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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造谣型寻衅滋事罪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
2
1
作者
赵旭玉
《萍乡学院学报》
2016年第2期46-49,共4页
司法解释将寻衅滋事罪引入对网络造谣传谣行为的治理,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寻衅滋事罪的口袋性质容易导致对言论自由的不当压制,因此应当对其进行合理的解释。将信息网络解释为公共场所是合理的扩大解释,公共秩序主要是指不特定或多数...
司法解释将寻衅滋事罪引入对网络造谣传谣行为的治理,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寻衅滋事罪的口袋性质容易导致对言论自由的不当压制,因此应当对其进行合理的解释。将信息网络解释为公共场所是合理的扩大解释,公共秩序主要是指不特定或多数人生活的安全与安宁状态,网络造谣传谣行为惟有造成现实生活中的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时,相关行为才能成立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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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寻衅滋事
公共场所
公共秩序
严重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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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网络造谣型寻衅滋事罪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
2
1
作者
赵旭玉
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处
《萍乡学院学报》
2016年第2期46-49,共4页
文摘
司法解释将寻衅滋事罪引入对网络造谣传谣行为的治理,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寻衅滋事罪的口袋性质容易导致对言论自由的不当压制,因此应当对其进行合理的解释。将信息网络解释为公共场所是合理的扩大解释,公共秩序主要是指不特定或多数人生活的安全与安宁状态,网络造谣传谣行为惟有造成现实生活中的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时,相关行为才能成立寻衅滋事罪。
关键词
寻衅滋事
公共场所
公共秩序
严重混乱
Keywords
the crime of affray
public place
public order
severe disorder
分类号
D924.36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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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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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络造谣型寻衅滋事罪的理解与适用
赵旭玉
《萍乡学院学报》
201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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