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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共享经济下新就业形态的日本法律规制和劳动者保护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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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仲琦
车红霞(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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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日本劳动政策研究研修机构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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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劳动》
2019年第6期61-75,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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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共享经济及随之而生的新就业形态虽然受到广泛关注,但其与传统经济模式及传统业态的区别和联系尚未得到系统梳理。本文按照相关业态产生顺序整理了日本各个行业中已有的共享经济相关业态以及现行法律法规,并从劳动法的角度对共享经济下的新业态进行了分解重构,将其整理为以提交劳务给付成果代替提交劳务给付本身,进而规避雇主责任的"二者间关系",以及在劳资双方当事人之间引入第三方代为承担雇主责任的"三者间关系",并就两种情况下的当事人关系等进行了探讨。针对上述问题,日本现行法律法规主要从扩张雇主责任及明确个别法和集体法上的劳动者认定基准的方法进行应对。同时,针对当事人在特定就业条件下有权选择合同形态之现象;无法区分主业和副业,雇主责任难以明确之现象;工作时间越短,绩效评估越高,从而导致对工作时间要素的评价两极分化之现象等现有劳动法理论无法解决的问题,需要对劳动者认定标准及劳动法规制范围进行重新审视,以立法、修法的手段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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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共享经济
就业形态
劳动者保护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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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haring economy
employment pattern
protection of workers
Ja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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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49.26
[经济管理—劳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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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应对数字化转型和新型劳动合同的劳动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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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栽准
车红霞(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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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韩国劳动研究院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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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劳动》
2019年第6期76-92,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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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探讨了新型就业形态下对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提出的挑战与应对方法,并具体介绍了韩国的新型就业形态现状。对就业数量和质量产生决定性影响的因素不是技术本身,而是取决于这些岗位和工作变化过程中政府、企业、个人及制度如何适应和变化。为应对新型数字技术,要提供能与之相适应的教育和培训机会,促进社会流动性,并完善劳动力市场制度,改善劳动标准和社会保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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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型就业形态
数字化
就业
韩国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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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new employment pattern
digital
employment
South Kore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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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41.4
[经济管理—劳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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