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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再思考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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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楚开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0年第3期90-96,共7页
在行政诉讼中应采用多层次的证明标准,一般情况下应当采用明显优势的证明标准,对于行政拘留、劳动教养、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罚款等严重影响行政相对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在行政诉讼中应采用多层次的证明标准,一般情况下应当采用明显优势的证明标准,对于行政拘留、劳动教养、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罚款等严重影响行政相对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对于原告应当提出证据证明的事实及其他程序性事实适用合理可能性证明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 证明标准 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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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律师法》实施中有关律师会见的两个争议问题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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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楚开 《法治研究》 2009年第2期87-90,共4页
新《律师法》第33条规定的律师会见"不被监听"与《刑事诉讼法》第96条中的"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并不矛盾,律师会见"不被监听",指的是不被电子监听,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时侦查机关可以... 新《律师法》第33条规定的律师会见"不被监听"与《刑事诉讼法》第96条中的"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并不矛盾,律师会见"不被监听",指的是不被电子监听,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时侦查机关可以派员在场;在侦查阶段,对于律师的"三证"是否真实合法,即律师是否具备会见资格,侦查机关可以进行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律师会见 不被监听 审查“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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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社会维度下的迁徙自由
3
作者 邓楚开 王绿英 《北方经济》 2012年第20期3-4,共2页
确认我国公民的迁徙自由,对所有国民实行平等保护,有利于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工业化与城市化同步发展,有利于缩减地区差异和城乡对立,有利于实现公民的各项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关键词 迁徙自由 人权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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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背景下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应坚持的原则
4
作者 邓楚开 王绿英 《北方经济》 2012年第18期8-9,共2页
在城市化加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完善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应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加强对农地和农业的保护、有效保障农民的正当利益等几项原则,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加速瓦解我国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实... 在城市化加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完善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应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加强对农地和农业的保护、有效保障农民的正当利益等几项原则,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加速瓦解我国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市化 土地征收 充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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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主要缺陷
5
作者 邓楚开 王绿英 《生产力研究》 2012年第11期43-44,150,共3页
虽然建国后我国农村土地所有制历经数次变革,土地征收制度也不断完善和充实,但是土地征收制度并没有根本性的改进,存在集体土地所有权虚位、公共利益缺位、正当法律程序缺失、征收补偿标准不公、法律救济途径补偿等缺陷,亟需进行大刀阔... 虽然建国后我国农村土地所有制历经数次变革,土地征收制度也不断完善和充实,但是土地征收制度并没有根本性的改进,存在集体土地所有权虚位、公共利益缺位、正当法律程序缺失、征收补偿标准不公、法律救济途径补偿等缺陷,亟需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征收 集体土地所有权 公共利益 补偿标准 正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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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的路径选择
6
作者 邓楚开 王绿英 《生产力研究》 2012年第12期35-36,55,共3页
在完善土地征收制度时,要将土地征收权严格限定在符合公共利益的范围之内,明确列举公共利益用地的范围;在土地利用规划的控制下,允许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土地市场流转;出于公共利益目的的征地补偿应充分考虑土地的市场价值、农民生活安置... 在完善土地征收制度时,要将土地征收权严格限定在符合公共利益的范围之内,明确列举公共利益用地的范围;在土地利用规划的控制下,允许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土地市场流转;出于公共利益目的的征地补偿应充分考虑土地的市场价值、农民生活安置、经济损失,进行充分的补偿;尊重农民的主体性,使被征地农民能够参与征地决策;设立中立的土地纠纷裁决机构,确保征地纠纷能得到公正裁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征收 集体所有权 共同共有 公共利益 充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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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维度下的土地征收制度
7
作者 邓楚开 王绿英 《现代物业(中旬刊)》 2012年第11期13-15,共3页
城市化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农用地向非农用地转化的过程。在现行土地征收制度下,由于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极低,国家可以为城市化提供廉价的土地供应,但也存在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不能合法及时地为城市化供应土地、引发严重社会冲突等... 城市化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农用地向非农用地转化的过程。在现行土地征收制度下,由于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极低,国家可以为城市化提供廉价的土地供应,但也存在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不能合法及时地为城市化供应土地、引发严重社会冲突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市化 土地征收 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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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法治理论基础的差异
