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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律东方主义》在中国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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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宪功(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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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美国埃默里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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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交大法学》
CSSCI
2017年第3期5-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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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写作是条独行之路。作为学者,为澄明自己所思,为领悟难解之世,我们被迫走上这条道路。当从经年累月的案牍劳作中抽身而起,我们无疑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够收获一众读者。让我无比受宠若惊的是,为本刊撰稿的这些读者竟如此用心。他们的文章都极富见地,其批评关切及其在实质内容和方法论层面提出的议题也颇为多样。遗憾的是,作为我对本特集的导读,受篇幅所限,本文并不允许我在此做出它们所应得的全面严谨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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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东方主义
中国
法律
方法论
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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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0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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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法律与东方主义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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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宪功(译)
魏磊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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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法学院
英国伦敦大学东南亚研究中心
英国伦敦大学流动与离散人口研究中心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厦门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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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17年第1期124-137,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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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东方主义在法律领域的复杂性需要丰富的经验性个案研究。对抗式的法庭审判是研究东方主义在法律领域活动的富矿。法律制定、法律史的书写、与知识财产相关联的世界体系以及其他不太明显的东方主义表达形式也应被纳入研究视野。除了对过去的、殖民地的东方主义加以关注之外,还要考察当今的、帝国中心的东方主义、自我东方主义以及其他新的东方主义形式。对于特定事件,可能存在多种东方主义解读。同一种修辞可能被用于相互排斥的不同计划。东方主义的叙事也可以被借鉴、分解或者混合。面对东方主义提出的严峻挑战,比较法要生存下去,关键不在于“迈出东方主义”,而在于建构一套对他者化操作之影响具有自觉认识的“合乎伦理的”比较法,以及对比较法和法律东方主义中常见的二元对立保持健康适度的怀疑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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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东方主义
他者化
新殖民主义
比较法
怀疑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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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052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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