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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体育场馆建设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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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舒婉 李文 《辽宁体育科技》 2018年第2期39-43,共5页
对县域体育场馆建设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表明:县域体育场馆建设与否是观念、制度与利益的博弈产物,观念的滞后性、制度的错位嵌入与利益"共谋"的驱动是其主要的博弈形式。在理论假设的基础上提出县域体育场馆在市场化过... 对县域体育场馆建设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表明:县域体育场馆建设与否是观念、制度与利益的博弈产物,观念的滞后性、制度的错位嵌入与利益"共谋"的驱动是其主要的博弈形式。在理论假设的基础上提出县域体育场馆在市场化过程中因资源匹配的有限性,市场容量的稀缺性与需求及供给的侧延断性等困境从而缺乏市场化运作可能。为避免资源的错位配给与政府缺位管理导致资源的浪费,县域体育场馆的"建"抑或"不建"在顶层设计上须县域体育场馆国家建设准入制度的干预介入以确立其差异化建设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县域 体育场馆 建设 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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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安全事故:机理、责权归结与规避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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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文 范高鹏 赵舒婉 《教学与管理》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3期52-55,共4页
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归结体系中,在法律法理与契约舆论之间于法律主体双方的平衡设定司法体系实践中缺乏顶层设计与具体情景的渠道联结,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在进入司法体系的过程中以其混乱的归责体系导致司法实践结果的多样性。在对学校体... 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归结体系中,在法律法理与契约舆论之间于法律主体双方的平衡设定司法体系实践中缺乏顶层设计与具体情景的渠道联结,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在进入司法体系的过程中以其混乱的归责体系导致司法实践结果的多样性。在对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机理、社会契约与法律法理冲突、归责主体关系的界定与责权归结原则等要义的提炼与论证下,认为:《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的架构与完善、多渠道人身意外保险与中小学生专门体育保险并轨保障机制的介入与体育伦理道德委员会评审制度的标准化运作是遏制判决文书随意性的应然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校 体育事故 责权归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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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限权到赋权:一项新生代农民工与体育的个案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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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文 赵舒婉 《浙江体育科学》 2018年第1期21-25,47,共6页
新生代农民工体育权益的利益诉求机制困境是国家制度安排的结果抑或是"工厂游戏"规则的抑制,研究以"工厂游戏"下的新生代农民工日常生活范式为触觉通过理性活动(体育)的介入来审视新生代农民工与工厂资本的利益博... 新生代农民工体育权益的利益诉求机制困境是国家制度安排的结果抑或是"工厂游戏"规则的抑制,研究以"工厂游戏"下的新生代农民工日常生活范式为触觉通过理性活动(体育)的介入来审视新生代农民工与工厂资本的利益博弈纠纷,研究认为:工厂资本以"合法性困境"为由逐渐地对新生代农民工实施合法性"限权"行动,新生代农民工在对体育参与权利的诉求在生产——经济叙事模式下游离不定,体育权利诉求服从于经济利益目标。新生代农民工体育权益的实现机制依赖于非正式制度的"赋权",以社会非正式制度文化机制冲击"工厂游戏"下的规则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限权 赋权 新生代农民工 体育权益 合法性 工厂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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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家庭作业对青少年体质提升的援助机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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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文 赵舒婉 《喀什大学学报》 2021年第3期112-116,共5页
以文献资料、逻辑分析为研究方法,讨论体育家庭作业对青少年体质提升的援助机理.结果表明,体育家庭作业的内在属性决定了其对青少年体质的提升具有精准性识别、精准性干预与精准性反馈的机制效益;其精准性识别—干预—反馈的援助学理前... 以文献资料、逻辑分析为研究方法,讨论体育家庭作业对青少年体质提升的援助机理.结果表明,体育家庭作业的内在属性决定了其对青少年体质的提升具有精准性识别、精准性干预与精准性反馈的机制效益;其精准性识别—干预—反馈的援助学理前提在于要把握"一个思想"与确立"五个原则",要确保体育家庭作业内容框架的分层次、分类别与分阶段的供给,要明确其数量安排、习练时间与强度;在体育家庭作业的实施过程中,要将信息获取、分类配对、精准制导与动态对照等关键性方略一体化贯穿,联动校—家—社,形成以制度为规导、用行动支持和集资源扶持的精准性援助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家庭作业 体质提升 精准性 援助 运动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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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税问题及其对策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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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舒婉 《中国农业会计》 2024年第2期91-93,共3页
随着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架构的逐步完善,尤其是近年来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设立、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全面实行,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面临历史性的发展新机遇。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经成为助推企... 随着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架构的逐步完善,尤其是近年来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设立、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全面实行,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面临历史性的发展新机遇。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经成为助推企业科技创新、实体企业转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利器”。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虽在国内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目前已成为私募基金的主流运作模式。对于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现阶段在财税实务处理中缺乏细化的准则规定。本文深入分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募资搭建、投资管理到退出清算涉及的财税痛点,并提出相关对策,以供同行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伙制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财税问题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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