8
作者 邓楚开 《现代物业(中旬刊)》 2012年第9期88-90,共3页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以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为理论基础,而西方国家的法治主要以古典自然法理论为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与古典自然法理论在国家与法的产生、人权的来源、法律的本质以及法律的评价标准等方面都存在原...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以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为理论基础,而西方国家的法治主要以古典自然法理论为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与古典自然法理论在国家与法的产生、人权的来源、法律的本质以及法律的评价标准等方面都存在原则性的不同。虽然古典自然法学关于自然状态、自然权利、自然法、社会契约等理论经不起历史实证的检验,但其在历史上所起的积极作用也不可小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 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 自然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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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解释方法在司法中运用
9
作者 邓楚开 《现代营销(下)》 2012年第9期134-135,共2页
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置于整部法律甚至整个法律体系之中进行解释的方法。在具体司法实践中,运用体系解释方法解释法律时,可通过从文字所处的具体语境联系上下文来确定其含义、通过法律条文的协调确定被解释的法律条文的含... 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置于整部法律甚至整个法律体系之中进行解释的方法。在具体司法实践中,运用体系解释方法解释法律时,可通过从文字所处的具体语境联系上下文来确定其含义、通过法律条文的协调确定被解释的法律条文的含义、运用同类解释规则、进行补正解释等方式进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系解释 语境 同类解释 补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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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分
10
作者 邓楚开 《现代物业(中旬刊)》 2012年第12期72-74,共3页
在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间来回变换罪名的现象,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经常出现。司法实践中,正确界分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关键,在于准确判断行为人客观上有无"使用诈骗方法"与主观上有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q... 在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间来回变换罪名的现象,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经常出现。司法实践中,正确界分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关键,在于准确判断行为人客观上有无"使用诈骗方法"与主观上有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集资诈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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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定不起诉的价值及其适用
11
作者 邓楚开 《现代物业(中旬刊)》 2012年第10期78-80,共3页
酌定不起诉制度赋予检察机关是否提起公诉的裁量权。通过适用酌定不起诉可以缩减刑罚适用,彰显刑法谦抑价值;维系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分流轻罪案件,提高刑事诉讼效率。酌定不起诉中的"犯罪情节轻微",一般要求法定刑应... 酌定不起诉制度赋予检察机关是否提起公诉的裁量权。通过适用酌定不起诉可以缩减刑罚适用,彰显刑法谦抑价值;维系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分流轻罪案件,提高刑事诉讼效率。酌定不起诉中的"犯罪情节轻微",一般要求法定刑应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刑法》第三十七条中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属于独立的免刑事由,检察机关可据此作出酌定不起诉处理决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键词:酌定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 不起诉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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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案件程序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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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庄建南 沈雪中 +1 位作者 杨国章 邓楚开 《法治研究》 2009年第11期57-65,共9页
面对刑事案件量激增的社会现实,为实现案件的有效分流,更好地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对轻微犯罪切实贯彻宽缓刑事政策,部分基层检察机关进行了认罪轻案程序改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要建立独立的认罪程序,必须修改《刑事诉讼法... 面对刑事案件量激增的社会现实,为实现案件的有效分流,更好地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对轻微犯罪切实贯彻宽缓刑事政策,部分基层检察机关进行了认罪轻案程序改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要建立独立的认罪程序,必须修改《刑事诉讼法》,建立全面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在场制度,赋予认罪协商以明确的法律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案件 繁简分流 认罪答辩 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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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犯罪刑事和解制度的实践运作——浙江省检察机关刑事和解改革实证分析 被引量:7
13
作者 邓楚开 《法治研究》 2011年第6期94-100,共7页
对轻微犯罪实行刑事和解制度,是检察机关为分流刑事案件、化解社会纠纷而推出的一项制度创新,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未来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应限于犯罪情节轻微的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刑事和解成功的案件不宜由公安机关作不... 对轻微犯罪实行刑事和解制度,是检察机关为分流刑事案件、化解社会纠纷而推出的一项制度创新,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未来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应限于犯罪情节轻微的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刑事和解成功的案件不宜由公安机关作不立案、撤案处理或者由法院作无罪处理,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应设立独立的程序,但司法机关办理达成刑事和解的案件无需另设独立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轻微犯罪 刑事和解 不起诉 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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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法视野下的检察权性质与地位 被引量:4
