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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逻辑下强智能机器人刑事责任的再审视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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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天水 《深圳社会科学》 2023年第5期94-102,共9页
目前学界多从法律逻辑角度分析强智能机器人的刑事责任,鲜见从技术逻辑切入研究的成果。强智能机器人能否出现是讨论其刑事责任的前提,也是否定论对其加以批判的主要原因。人工智能技术的指数级增长与涌现使得强智能机器人的出现具有内... 目前学界多从法律逻辑角度分析强智能机器人的刑事责任,鲜见从技术逻辑切入研究的成果。强智能机器人能否出现是讨论其刑事责任的前提,也是否定论对其加以批判的主要原因。人工智能技术的指数级增长与涌现使得强智能机器人的出现具有内动力,只有内动力而无需求亦很难将“梦幻”变为“现实”。在军事竞赛、商业化对强智能技术升级存在渴求的政治环境和市场环境下,强智能机器人的出现便具有了外动力。在技术内、外动力拉动下,强智能机器人的出现只是一个时间问题。现有对强智能机器人刑事责任的质疑,本质上是人类中心主义滑向了形而上学的机械、静止观,使得刑事理论研究无法为未来的刑事立法提供智识补给。在重构强智能机器人刑事责任过程中,亟需解决现有研究中主体内涵阙如、刑事责任认定标准不当和权利保留范围过宽的问题。根据强智能机器人硬件、软件与湿件的特点设置差异性的剥夺感可达到区分制裁梯度的效果,对强智能机器人犯罪的罪名可比照自然人犯罪进行。不过基于处罚成本的考虑,应以对硬件、软件的处罚为原则,以对湿件的处罚为例外,在各种处罚内部又应坚持以轻缓处罚为原则、以严厉处罚为例外。规制强智能机器人的前置法宜采取单独立法模式,在前置法中对智能机器人概念、主体种类、技术更新层次及标准、违法行为表现、处罚种类和等级进行规定,突出对人工智能技术标准的描述和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程序的规范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强智能机器人 技术逻辑 涌现 人类中心主义 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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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裸聊定罪之理论评述及教义学阐释
2
作者 赵天水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5期36-46,共11页
方惠茹案发生后,围绕网络裸聊定罪的理论认识、实务态度依然还有较大分歧,类案不类判现象严重,亟需厘清学说间的关系。“载体说”未能准确认识内容与载体的关系,该说将淫秽物品解释为“淫秽内容具有重复传观的可能性”,这在与立法逻辑... 方惠茹案发生后,围绕网络裸聊定罪的理论认识、实务态度依然还有较大分歧,类案不类判现象严重,亟需厘清学说间的关系。“载体说”未能准确认识内容与载体的关系,该说将淫秽物品解释为“淫秽内容具有重复传观的可能性”,这在与立法逻辑相悖之余还混淆了“传播”与“淫秽物品”的内涵。数量鉴定并非网络裸聊构罪的必要条件,鉴定主体与程序的不明确以及实践做法不一使得“唯数量鉴定说”的科学性存疑。“静态说”以静止性来界定淫秽物品,无疑犯了机械主义的认识错误。“物人二分说”的主观性过大而操作性过小,且与罪刑法定原则相悖。上述四种学说(统称“否定说”)的本质均是以有形空间对诲淫性内容进行物理限定,都在否定网络裸聊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方面存在不同层面的问题,缺乏合理性。对网络裸聊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具有合理性,这源于网络裸聊处于淫秽物品的可能含义范围,亦与网络裸聊应罚性与实罚性间的冲突有关。淫秽物品的内涵正是在核心含义源自的官方知识与可能含义依赖的经验知识不断对立中得以变化,仅将淫秽物品理解为纸介文本进而将网络裸聊排除在含义之外,无疑是关闭了淫秽物品语义的开放性,使得文本的含义不是处于解释的过程中,而是人为宣告了解释的终点。对于聚众性网络裸聊者和网络裸聊组织者的定罪问题,应准确分辨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与聚众淫乱罪、组织淫秽表演罪的界限。聚众性网络裸聊发生在网络空间,行为人之间不存在身体接触,不符合淫乱内涵。网络裸聊中从事何种淫秽活动的主动权在观看者一方,而淫秽表演中展示何种淫秽活动的主动权在组织者一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裸聊 淫秽物品 扩大解释 淫秽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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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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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天水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34-42,共9页
