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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的规范建构——以劣迹艺人“封杀令”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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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正爱 郑淑裕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1期93-98,共6页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明确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司法审查范围,确立了以司法权制衡行政权的基本框架,但实践中审查标准的模糊甚至冲突使得许多规范性文件并未能进入合法性审查程序,即使进入也并未认定为违法。这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明确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司法审查范围,确立了以司法权制衡行政权的基本框架,但实践中审查标准的模糊甚至冲突使得许多规范性文件并未能进入合法性审查程序,即使进入也并未认定为违法。这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设计的初衷相悖,为此在加强司法监督的同时,需重新定义提起司法审查的适格主体、放宽审查范围;同时进一步矫正与完善行政自我审查,从制定伊始即寻求内部审查与外部监督。该文结合我国现有制度经验,以期有效提升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为社会事务的管理提供正当的法律约束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规范性文件 司法审查 劣迹艺人 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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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噪声防治的法治解构与完善路径--以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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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韦冉 郑淑裕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第2期32-43,共12页
海洋人为噪声因其对海洋生态系统健康与稳定的危害,逐步成为全球性的环境问题。虽然部分区域、国家在海洋人为噪声规制的初步尝试中互有短长,但仍缺乏明确且权威性的国际公约对噪声防治的必要性作出确证。在当前国际海洋法律体系碎片化... 海洋人为噪声因其对海洋生态系统健康与稳定的危害,逐步成为全球性的环境问题。虽然部分区域、国家在海洋人为噪声规制的初步尝试中互有短长,但仍缺乏明确且权威性的国际公约对噪声防治的必要性作出确证。在当前国际海洋法律体系碎片化的背景下,区域性合作是规范海洋人为噪声的现实路径,可却往往受限于主权纷争及政治博弈等因素,使海洋环境合作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生态保护功效。基于对海洋利益保护及实现海洋善治的关切,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应运而生,其有助于进一步加深海洋治理共识、推动海洋噪声污染规制的区域间合作,通过设立区域性海洋保护区,控制重要生物栖息地范围内的人为噪声,实现海洋人为噪声监管的前期信息交流与后期致害协商。对于我国周边海域的噪声规制,应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明确以海洋噪声预防为主的治理原则,确立约束海洋人为噪声的声环境质量标准,探索海洋噪声治理的中国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人为噪声污染 海洋命运共同体 区域合作治理 海洋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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