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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黄金股”制度评析与启示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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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鑫臻 《科技与法律》 2016年第1期186-210,共25页
欧盟建立内部市场的终极目标是在货物、人员、服务和资本自由流通的基础之上构建强有力的经济与货币联盟,而资本自由流通是保证其他三个自由流通的关键条件。欧盟成员国于20世纪开启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后,通过"黄金股"制度赋... 欧盟建立内部市场的终极目标是在货物、人员、服务和资本自由流通的基础之上构建强有力的经济与货币联盟,而资本自由流通是保证其他三个自由流通的关键条件。欧盟成员国于20世纪开启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后,通过"黄金股"制度赋予本国政府限制私有化企业股权结构和干预企业日常管理事务的特殊权利。欧盟理事会和欧洲法院认为"黄金股"制度损害了欧盟的资本自由流通,进而阻碍欧盟内部市场和经济与货币联盟的发展。欧洲法院作为解释欧盟法的官方机构,在其司法实践过程中通过判例法的形式给出了对"黄金股"制度的司法指导意见。通过介绍欧洲"黄金股"制度和评析欧洲法院的"黄金股"案件,为中国投资者指出应对欧洲"黄金股"制度的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洲法院 “黄金股” 资本自由流通 限制性措施 例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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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欧盟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新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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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鑫臻 《科技与法律》 2015年第3期574-593,共20页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欧盟对影子银行的发展深感担忧。货币市场基金作为影子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仍然适用欧盟各个成员国的国内监管规则。随着欧盟内部市场的发展,欧盟货币市场基金的跨境投资与交易数量激增。因此欧盟将货币市场基...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欧盟对影子银行的发展深感担忧。货币市场基金作为影子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仍然适用欧盟各个成员国的国内监管规则。随着欧盟内部市场的发展,欧盟货币市场基金的跨境投资与交易数量激增。因此欧盟将货币市场基金的统一监管提上议事日程。应欧洲议会的要求,欧盟分析与研究后,于2013年9月4日正式对外公布了《货币市场基金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为加强影子银行监管和保护投资者利益而制定,是欧盟为建设金融市场统一监管体系所努力的一部分。《货币市场基金条例草案》在欧盟现有金融监管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对欧盟货币市场基金的营业核准、基金内部评级规则、信息披露义务、投资多样性与集中性原则设定了统一的监管标准。此外,《货币市场基金条例草案》首次在欧盟境内引入浮动净资产价值货币市场基金的概念,以及类似准备金制度的净资产价值缓冲机制,提高了传统固定净资产价值货币市场基金的准入门槛。当下的中国,其货币市场基金发展迅速,已成为社会各界的热门话题,因此中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也正在研究如何完善货币市场基金监管规则。目前,有欧盟的《货币市场基金条例草案》在先,那么中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可以从欧盟的实践中吸取经验教训,引导中国货币市场基金良性健康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盟 欧盟委员会 货币市场基金 净资产缓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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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知识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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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鑫臻 《私法》 2016年第1期290-375,共86页
1990年立陶宛脱离苏联后,这个东欧小国面临重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难题。1992年,立陶宛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国家专利局,并以独立国家的身份加入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独立后的第一个十年中,立陶宛先后颁布了《商标与服... 1990年立陶宛脱离苏联后,这个东欧小国面临重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难题。1992年,立陶宛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国家专利局,并以独立国家的身份加入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独立后的第一个十年中,立陶宛先后颁布了《商标与服务标识法》(1993年)、《专利法》(1994年)与《著作权与邻接权法》(1999年)等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进入21世纪后,为了筹备加入欧盟,立陶宛在知识产权领域不断改进并引入了欧盟的相关立法。2004年5月1日,立陶宛加入欧盟,成为欧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的重要成员。过去数年间,欧盟为了鼓励创新和激发区域内的经济活力,大力促进知识产权立法改革。立陶宛作为欧盟成员国,也不断完善本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其问,最显著的成果是2004年第三次修订的《著作权与邻接权法》、2010年的新《专利法》和2012年第四次修订的《商标法》。这三部法律不仅体现出立陶宛知识产权法的发展现状,还反映了立陶宛如何转化欧盟的知识产权立法。这些对于研究立陶宛和欧盟的知识产权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陶宛 欧盟 知识产权 著作权 邻接权 专利 发明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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