网络犯罪给传统属地管辖带来严峻挑战,犯罪地的认定与网络遍在性之间存在激烈冲突,如难以确定物理连接点、物理连接点的遍在性和对域外数据的长臂管辖权等等。官方对“犯罪地”的解释在与罪刑法定原则背离之余还缺少规律性和体系化,学... 网络犯罪给传统属地管辖带来严峻挑战,犯罪地的认定与网络遍在性之间存在激烈冲突,如难以确定物理连接点、物理连接点的遍在性和对域外数据的长臂管辖权等等。官方对“犯罪地”的解释在与罪刑法定原则背离之余还缺少规律性和体系化,学界基于各种理由对犯罪地作出了解释方向各异的结论。网络自治论、管辖权相对论、IP地址管辖论、网址管辖论、有限管辖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地原则,都与网络犯罪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背离。普遍管辖说、实害联系说、结果及与行为关联度说,均有可待商榷之处。设定网络犯罪管辖权应以“坚持主权”和“国际协作”为原则,恪守涉外与涉内网络犯罪管辖的一体化构建,同时平衡好“地”与“人”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管辖权 涉外网络犯罪 属地管辖 结果及与行为关联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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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案例看特殊时期“预订酒店未留房”现象
4
作者 赵天水 延昶兴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23年第9期68-69,共2页
案例介绍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0)粤0511民初1556号民事判决书载明:乙网站是被告甲公司的酒店预订平台,被告丁公司系被告丙公司的总公司,被告丙公司与乙网站之间签订了《现付订房合同书》,即乙网站为丙公司提供酒店客房预订相... 案例介绍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20)粤0511民初1556号民事判决书载明:乙网站是被告甲公司的酒店预订平台,被告丁公司系被告丙公司的总公司,被告丙公司与乙网站之间签订了《现付订房合同书》,即乙网站为丙公司提供酒店客房预订相关技术服务,丙公司向乙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原告雷某某于2019年12月18日通过甲公司开办运营的乙网站预订了被告丙公司的豪华大床房一间一晚,预订成功后支付80元,并收到乙网站发送的确认短信,酒店预订成功。同月21日,酒店以房间已满为由拒绝雷某某入住,雷某某联系乙网站客服后仍未能解决,故另行寻找酒店入住,支付费用218元。实际上,雷某某预订酒店是为了参加2019年12月25日的汕头国际马拉松比赛,比赛日前后的酒店异常火爆,酒店价格暴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判决书 广东省汕头市 案例介绍 支付费用 酒店 客房预订 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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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主体涉罪性质分析 被引量:8
5
作者 赵天水 刘欢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6期64-72,共9页
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部分网络直播呈现出泛娱乐化、内容杂乱无序、无门槛和消费女性文化等消极特点,极易触犯刑法而构成犯罪。网络直播主体包括主播、平台提供者和观看者。主播可能涉嫌的罪名有诈骗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淫乱罪,制... 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部分网络直播呈现出泛娱乐化、内容杂乱无序、无门槛和消费女性文化等消极特点,极易触犯刑法而构成犯罪。网络直播主体包括主播、平台提供者和观看者。主播可能涉嫌的罪名有诈骗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淫乱罪,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和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平台提供者可能涉嫌的罪名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及其他相关犯罪的帮助犯;观看者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故意杀人罪等。另外,在认定网络直播主体违法性认识时,应当将违法性认识必要说作为分析的前提,坚持责任说并将违法性限定为刑事违法性。在分析行为人是否具有违法性认识时,应当根据自然犯与行政犯相区别的原则和推定与例外相结合的原则作出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名 违法性认识 想象竞合 营利目的 责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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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聚合犯罪的罪因、特征与治理措施 被引量:5
6
作者 赵天水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5期51-59,共9页
网络直播聚合犯罪愈演愈烈,主要集中于知识产权犯罪和色情犯罪领域,国内目前对该类犯罪的研究较少。网络直播聚合犯罪与社会结构方面的紧张、个人违法性意识方面的紧张存在关系,前者主要体现为:商品拜物教影响下的部分民众设定目标时日... 网络直播聚合犯罪愈演愈烈,主要集中于知识产权犯罪和色情犯罪领域,国内目前对该类犯罪的研究较少。网络直播聚合犯罪与社会结构方面的紧张、个人违法性意识方面的紧张存在关系,前者主要体现为:商品拜物教影响下的部分民众设定目标时日益以物质获得为参考系;阶层固化使得处于部分底层民众无法通过制度性手段实现目标。后者主要体现为网络直播聚合犯罪者实施犯罪,与其权衡犯罪成本与获利数额、心存侥幸有关。在对案例进行实证分析的前提下,归纳概括出此类犯罪的三个主要特征:犯罪主体呈现出低龄化、学历较低、无业状态较多的特点;分工的复杂性、网络的匿名性使得犯罪的隐蔽性较强;黑灰产业链业已形成并成熟。对此类犯罪的治理,应当坚持惩防并举,在惩罚方面应当注意网络直播聚合共同犯罪认定规则的变通适用,以及网络直播聚合犯罪立法扩张、司法限缩与严格执法之间的关系;在预防方面应当构建国家、社会两位一体的预防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直播聚合 罪因 特征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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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视野下打击恐怖犯罪的立法原则探索——以反恐法草案为例展开分析 被引量:2
