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如何判定事故隐患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
作者 邰江森 徐荣 《江苏安全生产》 2020年第3期44-46,共3页
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经常反映,基层普遍能查到不少事故隐患,但很少能将其判定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过对现场整改文书的内容进行梳理分析,笔者发现了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关键词 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执法 违法行为 执法过程 梳理分析 判定
下载PDF
小微事故防“微”杜渐与再思考
2
作者 邰江森 徐荣 张佩佩 《劳动保护》 2021年第7期52-53,共2页
不久前,国务院在江苏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已经圆满收官,江苏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都大幅度下降,并得到了国务院的高度肯定,产生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江苏省南通市在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同时,... 不久前,国务院在江苏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已经圆满收官,江苏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都大幅度下降,并得到了国务院的高度肯定,产生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江苏省南通市在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同时,自2019年起专门成立小微事故安全管理课题组,研究事故发生原因和规律,将安全管理的视角向亡人事故发生的前端延伸,即,要减少亡人事故,必须减少小微事故(减少未造成亡人的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事故),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故发生原因 江苏省南通市 死亡人数 损失事故 事故安全 专项整治 经验和做法 可复制
原文传递
对事故企业实行“一案双查”的实践与思考
3
作者 邰江森 徐荣 《劳动保护》 2020年第9期44-45,共2页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国务院专门派驻督导组对江苏安全生产“开小灶”。江苏省以及各地均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并大力推进。江苏省南通市也采取各种措施来压实...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国务院专门派驻督导组对江苏安全生产“开小灶”。江苏省以及各地均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并大力推进。江苏省南通市也采取各种措施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其中一条重要措施就是对事故企业开展“一案双査”工作,即既要对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开展调査,又要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査,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主体责任 爆炸事故 江苏省南通市 生产安全事故 江苏响水 专项整治 实践与思考 大力推进
原文传递
应如何确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4
作者 邰江森 徐荣 黄鑫 《劳动保护》 2018年第8期47-48,共2页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安监部门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对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根据过罚相当原则,并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执法范围等情况,细化为若干裁量档次,每个档次规定一定的量罚标准,并依据违法行为的...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安监部门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对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根据过罚相当原则,并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执法范围等情况,细化为若干裁量档次,每个档次规定一定的量罚标准,并依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悔过态度,处以相对固定的处罚种类和量罚幅度,同时明确从轻或从重处罚的必要条件的一种执法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处罚 基准 行政执法主体 经济社会发展 安全生产 自由裁量 法律规定 违法行为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