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不动产买受人物权期待权的可执行性辨析 被引量:4
1
作者 钟嘉儿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102-110,共9页
我国以德国期待权制度为蓝本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认为买受人满足该条构成要件时享有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物权期待权,是具有独立交换价值的现时权利,应纳入买受人责任财产。买受人债权人... 我国以德国期待权制度为蓝本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认为买受人满足该条构成要件时享有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物权期待权,是具有独立交换价值的现时权利,应纳入买受人责任财产。买受人债权人可查封此种物权期待权,查封应遵循对不动产的查封方式,在买受人取得所有权后其自动转为对不动产所有权的查封,执行债权人基于查封就变价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自查封物权期待权起,禁止对物权期待权甚至不动产所有权为妨害性处分。买受人因此避免遭受出卖人继续处分不动产的风险,买受人债权人的求偿及其顺位利益得到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期待权 预查封 查封 查封担保物权
下载PDF
以房抵债下受让人的物权期待权 被引量:4
2
作者 钟嘉儿 《时代法学》 2021年第3期68-87,共20页
以房抵债下受让人是否享有物权期待权一直存在争议,原因在于以房抵债仅仅是总结性概念,其指向多种具体情形。当事人在不同类型下真意殊异,判决结果结合具体情形理应不同。类型区分的决定性要素是当事人缔结买卖合同的意思,以此为标准将... 以房抵债下受让人是否享有物权期待权一直存在争议,原因在于以房抵债仅仅是总结性概念,其指向多种具体情形。当事人在不同类型下真意殊异,判决结果结合具体情形理应不同。类型区分的决定性要素是当事人缔结买卖合同的意思,以此为标准将以房抵债分为买卖型及非买卖型两大类,在这两大类下又可细分出数个子类型。当事人在买卖型下形成的以房抵债合意,反映出真实的购房目的,与一般买受人无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当以房抵债受让人满足其他构成要件时其作为买受人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物权期待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房抵债 代物清偿 间接给付 更新
下载PDF
相对不生效力制度的新生与实际运用 被引量:1
3
作者 钟嘉儿 《私法》 2022年第1期92-120,共29页
相对不生效力是弥补不完全生效法律行为三分体系疲敝的产物,其活跃于预告登记、查封等领域。通说对相对不生效力的理解迄今仍停留在双重所有权结构上,其以适用范围为标准将所有权在不同主体间分割,这种结构除打破物权绝对性原则外还招... 相对不生效力是弥补不完全生效法律行为三分体系疲敝的产物,其活跃于预告登记、查封等领域。通说对相对不生效力的理解迄今仍停留在双重所有权结构上,其以适用范围为标准将所有权在不同主体间分割,这种结构除打破物权绝对性原则外还招致一系列不利后果,因此这种观点需要修正。以所有权转让预告登记为例,修正后的拟制所有权说不拘泥于文义将相对不生效力理解为有害处分在预告登记权利人实现请求权的必要限度内被拟制为不生效力,所有权先回归到出让人,再于法学上瞬间移转给预告登记权利人。这种新理解有助于澄清我国类似的相对无效概念的多重含义,并以此为基础促进相对不生效力制度在我国条文常见的“不得对抗”用语下生存空间的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相对不生效力 预告登记 拟制 相对无效 不得对抗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