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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前山西土地问题新探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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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牟云 《中国乡村研究》 CSSCI 2016年第1期1-28,共28页
通过对山西部分农村地权分配基尼系数的测算和小土地所有者比例及大地户占地情况的统计可知,在抗战前的山西农村,土地在总体上是比较分散的分配在各个阶层的,以自耕农和半自耕农为代表的小土地所有制占据主导地位,在此基础上的租佃关系... 通过对山西部分农村地权分配基尼系数的测算和小土地所有者比例及大地户占地情况的统计可知,在抗战前的山西农村,土地在总体上是比较分散的分配在各个阶层的,以自耕农和半自耕农为代表的小土地所有制占据主导地位,在此基础上的租佃关系比较缓和。乡村社会的矛盾和冲突更多地体现在官民之间,即农民负担过重,受压榨太甚。此外,紧张的人地关系亦是造成农村普遍贫困的一个重要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占有 基尼系数 小土地所有制 官民矛盾 人地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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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京畿地区的土地典交易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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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牟云 《安徽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37-46,共10页
清代京畿地区土地交易中的典,其内涵并不纯粹,而是跨越了从租佃到买卖这一地权交易体系的各个阶段,具有多样性表现。这种情况的出现既是当地民间对典与抵押两者认识模糊的产物,也是规避土地买卖纳税和旗民交产限制的结果。在旗地、旗租... 清代京畿地区土地交易中的典,其内涵并不纯粹,而是跨越了从租佃到买卖这一地权交易体系的各个阶段,具有多样性表现。这种情况的出现既是当地民间对典与抵押两者认识模糊的产物,也是规避土地买卖纳税和旗民交产限制的结果。在旗地、旗租地交易的历程中,通过“典租”等形式的应用又使得典与租佃发生内在联系,二者相互浸透,互相包含。当地自发“构筑”的这套与典相关的,灵活处理土地财产的方式是民间日常与国家制度、成文法之间相互博弈时不断进行调试的结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首都博物馆藏清代契约文书》 旗地 典租 地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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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荒、地权转移与阶层流动——以20世纪二三十年代关中9村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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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牟云 《农业考古》 2018年第4期139-146,共8页
关中9村农家经济变迁资料显示,20世纪二三十年代发生的大旱灾对关中农村的地权转移具有双重影响,即在受灾农村社区内部土地占有的分散化,以及与之相关联的整个社会层面土地占有的集中化。两者从不同侧面加重了小农经济的恶化,以凤翔5村... 关中9村农家经济变迁资料显示,20世纪二三十年代发生的大旱灾对关中农村的地权转移具有双重影响,即在受灾农村社区内部土地占有的分散化,以及与之相关联的整个社会层面土地占有的集中化。两者从不同侧面加重了小农经济的恶化,以凤翔5村为代表的农村社区内部阶层以下向流动为主说明了这点。在受灾相对较轻的渭南4村,阶层上向流动亦达到一定规模,这表明上述农村社区内部并无固定的社会阶层,阶层分化程度极其之低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小农经济的不稳定性,这些正是以自耕小农为主的农村社区的显要特征。总体而言,此次大旱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关中以自耕小农为主的社会结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灾荒 地权转移 阶层流动 农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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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国土地典交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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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牟云 李金铮(指导) 《中国经济史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F0003-F0003,共1页
传统中国在经济上以农为本,土地对于国家、家户、个人而言都至关重要。土地典当作为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在全国范围内与租佃、抵押、买卖等共同组成了递次演进的地权交易体系。文章从系统量化考察各区域土地典交易文契着手,对清代民国... 传统中国在经济上以农为本,土地对于国家、家户、个人而言都至关重要。土地典当作为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在全国范围内与租佃、抵押、买卖等共同组成了递次演进的地权交易体系。文章从系统量化考察各区域土地典交易文契着手,对清代民国乡村土地典当问题展开研究。在剖析不同区域典交易复杂面相的同时,综合运用官方政典、田土司法档案、社会经济调查等史料,深入考察近代中国地权结构及其特征,并对土地制度变迁、区域社会的结构过程等理论问题展开了适当探讨。就近代相关统计数据来看,承典方的农户构成以中农、贫农为主,因此不能单纯地将土地典当视为兼并的手段,典地行为是乡民之间调剂资金与土地资源的客观需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经济调查 土地制度变迁 以农为本 清代民国 司法档案 交易方式 相关统计数据 地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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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畿辅旗地永佃形态的历史变迁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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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牟云 《中国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37-149,共13页
清代畿辅旗地永佃形态的发育是一个复杂而又动态的过程,其间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在清前期,虽然由投充、押租、指借以及包佃等方式,一些旗地佃农在不同程度上拥有了永佃乃至田面的权利,田面转让交易也已出现,但直到乾、嘉以后佃户不被... 清代畿辅旗地永佃形态的发育是一个复杂而又动态的过程,其间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在清前期,虽然由投充、押租、指借以及包佃等方式,一些旗地佃农在不同程度上拥有了永佃乃至田面的权利,田面转让交易也已出现,但直到乾、嘉以后佃户不被任意增租夺佃的权利得到中央政府完全确认,旗地永佃才得以在整个旗租地进一步发育。在这种有利于佃农的环境下,久而久之,到道、咸时期最终引发了旗地田底与田面的完全分化,并再度在地方官员的努力下于光、宣时期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即“法理上的田面权”。这是一个进步的趋势,它既有利于旗地佃农经济、身份地位的提高,在长时段内有力地促进了畿辅地区土地占有的分散化,也有助于地区乃至国家层面的政治稳定与经济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畿辅旗地 永佃 田面权 《首博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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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至民国时期土地典、当交易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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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牟云 《中国经济史评论》 2022年第4期129-146,共18页
对于传统中国土地交易中典与当二者有无实质区别的问题,学界存在明显分歧。从清至民国时期官方规制与民间实践认知两个主要维度进行考察的基本结论是,无论是历届政府有关土地典当制度的官方表达,还是绝大多数地域社会民间立契时的行文... 对于传统中国土地交易中典与当二者有无实质区别的问题,学界存在明显分歧。从清至民国时期官方规制与民间实践认知两个主要维度进行考察的基本结论是,无论是历届政府有关土地典当制度的官方表达,还是绝大多数地域社会民间立契时的行文表达和日常感受,都足以表明该时期的土地典、当二者在总体上无实质区别,在研究时不宜作严格区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典当 官方表达 地域社会 契约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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