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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村干部毁林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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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险峰
赵半允
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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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南林业》
1995年第2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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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桐柏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何明堂、高宏田滥伐林木一案,对二被告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何明堂,38岁,捕前系桐柏县程湾乡某村党支部书记;高宏田,39岁,捕前系该村村主任。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何、高二人为偿还村里办电欠款,以发展本村经济,增加群众收入为由,密谋将本村山上的一片栎树林砍伐出售。他们写出砍伐20立方米林木申请,但桐柏县林业局只批准砍伐15立方米。然而,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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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村干部
滥伐林木罪
桐柏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毁林
县人民法院
依法公开
法律意识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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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S7
[农业科学—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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