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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跨境电子取证与我国数据安全立法的冲突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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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海乐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00-108,共9页
美国跨境取证与他国主权的冲突,在数字时代聚焦为跨境电子取证与他国数据出境管制之间的冲突。在跨境电子取证当中,电子证据同时具有证据与数据双重特性;而对美国实践的实证研究表明,美国既无视作为证据的数据背后的他国司法主权,也无... 美国跨境取证与他国主权的冲突,在数字时代聚焦为跨境电子取证与他国数据出境管制之间的冲突。在跨境电子取证当中,电子证据同时具有证据与数据双重特性;而对美国实践的实证研究表明,美国既无视作为证据的数据背后的他国司法主权,也无视作为数据的电子证据背后的他国数字主权。鉴于当前国际社会已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司法机关直接向他国网络服务提供商取证,我国不宜固守司法协助渠道的唯一性。但在接受直接取证或特派员取证时应坚持本国主管机关的审批前置;同时以数据分级分类为基础区分设计各类电子证据出境审查标准。我国阻断法律未必能够直接适用于美国跨境电子取证,但仍可以用于阻断美国授权下对我国当事人的制裁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境电子取证 司法主权 数字主权 国际礼让 阻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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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产品非歧视待遇条款对我国国家利益的影响与对策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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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海乐 《国际贸易》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87-95,共9页
CPTPP与DEPA当中的数字产品非歧视待遇条款兼采“货物生产地”与“生产者国籍”两项标准认定非歧视待遇覆盖范围,且并未对非歧视待遇采取清单式限制。该条款因而有别于传统货物与服务贸易中的非歧视待遇规则。目前,国别数字治理规则可... CPTPP与DEPA当中的数字产品非歧视待遇条款兼采“货物生产地”与“生产者国籍”两项标准认定非歧视待遇覆盖范围,且并未对非歧视待遇采取清单式限制。该条款因而有别于传统货物与服务贸易中的非歧视待遇规则。目前,国别数字治理规则可能与该条款存在冲突的措施包括数字产品准入限制、数字服务税与数字产品消费限制。上述措施均存在明显的歧视性,且适用公共道德例外进行抗辩很可能面临涉案措施“必需性”证明难题。对我国而言,数字产品非歧视待遇条款有助于降低贸易壁垒,但同时会对我国数字治理措施合法性提出挑战。我国可以将数字产品差别待遇措施写入“负面清单”,同时利用“补贴例外”“广播例外”与“公共道德例外”维护我国数字治理措施合法性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产品 非歧视待遇 同类产品 公共道德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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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克制下的平台自决之惑——数字平台规制的国际协调与中国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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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海乐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09-120,共12页
数字平台规制的国际协调目前面临三重难题:一国基于公共道德的平台规制措施很可能影响他国私权保护;一国权利保护措施可能对他国权利设置产生影响;数字平台内部“准立法权”与“准司法权”可能违反主权国家管辖权与国际跨境送达规则。... 数字平台规制的国际协调目前面临三重难题:一国基于公共道德的平台规制措施很可能影响他国私权保护;一国权利保护措施可能对他国权利设置产生影响;数字平台内部“准立法权”与“准司法权”可能违反主权国家管辖权与国际跨境送达规则。在此进程中,主权国家对其主权的行使体现出了相当的克制与礼让,但主权的自我设限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对平台内部治理干预的力所不逮。平台自决很可能导致较强势国家的法律与价值观对弱势国家造成不利影响,数字平台的全球布局还会造成对弱势国家主权的有意规避。数字平台国际规制表面上看是国家与平台间博弈,但本质上属于“国家-平台-他国”三角博弈。对此,我国有必要灵活处理数字平台服务条款中的争端解决条款效力问题,以保障我国司法主权对争议的覆盖;同时适当允许司法介入平台内部治理。在对外缔约当中,我国应精心设计服务贸易“不符清单”,同时以相对克制的方式实施互联网内容审查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权克制 平台自决 公共道德 管辖权 跨境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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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美人景天的组织培养与快速繁殖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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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海乐 孙国庆 +2 位作者 冯凯 侯宇 温钢 《吉林化工学院学报》 CAS 2016年第1期54-60,共7页
