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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自动驾驶汽车侵权问题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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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梅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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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西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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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区域治理》
2020年第7期177-18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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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建立在传统的“人车”模式下,驾驶人在整个侵权责任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以过错为核心要素,若在自动驾驶汽车模式中遵循传统的机动车驾驶人责任则会出现无法认定侵权主体的情形,不利于受害人得到充分救济;而产品责任以产品缺陷为重要前提,自动驾驶汽车作为高新技术产品,若由普通的消费者、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承担产品缺陷的举证责任,将会出现受害者维权成本过高的局面,不利于产业的长足发展。因此,我们需要对传统的侵权责任进行新的解释,明确其责任承担主体。同时,辅以其他配套制度如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赔偿基金制度等来实现对受害者充分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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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动驾驶汽车
侵权责任
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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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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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不同应用场景下无人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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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项波
张志坚
钟梅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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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
江西理工大学“智慧法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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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8期156-168,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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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保护与数据权利体系研究”(18ZDA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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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基于无人驾驶汽车的特殊性,传统交通事故责任规则难以直接有效化解纠纷、合理平衡各方利益,尤其是难以合理确定责任主体。考虑到无人驾驶技术应用场景之不同,有必要区分公用、商用及自用场景,通过严格责任、合同责任和公平责任予以应对,将其纳入既有侵权规范体系内,类型化解决责任认定问题。同时,引入新型责任保险和赔偿基金制度,并借鉴船东互保协会模式来解决其侵权难题,以保障受害人获得充分救济,从而实现科技发展创新与法律平稳运行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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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无人驾驶汽车
交通事故责任
责任认定类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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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7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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