7
作者 赵天水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89-96,共8页
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打击恐怖犯罪的立法活动理应纳入法治框架之内进行探讨;法治是权衡自由与秩序、权利与权力之间关系的艺术,打击恐怖犯罪的立法活动需要权衡好自由与秩序、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关系。维持自由与秩序"各... 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打击恐怖犯罪的立法活动理应纳入法治框架之内进行探讨;法治是权衡自由与秩序、权利与权力之间关系的艺术,打击恐怖犯罪的立法活动需要权衡好自由与秩序、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关系。维持自由与秩序"各占一半"的均衡式法治思维忽视了打击恐怖犯罪的阶段性特征,故不可取。而权衡式法治思维照应到反恐的阶段性特征,值得倡导。打击恐怖犯罪的立法原则有遵循宪法原则、秩序维持原则、权利保障原则和科学性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整体显现出"厉性有余、柔性不足"的特点,其依赖权力强行维持秩序的极端观念与法治理念相悖,亟需运用权衡式法治思维予以矫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 权衡 自由 秩序 反恐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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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围抽象事实认识错误困境的逻辑进路 被引量:2
8
作者 赵天水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60-166,共7页
现有针对抽象事实认识错误的解决方式存在两大困境:其一,部分解读结果违背人的基本法感情;其二,违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借用形式逻辑,依据是否存在共通性构成要件,可以将抽象事实认识错误划分为同质的不同构成要件错误(真包含关系、真... 现有针对抽象事实认识错误的解决方式存在两大困境:其一,部分解读结果违背人的基本法感情;其二,违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借用形式逻辑,依据是否存在共通性构成要件,可以将抽象事实认识错误划分为同质的不同构成要件错误(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与异质的不同构成要件错误(全异关系)。形式逻辑指导下的构成要件符合说极力寻找共通性构成要件且对认识事实与现实事实之间关系划分得十分清晰,因而可避免出现最终结论违背人的基本法感情。再者,共通性构成要件是认识事实与现实事实相一致的部分,其自身与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一致,避免了其他学说中构成要件界分功能与解决功能分离带来的尴尬。运用形式逻辑突围抽象事实认识错误困境,具有理论上的自洽性与实践中的合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式逻辑 共通性构成要件 同质的不同构成要件错误 异质的不同构成要件错误 想象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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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人员失踪引发的罪刑思考 被引量:2
9
作者 赵天水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43-48,共6页
我国现行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对交通肇事罪的理解侧重于陆路,而对水路方面的交通肇事疏于规定,因而造成在发生"水路人员失踪"时缺乏法律适用。目前针对水路人员失踪性质的认识有四种观点:否定论、《答复》论、宣告死亡论和立法... 我国现行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对交通肇事罪的理解侧重于陆路,而对水路方面的交通肇事疏于规定,因而造成在发生"水路人员失踪"时缺乏法律适用。目前针对水路人员失踪性质的认识有四种观点:否定论、《答复》论、宣告死亡论和立法论。对于"水路人员失踪"问题,应当遵循刑法规则的双重建构模式,科学认识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之间的内在联系,合理解读民法与刑法之间存在的紧密衔接,因而宣告死亡论值得倡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宣告死亡 法律真实 法教义学 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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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地面赌场罪与聚众型赌博之区分 被引量:3
10
作者 赵天水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44-49,共6页