14
作者 邓楚开 《法治研究》 2010年第7期90-95,共6页
从实在法角度分析,我国的检察权既不属于行政权,也不等同于法律监督权,而是与行政权、审判权相并列的一种独立的国家权力;检察权是一种复合性的权力,包括法律监督权、公诉权与批准逮捕权;根据我国宪法、法律以及检察权本身的诉讼性质,... 从实在法角度分析,我国的检察权既不属于行政权,也不等同于法律监督权,而是与行政权、审判权相并列的一种独立的国家权力;检察权是一种复合性的权力,包括法律监督权、公诉权与批准逮捕权;根据我国宪法、法律以及检察权本身的诉讼性质,检察权可与审判权并称为司法权;相对于西方国家将检察机关纳入行政系统的立法例而言,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更有利于法治的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权 行政权 法律监督权 司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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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与权力的概念 被引量:17
15
作者 邓楚开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1年第2期3-9,共7页
权利与权力是法学中的两个重要范畴 ,但学界对它们的定义却各不相同。本文认为权利是一定社会结构中以社会规范的方式所肯定的社会主体的行为自由。权力则是一定社会主体凭借其对社会资源的控制从而具有的使其他社会主体服从其意志的一... 权利与权力是法学中的两个重要范畴 ,但学界对它们的定义却各不相同。本文认为权利是一定社会结构中以社会规范的方式所肯定的社会主体的行为自由。权力则是一定社会主体凭借其对社会资源的控制从而具有的使其他社会主体服从其意志的一种支配力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利 权力 概念自由说 利益说 选择说 强制意志说 能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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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事审判前程序研究中若干观点的质疑——兼对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几点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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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楚开 《法治研究》 2008年第7期22-25,共4页
在我国刑事审判前程序中,立案程序能将大量案件阻断于刑事程序之外,具有保障人权的积极价值;造成刑事侦查中"不经过调查无法立案、立案之前展开调查又于法无据"之困境的真正原因,不在于立案程序的存在,而在于未在立案程序之... 在我国刑事审判前程序中,立案程序能将大量案件阻断于刑事程序之外,具有保障人权的积极价值;造成刑事侦查中"不经过调查无法立案、立案之前展开调查又于法无据"之困境的真正原因,不在于立案程序的存在,而在于未在立案程序之前设立只允许进行任意性侦查的初步调查程序。我国刑法的犯罪化范围远小于西方刑法,入审判程序案件的社会危害程度不低于西方国家,没必要扩大不起诉裁量范围。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公诉时的"证据确实充分",无论在证据的量上还是质上,都低于定罪时的"证据确实充分",没必要降低公诉证明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案程序 不起诉裁量 公诉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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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尔森的法律义务·权利理论 被引量:2
17
作者 邓楚开 《研究生法学》 2000年第4期69-73,共5页
凯尔森是纯粹法学派的创始人,他的法学思想以新康德主义为基础,严格区分'是'和'应当',拒绝法律研究中的价值判断。同时,他的思想还受到逻辑实证主义哲学的深刻影响,坚持研究经验能感觉到的法律现象。由此形成了仅仅研... 凯尔森是纯粹法学派的创始人,他的法学思想以新康德主义为基础,严格区分'是'和'应当',拒绝法律研究中的价值判断。同时,他的思想还受到逻辑实证主义哲学的深刻影响,坚持研究经验能感觉到的法律现象。由此形成了仅仅研究法律本身的、摒弃一切外部影响的纯粹法学。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问题上,凯尔森经过严密的分析和论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凯尔森 纯粹法学派 法律权利 法律义务 义务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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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检察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职能
18
作者 邓楚开 《观察与思考》 2001年第6期32-33,共2页
  对刑事审判的监督,是我国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指的是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所进行监督.……
关键词 检察机关 终局性 权威性 司法机关 刑事审判监督 被告人 司法裁决 刑事司法实践 刑事抗诉 实体性 二审程序 法定诉讼程序 审理行为 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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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检察机关对刑事审判的监督
19
作者 邓楚开 《青海检察》 2001年第2期12-16,共5页
刑事审判的检察监督按监督对象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对审判程序的监督(程序性监督)和对司法裁决的监督(实体性监督);按监督所处的诉讼阶段的不同,可分为普通程序中的监督和再审程序中的监督;按司法裁决的效力的不同,可分为对未生效... 刑事审判的检察监督按监督对象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对审判程序的监督(程序性监督)和对司法裁决的监督(实体性监督);按监督所处的诉讼阶段的不同,可分为普通程序中的监督和再审程序中的监督;按司法裁决的效力的不同,可分为对未生效裁决的监督和对生效裁决的监督。但中国的检察机关所进行的这种监督并不是有的学者所言的那样“在原则上不受任何限制”,其行使以不得干涉“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为界。在当前的学术讨论中,对刑事审判的检察监督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这么几个方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审判 检察监督 司法裁决 检察机关 诉讼阶段 普通程序 审判权 中国 中国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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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办理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中的若干法律适用问题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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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乐绍光 邓楚开 曹晓静 《法治研究》 2008年第5期39-43,共5页
非法集资类犯罪中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是指非法集资行为并非具有明确的针对性,无论从何处筹集到资金都符合集资人的意愿。对于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用于合法生产经营的行为,应慎重处理,未给存款人造成经济损失... 非法集资类犯罪中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是指非法集资行为并非具有明确的针对性,无论从何处筹集到资金都符合集资人的意愿。对于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用于合法生产经营的行为,应慎重处理,未给存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非法占有目的"应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投资者资金的意图;二是行为人主观上根本没有回报投资者的意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集资类犯罪 不特定对象 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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