以新知识观、新智慧技能观为内核的二维框架,对判例研习具有针对性较强的启示意义。判例研习可以借鉴其知识维度来拓展认知目标,克服片面化任务取向的弊端;还可以从其认知过程维度中发现如何获知的新路径。二维框架的结合运用,强化了整体设计和情境化,可以实现复杂知识技能的获得与迁移,以及学习者整体生活经验、生活意义的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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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判例研习
布卢姆分类学
知识维度
认知过程维度
情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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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tudy on the legal precedents
Bloom's taxonomy
knowledge dimensionality
cognitive processes dimensionality
contextua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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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4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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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围观现象的法律视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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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贺焕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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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深圳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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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4年第12期101-10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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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围观现象暗示着公共生活空间的不断扩大,折射出复杂的法律文化心理。围观现象表露出国民的法治愿景,激发着秩序想象和制度憧憬,发挥着"训政"的作用。法治应反思精英治理模式,积极响应大众吁求,发挥其引导、培育市民社会、公民社会的功能,实现彼此之间的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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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围观现象
法律心理
市民社会
公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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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4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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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微观法律”:被忽略的基础规范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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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贺焕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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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深圳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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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4年第13期57-5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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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微观法律"常被视为风俗习惯、道德礼仪等。将其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去认识,是因为其具有法律的某些共同属性,还在于其作为基础规范的本源意义。微观法律的现实生存空间受到制定法和公权力的挤压,但随着市民社会的发展,民间组织的成长,微观法律将有繁衍的肥沃土壤,并实现与国家法的良性互动、双向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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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微观法律
民间法
国家主义
私权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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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4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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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变相强迫加班”救济的路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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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贺焕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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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深圳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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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劳动》
北大核心
2014年第9期12-1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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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变相强迫加班侵犯了劳动者的诸多权益,违背了不得强迫劳动的原则,但由于法律的不完备,对其的救济常陷入困境。基于对变相强迫加班的类型化分析,借助不完备法律理论及其外部性、标准化等分析工具判断,通过立法填补规则空缺的效力有限,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应当成为涵摄劳动定额标准的主要载体。该标准要真正成为防止变相强迫加班的"防火墙",必须赋予其程序刚性和裁判规则的地位,并以劳动量鉴定制度相配套,形成一个事前可防范,事后能救济的相互贯通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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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变相强迫加班
不完备法律理论
劳动定额
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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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40.32
[经济管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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