以景天科植物桃美人(Pachyphytum‘Blue Haze’)的叶片作外植体进行组织培养,研究不同激素配比对组织培养的诱导、分化、生根的影响,以建立其快速繁殖体系.结果表明,叶片最适灭菌方式:75%酒精30 s+无菌水冲洗+0.1%Hg Cl2溶液消毒5 ... 以景天科植物桃美人(Pachyphytum‘Blue Haze’)的叶片作外植体进行组织培养,研究不同激素配比对组织培养的诱导、分化、生根的影响,以建立其快速繁殖体系.结果表明,叶片最适灭菌方式:75%酒精30 s+无菌水冲洗+0.1%Hg Cl2溶液消毒5 min+无菌水漂洗4~5次;愈伤组织诱导最佳培养基:MS+1.0 mg/L NAA+1.5 mg/L 6-BA;不定芽诱导的最佳培养基为MS+3.0 mg/L 6-BA,诱导率可达76.5%;生根培养以1/2MS+3.0 mg/L 6-BA为最好,其生根率可达99%,而且幼苗长势旺盛,能够满足快速繁殖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红化妆景天 组织培养 叶片 愈伤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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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国际造法还是国家间契约——“竞争中立”国际规则形成之惑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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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海乐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16-124,共9页
澳大利亚模式"竞争中立"偏重于规制国有企业商业行为,核心价值在于给予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同等竞争条件。此种模式在国际社会得到好评,但其国际化却与偏重于规制国有企业政府职能的美国模式竞争规则直接冲突。美国在国际社会... 澳大利亚模式"竞争中立"偏重于规制国有企业商业行为,核心价值在于给予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同等竞争条件。此种模式在国际社会得到好评,但其国际化却与偏重于规制国有企业政府职能的美国模式竞争规则直接冲突。美国在国际社会宣扬竞争中立,但更倾向于提出美式竞争条款的同时,以竞争中立个别承诺的方式约束别国而非本国。这意味着竞争中立国际规则缺乏国际共识与国际合意,因而至多能够形成国家间契约而非国际造法。对中国而言,中国暂时无须防范竞争中立形成强制性国际法律规则,但在国家间契约形成过程中,应当注意联合其他国家,谨防多边谈判中各自为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竞争中立 国有企业 行政审查 自由贸易协定 国际造法 国家间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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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k Tok争议中的美欧数据治理路径差异研究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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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海乐 《情报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04-110,131,共8页
[目的/意义]Tik Tok在美欧投资遭遇的法律障碍差异,本质在于美欧数据治理模式差异。美国数据治理模式以行业自律与数据自由为基础,但同时以国家安全为由对外资进行限制。欧盟数据治理以个人权利保护为基础,更多注重数据安全而非国家安... [目的/意义]Tik Tok在美欧投资遭遇的法律障碍差异,本质在于美欧数据治理模式差异。美国数据治理模式以行业自律与数据自由为基础,但同时以国家安全为由对外资进行限制。欧盟数据治理以个人权利保护为基础,更多注重数据安全而非国家安全。该研究有助于剖析美欧数据治理路径对我国互联网企业投资的法律壁垒,明晰我国应对与立法方向。[方法/过程]通过文本研究与案例研究的方式,对美欧相关立法与司法实践进行回顾,并以比较分析的方式研究美欧数据治理模式如何服务于其经济利益与政治诉求。[结果/结论]美国采用的国家安全手段同时服务于特朗普政府的政治诉求与美国数字经济保护。欧盟对数据安全的偏重足以同时保护敏感信息与投资红利。对我国而言,法制手段无助于破除美国式偏见,但我国企业完全可以遵守欧盟的信息本地化要求。数据治理模式可以整体遵循欧盟模式,坚持法制化取向的同时谨慎援引国家安全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治理 敏感信息 数据安全 国家安全 美国 欧盟 Tik T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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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权利面对市场:算法价格歧视的法律规制研究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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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海乐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99-106,共8页
