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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在社会政策中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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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建华 赵如丹 马利多 《山海经(故事)(上)》 2016年第3期184-184,共1页
公民社会拥有社会政策主体和客体的双重身份,它是作为国家和政府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的组合,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公民社会作为社会政策主体的行动者,是社会政策运行的核心要素之一,它既提供社会服务,又参与到... 公民社会拥有社会政策主体和客体的双重身份,它是作为国家和政府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的组合,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公民社会作为社会政策主体的行动者,是社会政策运行的核心要素之一,它既提供社会服务,又参与到社会政策的过程中来。本文将讨论公民社会作为社会政策主体的必要性以及它作为主体的功能、特点,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一、公民社会和社会政策主体的概念(一)公民社会定义目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政策 政策主体 社会服务 社会福利体系 三分法 政策参与 发展型社会 政策过程 突发公共危机 社会福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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