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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建立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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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民贞 黄云霞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1990年第5期38-38,共1页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在享有债权的债务人资不抵债又不积极主张债权时,其债权人有权代他主张债权。也就是说,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他所享有的债权就要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的债权人,债权人代替债务人收回其所放的债权,以抵销...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在享有债权的债务人资不抵债又不积极主张债权时,其债权人有权代他主张债权。也就是说,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他所享有的债权就要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的债权人,债权人代替债务人收回其所放的债权,以抵销其所欠的债务。一、建立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必要性。许多国家的民法中都规定了债权人的代位权以及类似的制度。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建立这一制度也是十分必要的,理由如下:第一,从民法理论上看,实行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对完善债的法律制度、依照《民法通则》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债权的实现是以债务人的积极清偿为前提的,当债务人不积极或者拒不清偿所欠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请求用法律手段强制债务人清偿。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公民对自己的财产有处分权,因而,债务人对自己所拥有的债权也可以随意处分。这样,当债务人直接占有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他对自己所拥有的债权又随意进行处分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债务人 行使代位权 合法权益 清偿债务 民法通则 资不抵债 法律制度 财产 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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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撂不下山区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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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贡华 郭民贞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1年第1期4-4,共1页
在晋西北的五寨县三岔镇方圆百余里内,徐建基的名字可谓家喻户晓,无人不知。他,一个普普通通的基层人民法庭庭长,所以有如此高的知名度,不仅因为他是一个不辞辛劳,秉公执法的好法官,更在于他不计名利,安于清贫,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高贵... 在晋西北的五寨县三岔镇方圆百余里内,徐建基的名字可谓家喻户晓,无人不知。他,一个普普通通的基层人民法庭庭长,所以有如此高的知名度,不仅因为他是一个不辞辛劳,秉公执法的好法官,更在于他不计名利,安于清贫,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高贵品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岔镇 徐建 不计名利 法庭庭长 晋西北 五寨县 人口分散 前沿阵地 诬告陷害 铮铮铁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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