针对消费者的算法价格歧视在我国处于“犯众怒但无制裁”的状态,这一方面源于消费者举证困难,另一方面源于我国法律尚无法提供完备的请求权基础。美欧均采用“赋权”的方式处理算法价格歧视:美国通过民事权利保护立法的延伸适用,有效避... 针对消费者的算法价格歧视在我国处于“犯众怒但无制裁”的状态,这一方面源于消费者举证困难,另一方面源于我国法律尚无法提供完备的请求权基础。美欧均采用“赋权”的方式处理算法价格歧视:美国通过民事权利保护立法的延伸适用,有效避免了针对特定消费者群体的价格歧视;欧盟强调个人信息是公民的基本权利,通过对信息在算法当中的使用以及对自动化决策的限制实现了对算法价格歧视的控制。美欧路径虽有差异,但共性在于均秉持了“权利-市场”理念:原则上承认市场竞争自由与企业定价自由,仅在定价行为触犯某些权利或法益时才会加以规制。我国应当借鉴上述理念,坚持“市场主导、权利优先”的司法理念的同时,效仿欧盟,以个人信息保护和算法责任建构限制算法价格歧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价格歧视 个人信息 民事权利 算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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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治视角下的BIT“联合解释”问题研究——以中国缔约文本为切入点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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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海乐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46-154,共9页
中国目前对外缔结的BIT中,已有六份文本包含了"联合解释"条款,即授权缔约双方通过联合解释处理争议中的法律问题。联合解释在国际投资争议中已有实践,但也因投资者"正当期待"、溯及力等问题,引发了是否符合国际法... 中国目前对外缔结的BIT中,已有六份文本包含了"联合解释"条款,即授权缔约双方通过联合解释处理争议中的法律问题。联合解释在国际投资争议中已有实践,但也因投资者"正当期待"、溯及力等问题,引发了是否符合国际法治理念的质疑。从国际法律渊源的角度讲,条约联合解释属于缔约国固有权力的延伸,也是国际法治的基本推动力量。联合解释必然服务于某种政治目的,但只要对其进行法治化规范,就无损于国际法治的基本精神。中国目前缔约文本已经日趋完善,但仍须注意明确设定解释时限,并对各类解释的法律约束力进行更加严谨的措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解释 国际法治 正当期待 溯及力 最惠国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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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中的投资者保护缺失——以三一集团诉奥巴马案为视角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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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海乐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39-147,共9页
三一集团诉奥巴马案是第一起针对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提起的诉讼。此案于2014年7月取得阶段性胜利,确定了国家安全审查程序问题的可诉性,且在程序正义与财产权两方面维护了三一集团的利益。然而,三一集团仍难以获得全部涉案证据材... 三一集团诉奥巴马案是第一起针对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提起的诉讼。此案于2014年7月取得阶段性胜利,确定了国家安全审查程序问题的可诉性,且在程序正义与财产权两方面维护了三一集团的利益。然而,三一集团仍难以获得全部涉案证据材料,且国家安全审查的实体内容仍然不受司法审查,真正的救济因而难以实现。综观国际国内司法体系,国家安全审查中的投资者权益保护缺失是普遍存在的。从规则上讲,美国国内法、WTO规则均无法为外资企业提供任何指引,从救济渠道上看,美国国内司法救济与国际投资争议仲裁均无法为之提供救济,且国际社会并无意愿通过合作解决此问题。此状况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家安全审查的政治内核,同时,也反映了无政府状态下国际法的固有缺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外资并购 国家安全审查 正当程序 司法审查 政治问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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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补贴”的合法性分析——从中国诉美国双反措施案裁决谈起 被引量:6
10
作者 赵海乐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1年第6期106-112,共7页