开设地面赌场罪与聚众型赌博罪之间的区别在于赌场与赌博场所的不同。赌场有赌博场所本身不具有的自动吸引性、持续性和控制性特征,这三点特征既是划分赌场与赌博场所差异的关键,也是认定开设地面赌场行为是否构罪的核心。开设地面赌场... 开设地面赌场罪与聚众型赌博罪之间的区别在于赌场与赌博场所的不同。赌场有赌博场所本身不具有的自动吸引性、持续性和控制性特征,这三点特征既是划分赌场与赌博场所差异的关键,也是认定开设地面赌场行为是否构罪的核心。开设地面赌场行为是否构罪并不需要考察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营利的目的;赌场的经营不需要具有固定性特征;《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不能适用于开设地面赌场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开设地面赌场罪 聚众型赌博罪 赌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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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淫秽表演的刑法适用分析 被引量:1
11
作者 赵天水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1期61-69,共9页
网络淫秽表演的司法适用存在乱象,类案不类判现象严重,对其进行研究旨在保障案件处理的公正性。祛除上述乱象的根本在于采用法教义学方法界定网络淫秽表演的性质,分析其究竟是“淫乱”“淫秽物品”还是“淫秽表演”。对于私密性的淫秽表... 网络淫秽表演的司法适用存在乱象,类案不类判现象严重,对其进行研究旨在保障案件处理的公正性。祛除上述乱象的根本在于采用法教义学方法界定网络淫秽表演的性质,分析其究竟是“淫乱”“淫秽物品”还是“淫秽表演”。对于私密性的淫秽表演,不能认定为聚众淫乱罪,而应以公然性淫秽表演为判断前提。司法案例确认了“网络淫秽表演是淫秽物品”的裁判要旨,阐明“淫秽物品”应同时具有淫秽性和传播性特征。有案例说明实践中存在随意解释“淫秽表演”之嫌,使得组织淫秽表演罪的内涵不当扩张。另外,私密性聚众淫秽表演有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解释空间,公然性聚众淫秽表演的司法适用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形进行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淫秽表演 组织淫秽表演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 聚众淫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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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无差别杀人犯罪的研究现状、社会原因及预防--以菲利三要素说为视角 被引量:2
12
作者 赵天水 《犯罪研究》 2018年第6期8-17,共10页
刑法学界对无差别杀人犯罪较为低迷的研究态势与该犯罪的高发态势之间形成鲜明对比。现有研究中对该类犯罪的概念基本达成共识,尚需对特征进行厘清:应当结合精神病人的辨认能力、控制能力对"心理异常"进行理解;将突发性极强... 刑法学界对无差别杀人犯罪较为低迷的研究态势与该犯罪的高发态势之间形成鲜明对比。现有研究中对该类犯罪的概念基本达成共识,尚需对特征进行厘清:应当结合精神病人的辨认能力、控制能力对"心理异常"进行理解;将突发性极强、被害人群特殊、示范效应强作为无差别杀人犯罪的特征,略失合理性。另外,以菲利对社会原因所阐释的三要素说为视角,我国无差别杀人犯罪的社会原因存在三个维度,不合理的社会结构以及二元化的经济结构是制度之维,文化价值目标与实现手段之间的不对等是道德之维,独立性和团体意识不足是文化之维。相对应地,我国无差别杀人犯罪的社会预防亦从制度、道德、文化三个角度展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差别杀人 社会原因 菲利 制度 道德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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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判断模式下介入因果关系困境的化解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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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天水 《西部法学评论》 2019年第2期1-11,共11页
明晰因果关系范围、介入因素的内容是开展介入因果关系判断的前提。因果关系与介入因果关系之间是普通与特殊的关系,判断因果关系时所采用的方法亦是判断介入因果关系的方法。理论界对介入因果关系的判断模式有统一整体看待说、综合因... 明晰因果关系范围、介入因素的内容是开展介入因果关系判断的前提。因果关系与介入因果关系之间是普通与特殊的关系,判断因果关系时所采用的方法亦是判断介入因果关系的方法。理论界对介入因果关系的判断模式有统一整体看待说、综合因素判断说、"定罪、量刑二分说"和自我答责,这些判断模式并没有超出归因—归责、条件说—相当因果关系说双层判断模式的范围。双层判断模式应当成为判断介入因果关系的方法。条件说解决事实因果关系的判断问题,基于行为人罪责自负原则的考量,应当坚持以主观相当因果关系说作为判定法律因果关系的方法。最后,双层判断模式对解决介入因果关系问题具有实践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介入因素 归因 归责 条件说 主观相当因果关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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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诽谤犯罪自诉转公诉的域外考察及借鉴 被引量:1
14
作者 赵天水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1年第4期63-69,共7页
