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工伤全残人员退休后“伤退差”问题探讨
1
作者
张树枫
郭培聚
《山东劳动保障》
2009年第5期31-31,共1页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关键词
工伤
全残
退休手续
保险待遇
因工负伤
创伤
伤残津贴
养老待遇
退休待遇
工伤保险基金
原文传递
题名
工伤全残人员退休后“伤退差”问题探讨
1
作者
张树枫
郭培聚
出处
《山东劳动保障》
2009年第5期31-31,共1页
文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关键词
工伤
全残
退休手续
保险待遇
因工负伤
创伤
伤残津贴
养老待遇
退休待遇
工伤保险基金
分类号
D922.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工伤全残人员退休后“伤退差”问题探讨
张树枫
郭培聚
《山东劳动保障》
2009
0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