美国商务部通过运用"多数股权"标准,将我国涉案国有企业直接认定为公共机构,且通过证据规则的设定,得出了我国国有企业向下游厂商提供产品这一行为是"国有企业补贴"这一结论。在中国诉美国双反措施案中,上诉机构对... 美国商务部通过运用"多数股权"标准,将我国涉案国有企业直接认定为公共机构,且通过证据规则的设定,得出了我国国有企业向下游厂商提供产品这一行为是"国有企业补贴"这一结论。在中国诉美国双反措施案中,上诉机构对此进行了否定,并认定公共机构的法律标准应当在于"政府权威"的行使。否定美国商务部这一结论,对我国而言具有重大的意义,我国应当采用包括法律、政治在内的各种手段,保证此裁决的顺利实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有企业补贴 公共机构 法律标准 政府权威 裁决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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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责任视角下的贸易救济“牵连化”现象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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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海乐 《国际商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74-85,共12页
近年来,美欧贸易救济措施频频与第三国发生牵连。欧盟在反补贴调查中将第三国政府给予本国投资者的财政资助视为东道国的国家行为;美国在反倾销调查中将第三国原材料价格“偏低”作为“特殊市场情形”的认定事由,事实上赋予被调查国维... 近年来,美欧贸易救济措施频频与第三国发生牵连。欧盟在反补贴调查中将第三国政府给予本国投资者的财政资助视为东道国的国家行为;美国在反倾销调查中将第三国原材料价格“偏低”作为“特殊市场情形”的认定事由,事实上赋予被调查国维护本国“完美”竞争市场的义务。上述做法直接违反了当前补贴规则对补贴主体的认定方式,也与反倾销规则中“适当比较”要件直接冲突。此种现象的成因在于,在全球产业链分工到价值链分工的过程中,现行贸易规则无法满足美欧利益需求,且美欧并无重新构建规则的能力。对此,我国需澄清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以免此问题对国家主权与“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形成阻碍。我国有必要在现行规则体系下强调“适当比较”规则的重要作用,但不宜引领新规则的制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补贴 财政资助 特殊市场情形 国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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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对华反补贴“不利可得事实”规则的滥用——以两起新能源反补贴案为例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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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海乐 《国际商务研究》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53-61,共9页
"不利可得事实"是美国商务部对华反补贴调查经常使用的一种证据规则,此种规则通过借口中国政府"未能尽全力配合调查、提供资料",从而在缺乏确凿证据、且实体规则不利于美国的情况下推定补贴成立。在2012年的两起新... "不利可得事实"是美国商务部对华反补贴调查经常使用的一种证据规则,此种规则通过借口中国政府"未能尽全力配合调查、提供资料",从而在缺乏确凿证据、且实体规则不利于美国的情况下推定补贴成立。在2012年的两起新能源反补贴案中,美国就曾借用此规则,先后规避"公共机构认定"、"电力、土地补贴"、"出口信贷补贴"等问题当中多项实体规则。由于WTO缺乏相应规则、WTO裁决并无案外效力,我国在WTO体制下难以获得有效的救济;同时,由于美国司法审查的消极性,在美国法院诉讼同样无济于事。此问题的解决,一方面依赖世界各国对"不利可得事实"滥用的危害有清醒认识并共同改进规则;另一方面,具体到新能源问题,应推动国家间谈判与磋商,以期通过合作而非对抗达到共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利可得事实 反补贴 新能源 法律规避 贸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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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降解菌的筛选鉴定和降解特性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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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海乐 温钢 《吉林化工学院学报》 CAS 2016年第7期70-77,共8页
试验介绍了一种高效降解柴油菌株,经生理生化试验与16S rDNA序列分析等对该菌株进行鉴定.采用单因素试验,确定最优生长条件,即以1 g/L NH_4Cl为氮源、5 g/L NaCl为盐度、温度30℃、pH6.0、接种量20%.在此最佳条件下培养时间72h后测得该... 试验介绍了一种高效降解柴油菌株,经生理生化试验与16S rDNA序列分析等对该菌株进行鉴定.采用单因素试验,确定最优生长条件,即以1 g/L NH_4Cl为氮源、5 g/L NaCl为盐度、温度30℃、pH6.0、接种量20%.在此最佳条件下培养时间72h后测得该菌株的柴油降解率为29.29%. 展开更多
关键词 0^#柴油 生理生化试验 最佳生长条件 降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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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跨国公司在他国环境侵权的国际追偿——以美国《外国人侵权法》为视角 被引量:5
