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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中集体所有权虚置问题探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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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周易 《法制与经济》 2017年第5期99-102,105,共5页
对我国农村土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是对原有土地制度的制度创新,也是对传统民法理论的重大突破。由此带来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虚置问题,既是对传统民法理论的挑战,又关系到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土地公... 对我国农村土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是对原有土地制度的制度创新,也是对传统民法理论的重大突破。由此带来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虚置问题,既是对传统民法理论的挑战,又关系到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土地公有制"底线"的坚守。文章认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缺位、集体土地收益权和处分权虚设是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虚置的主要表现。集体土地所有权虚置的根源在于所有权权能分离的理论和土地制度的创新。恢复和重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切实落实农民集体的土地收益权和土地处分权,是解决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虚置问题的主要补救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土地 三权分置 集体所有权虚置 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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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归属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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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周易 《法制与经济》 2022年第1期72-76,共5页
在消费公益诉讼之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赔偿金归属存在明显的司法分歧,体现为归属国库、消费者、公益基金三种不同的判决。赔偿金归属国库,将导致公益诉讼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实质成为一种公法处罚,从而失去惩罚性赔偿的私益保护功能。赔... 在消费公益诉讼之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赔偿金归属存在明显的司法分歧,体现为归属国库、消费者、公益基金三种不同的判决。赔偿金归属国库,将导致公益诉讼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实质成为一种公法处罚,从而失去惩罚性赔偿的私益保护功能。赔偿金归属消费者,则使公益诉讼成为私益保护的工具,并导致惩罚性赔偿的激励功能丧失。只有赔偿金归属公益基金,才能使公益诉讼既保护公益,又兼顾私益。消费公益诉讼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统一将赔偿金归属公益基金可以合理解决司法分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益诉讼 惩罚性赔偿 公益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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