"杭州快递诽谤案"折射出我国网络诽谤案件自诉转公诉的程序衔接缺乏立法规定,"被害人撤诉论"由于缺乏法律支撑而无法彻底解决该问题,域外经验可为我国网络诽谤案件自诉转公诉程序的重构提供"他山之石"。... "杭州快递诽谤案"折射出我国网络诽谤案件自诉转公诉的程序衔接缺乏立法规定,"被害人撤诉论"由于缺乏法律支撑而无法彻底解决该问题,域外经验可为我国网络诽谤案件自诉转公诉程序的重构提供"他山之石"。诽谤罪除罪化已成世界趋势,我国应顺势改变自诉与公诉的分类标准。在明确诽谤法律制度价值倾向的基础上,以原告提起民事诉讼作为公诉的前置程序。德国、我国台湾地区均借助担当诉讼解决自诉困境,我国不能照搬适用,应以尊重自诉人意愿为宗旨对担当诉讼进行本土化改造。可以借鉴俄罗斯和我国澳门地区的立法经验,将自诉转公诉案件与公诉转自诉案件统一以自诉—公诉案件进行称谓并根据案件性质设置不同的诉讼程序。英国诽谤法中举证责任倒置的保护倾向与我国《宪法》确认的言论自由权优先的立法理念相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诽谤 自诉转公诉 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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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政策的价值、内容及选择根基 被引量:1
15
作者 赵天水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30-36,共7页
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政策应当是指由国家权力和社会力量双重介入,旨在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和食品安全越轨行为分别予以惩治和预防的理念和策略。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政策的价值在于其是人权保障的需要,是基本刑事政策的具... 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政策应当是指由国家权力和社会力量双重介入,旨在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和食品安全越轨行为分别予以惩治和预防的理念和策略。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政策的价值在于其是人权保障的需要,是基本刑事政策的具体化和以预防犯罪为指导原则。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政策内容应当包含前置法与刑法在食品安全犯罪治理中的地位以及刑法内部诸要素的关系两方面内容。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政策的选择根基在于风险社会的治理需求和知识分工的发展需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安全犯罪 刑法 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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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食品安全犯罪若干问题的解释适用 被引量:1
16
作者 赵天水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1期49-56,共8页
通过梳理食品安全犯罪实务案例,对如何理解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有毒有害物质"和"明知"内涵,非法经营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及食品监管渎职罪在食品安全犯罪中的适用条件作出解释,并分析《刑法》第... 通过梳理食品安全犯罪实务案例,对如何理解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有毒有害物质"和"明知"内涵,非法经营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及食品监管渎职罪在食品安全犯罪中的适用条件作出解释,并分析《刑法》第149条第2款属于法条竞合犯还是想象竞合犯。为保障食品安全犯罪同案同判的体系性,构建食品安全犯罪刑事判例制度势在必行,且刑事判例编选、认可和公布需严格遵循一定程序,具体体现为:在编选时重点辨别案件资格、是否属于生效裁判及编选者身份;刑事判例权威性缘于法院认可,宜由各省份高级人民法院发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安全犯罪 有毒有害物质 非法经营罪 法条竞合 刑事判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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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规范适用
17
作者 赵天水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32-38,共7页