14
作者 赵海乐 《东方法学》 2009年第4期127-138,共12页
本文分析了针对跨国公司在他国进行环境侵权,当事人寻求救济的"第三条"道路——依据美国《外国人侵权法》提起的诉讼。该部法律允许当事人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根据国际环境法或国际人权法提起侵权之诉。《外国人侵权法》虽然... 本文分析了针对跨国公司在他国进行环境侵权,当事人寻求救济的"第三条"道路——依据美国《外国人侵权法》提起的诉讼。该部法律允许当事人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根据国际环境法或国际人权法提起侵权之诉。《外国人侵权法》虽然提供了审理诉讼的法院和冲突法律规范,但大量判例表明,法院仍然可能面临管辖权问题,相关国际法律规范的模糊性也会为当事人寻求救济构成障碍。"第三条道路"的应用,目前仍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外国人侵权法》 环境侵权 管辖权 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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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非市场经济因素”在2016年后的转化——以欧盟对华反倾销为例 被引量:3
15
作者 赵海乐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6期83-88,共6页
2016年后,中国名义上将获得欧盟市场经济待遇,但"非市场经济因素"仍将改头换面,阻碍中国企业获得单独税率,导致"特殊市场情形"认定,以及引发反补贴调查。对此,中国应在"市场经济条款"失效后进一步观察单... 2016年后,中国名义上将获得欧盟市场经济待遇,但"非市场经济因素"仍将改头换面,阻碍中国企业获得单独税率,导致"特殊市场情形"认定,以及引发反补贴调查。对此,中国应在"市场经济条款"失效后进一步观察单独税率的认定标准;联合俄罗斯,共同在WTO争端解决机构寻求对"特殊市场情形"规则的完善;同时,推进国家间谈判,促进WTO项下规则的统一解释,以避免某一条约项下合法措施为其他条约所发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市场经济因素 市场经济地位 单独税率 特殊市场情况 反倾销 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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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定停车位制度及其启示 被引量:14
16
作者 赵海乐 《北方法学》 2011年第1期143-152,共10页
我国台湾地区法定停车位是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修建区分所有建筑物时必须设立的最低数额的停车位。其在法律权属上被强制划定为共有部分,但开发商可以通过拟制分管契约的方式为业主设定对特定停车位的专有使用权。业主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只... 我国台湾地区法定停车位是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修建区分所有建筑物时必须设立的最低数额的停车位。其在法律权属上被强制划定为共有部分,但开发商可以通过拟制分管契约的方式为业主设定对特定停车位的专有使用权。业主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只能依附于专有部分而存在,权利的行使也需要受到法律的限制。我国台湾地区法律还创设了完备的登记制度,有力地保护了区分所有建筑物功能的完整性和业主对于特定停车位的专有使用权。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在我国的立法当中应当明确停车位所在空间的性质,并通过制度安排,将业主所购买的车位权利合法化;此外,还应完善并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使停车位的权属与让与制度获得公示效力的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停车位 专有使用权 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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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结构视角下的资源利益分化研究 被引量:2
17
作者 赵海乐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5期11-16,共6页
作为资源出口国的少数发达国家能够从出口中获益,而其余多数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则每况愈下,此种状况被简称为"资源利益分化"。从权力结构视角分析,资源利益分化起源于跨国公司和金融资本对市场的控制,在市场这一层面的权力... 作为资源出口国的少数发达国家能够从出口中获益,而其余多数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则每况愈下,此种状况被简称为"资源利益分化"。从权力结构视角分析,资源利益分化起源于跨国公司和金融资本对市场的控制,在市场这一层面的权力结构中居于主导地位。然而,资源利益分化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发达国家能够综合运用经济、政治、法律等手段,有效实现对跨国公司与金融资本的规制,在第二层面权力结构当中居于主导地位,而发展中国家则不具有此种结构性权力。资源利益分化是世界范围内权力结构在世界资源市场当中的反映,因而改变此种状况仍然任重而道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力结构 资源利益分化 跨国公司 金融资本 世界资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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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投资争议中国家安全问题的司法审查 被引量:2
