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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化视角下待命时间的规制困境与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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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念珈 《天府新论》 CSSCI 2024年第5期110-123,160,共15页
数字经济的发展促使工时模式朝着弹性化、碎片化方向转变,待命时间具有过渡性、劳动可能性等特征,难以为现行的二分工时制度所涵盖。在数字化新型劳动模式下,工作时间界定的核心在于“受控性”和“基于用人单位利益”两方面,待命时间的... 数字经济的发展促使工时模式朝着弹性化、碎片化方向转变,待命时间具有过渡性、劳动可能性等特征,难以为现行的二分工时制度所涵盖。在数字化新型劳动模式下,工作时间界定的核心在于“受控性”和“基于用人单位利益”两方面,待命时间的相关权益受劳动法保护的正当性源于劳动者于此期间的受控制程度。从类型化分析到体系性构建的逻辑进路更能精准地规范不同情形的待命时间,应当基于“时间”的多义性重塑工作时间理论,承认“第三类时间”的独立地位,结合“受控性”和“空闲性”程度划分待命时间类型。对于属于“第三类时间”的待命时间,应当遵循分层解决的思路明确其权益保护方式,从而纾解待命时间认定难、处理难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待命时间 工作时间 类型化分析 第三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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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工时基准制度的完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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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念珈 《山东工会论坛》 2023年第6期70-81,共12页
新业态工时基准制度的完善,可以为从业者提供合理的工作生活保障,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新业态用工模式突破了传统工时制度的治理逻辑,现行工时制度的适用困境主要为以下三点:性质不明的在线时间和混乱的报酬机制使从业者工作时长... 新业态工时基准制度的完善,可以为从业者提供合理的工作生活保障,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新业态用工模式突破了传统工时制度的治理逻辑,现行工时制度的适用困境主要为以下三点:性质不明的在线时间和混乱的报酬机制使从业者工作时长及收入不尽合理,滞后且粗陋的特殊工时制度无法覆盖新业态工时模式的需要,尚未完善的原则性规定无益于平台企业与新业态从业者在工时约定方面的恣意。在我国劳动法由传统“二分法”逐渐向“三分法”转型的背景下,有必要突破传统劳动法治理体系,发挥算法的优势作用,完善特殊工时制度,构建任务计量型劳动基准,加强对工时条款方面的限制,以实现保障从业者基本权益和满足弹性化用工需求的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业态从业者 工时基准 在线时间 工时模式 特殊工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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