对构成要件要素“危险物品”“恐怖活动”“其他准备”作出合理解释,是准确适用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前提。“危险物品”在刑法体系内解释应当保持同一性,即以“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来厘定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构成... 对构成要件要素“危险物品”“恐怖活动”“其他准备”作出合理解释,是准确适用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前提。“危险物品”在刑法体系内解释应当保持同一性,即以“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来厘定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构成要件要素“危险物品”的内涵。对“恐怖活动”内涵的确定应立足于辨明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关系,“恐怖活动”不限于只是具有恐怖主义性质的行为,具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行为也属恐怖活动。基于我国刑事立法中罪的兜底皆采用“单独设项+内容单一”模式以及对兜底行为性质同质性的解读,应将“其他准备”解释为是项的兜底,而非本罪第1款的兜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危险物品 恐怖活动 其他准备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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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累犯相关问题探微
18
作者 赵天水 《科学.经济.社会》 2016年第1期77-84,共8页
连累犯与共同犯罪、期待可能性、对向犯、刑罚减免制度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首先,连累犯与教唆犯、帮助犯、对向犯之间存在诸多异同点,通过对它们进行比较分析,在及时明确异同点之余,可以更好地为司法实践中的辨别工作提供准确的尺度。... 连累犯与共同犯罪、期待可能性、对向犯、刑罚减免制度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首先,连累犯与教唆犯、帮助犯、对向犯之间存在诸多异同点,通过对它们进行比较分析,在及时明确异同点之余,可以更好地为司法实践中的辨别工作提供准确的尺度。其次,"亲亲相隐"与期待可能性一脉相承,"引伦入法"不会引致罪刑失衡,这是因为在连累犯与本犯之间存在亲属关系时,通过对亲属范围的限缩、国事罪中适用的例外会引导"亲亲相隐"在连累犯中得到合理适用,而不至于使其适用范围过广。最后,刑罚减免制度对连累犯的处罚至关重要,认定连累犯是否成立自首、立功、坦白时需要结合具体情形予以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犯罪 亲亲相隐 引伦入法 对向犯 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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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片面共犯处罚路径的探索
19
作者 赵天水 《科学.经济.社会》 2015年第2期121-127,共7页
虽然网络犯罪具有众多异质于传统犯罪的特点,但是犯罪的本质并不会随着犯罪场域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因而应该保障刑法规则在双层空间中适用的统一性。目前刑法学界针对网络片面共犯的讨论乃是基于区分制的思考,运用区分制难以破解网络片... 虽然网络犯罪具有众多异质于传统犯罪的特点,但是犯罪的本质并不会随着犯罪场域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因而应该保障刑法规则在双层空间中适用的统一性。目前刑法学界针对网络片面共犯的讨论乃是基于区分制的思考,运用区分制难以破解网络片面共犯罪刑困境的尴尬,促使学者们从正犯化抑或立法中寻求解答。然而,现实空间中的片面共犯不需予以正犯化的事实引致"正犯化"适用于双层空间的期待落空;基于刑法教义学的立场和立法审慎原则的考量,刑法解释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坚持单一制,无疑是破解网络片面共犯处罚困境的最佳选择,既坚守了刑法教义学的立场,又保障了刑法规则在双层空间中的统一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层空间 刑法适用 区分制 单一制 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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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行政垄断面临的困局及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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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天水 《中国物价》 2015年第11期34-36,共3页
我国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予以了专门规制。然而,施行多年来,反垄断法并没能很好地实现其立法初衷,究其原因在于反垄断法在其实施过程中面临三大困局:尚未对政府管制与自由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形成正确认识;法规定与法位阶之间存在冲突;执... 我国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予以了专门规制。然而,施行多年来,反垄断法并没能很好地实现其立法初衷,究其原因在于反垄断法在其实施过程中面临三大困局:尚未对政府管制与自由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形成正确认识;法规定与法位阶之间存在冲突;执法权分散、执法强制力过弱。针对以上困局,应该着力从以下三方面寻找出路:树立对政府管制的正确认识;借助法教义学消弭法规定与法位阶之间的冲突;统一反垄断执法权,参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赋予执法权以新的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管制 滥用 法位阶 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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