18
作者 赵海乐 《武大国际法评论》 CSSCI 2016年第1期288-306,共19页
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与基于国家安全原因的外资管制措施均会对投资者权益带来影响,而能否对此实行司法审查则是当前国际投资法尚未解决的问题。欧盟对此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司法审查当中充分尊重成员国对国家安全的定义,但对实现'... 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与基于国家安全原因的外资管制措施均会对投资者权益带来影响,而能否对此实行司法审查则是当前国际投资法尚未解决的问题。欧盟对此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司法审查当中充分尊重成员国对国家安全的定义,但对实现'国家安全'目标的手段合法性设定清晰的法律标准。与之相对比,在ICSID争端解决实践当中,何为国家安全、能否提交司法审查,以及手段合法性的法律标准均不清晰,针对同一投资措施的五起案件甚至相互矛盾。除此之外,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目前仍游离于司法审查之外。此状况原因在于,欧盟法律能够服务于多元目标,且欧洲法院具有构建区域法制体系的动力,而ICSID项下临时仲裁庭并无上述意愿。中国当前的双边缔约实践当中,外资管理的'国家安全'抗辩条款已经相当科学;同时,为服务于'负面清单'模式的外资准入改革,即便无法对国家安全进行定义,也至少应当列出负面清单,另外,还应对国家安全审查手段的合法性标准进行清晰的制度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安全 外资准入 外资管理 司法审查 投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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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出口限制的合法性分析——以美加水资源出口限制纠纷为视角 被引量:2
19
作者 赵海乐 《东方法学》 2011年第1期141-149,共9页
资源出口的规制措施,是资源出口国维持世界市场供求关系与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世界原材料市场争夺的加剧导致了资源出口规制措施的合法性受到了挑战。美加之间关于水资源出口禁令的纠纷就是这一挑战的典型反映。在目... 资源出口的规制措施,是资源出口国维持世界市场供求关系与本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世界原材料市场争夺的加剧导致了资源出口规制措施的合法性受到了挑战。美加之间关于水资源出口禁令的纠纷就是这一挑战的典型反映。在目前的多边贸易体制下,争议中的水资源需要受到WTO与NAFTA的管制。而加拿大采取的水资源出口禁令,在违反了"禁止一般数量限制"规则与国民待遇原则的同时,也无法获得GATT第20条环境例外的豁免。究其原因,多边贸易体制并未承认自然资源较之于其他货物的特殊性,同时,实际上对资源出产国施加了与世界分享其资源的义务。传统的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原则无法解决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资源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还要有赖于对资源出产国特殊地位的承认与新规则的建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美加水资源出口纠纷 出口限制 一般数量限制 国民待遇 GATT第20条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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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边贸易体制下国营贸易企业的多重义务研究——以加拿大的国际司法实践为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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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海乐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5-12,共8页
在现今的多边贸易体制之下,国营贸易企业承担了多重义务。除GATT第17条对国营贸易企业明确的义务界定之外,国营贸易企业还需承担作为补贴提供者、补贴接受者与反垄断法上的义务。这些义务体现了现行多边贸易规则对国家参与经济的不信任... 在现今的多边贸易体制之下,国营贸易企业承担了多重义务。除GATT第17条对国营贸易企业明确的义务界定之外,国营贸易企业还需承担作为补贴提供者、补贴接受者与反垄断法上的义务。这些义务体现了现行多边贸易规则对国家参与经济的不信任。国营贸易承担的多重义务,从根本上讲是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关于国营贸易存废之争的投射。对我国而言,在积极参与新规则的谈判与修订、为本国国营贸易企业创造合法的发展空间之余,还应同时采用包括私营贸易企业、行业协会等其他手段,完善对出口竞争的统筹与调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营贸易 多重义务 GATT第17条 反补贴 价格联盟 出口贸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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