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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后利润分配顺序应予调整
1
作者
熊传科
闵杨波
《财会月刊》
1994年第10期32-33,共2页
《企业财务通则》规定,对非股份制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首先是弥补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违反税法规定的滞纳金和罚款;其次是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三是提取法定公积金;四是提取公益金;五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按这种顺序分...
《企业财务通则》规定,对非股份制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首先是弥补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违反税法规定的滞纳金和罚款;其次是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三是提取法定公积金;四是提取公益金;五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按这种顺序分配,形式上将企业自身利益放在首位。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样分配又轻视了投资者的利益,未能形成投资者的获利要求给企业造成的紧迫感。弥补企业没收财物、支付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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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分配顺序
税后利润
投资者的利益
分配利润
法定公积金
《企业财务通则》
年度亏损
投资人
滞纳金
顺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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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企业税后利润分配顺序应予调整
1
作者
熊传科
闵杨波
机构
湖北广水
出处
《财会月刊》
1994年第10期32-33,共2页
文摘
《企业财务通则》规定,对非股份制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首先是弥补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违反税法规定的滞纳金和罚款;其次是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三是提取法定公积金;四是提取公益金;五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按这种顺序分配,形式上将企业自身利益放在首位。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样分配又轻视了投资者的利益,未能形成投资者的获利要求给企业造成的紧迫感。弥补企业没收财物、支付滞纳金。
关键词
分配顺序
税后利润
投资者的利益
分配利润
法定公积金
《企业财务通则》
年度亏损
投资人
滞纳金
顺序分配
分类号
F23 [经济管理—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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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作者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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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税后利润分配顺序应予调整
熊传科
闵杨波
《财会月刊》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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