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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职员窃取“欠条”讨债之行为定性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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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阮鸿根 梁鹏 《法制与经济》 2015年第15期152-154,共3页
财产犯罪,要求犯罪对象必须属于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并且受害人存在财产损失。如何认定单位职员窃取"欠条"向债务人"讨债"之行为性质?笔者从认定欠条是否属于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的角度出发,确认"欠条&... 财产犯罪,要求犯罪对象必须属于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并且受害人存在财产损失。如何认定单位职员窃取"欠条"向债务人"讨债"之行为性质?笔者从认定欠条是否属于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的角度出发,确认"欠条"能否成为财产犯罪的犯罪对象。在此基础上,梳理学界对该类行为定性的意见,在对各个意见逐一评析的基础上,否定欠条可以作为财产犯罪中的数额较大的(普通)财物、否定第三人窃取的欠条被认定为财产性利益,进而否定该类行为有罪的观点,从而得出该类行为无罪的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欠条 财物 财产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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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肇事“致人失踪“”的刑法问题研究——以增设“致人失踪”作为独立犯罪后果为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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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阮鸿根 《青年与社会》 2015年第10期56-57,共2页
“致人失踪”作为水上交通事故的特殊形态,在该情况的处理上,鲜有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裁决。即使将水上交通肇事“致人失踪”案件移送刑事司法机关,在我国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之下,由于缺乏可适用的法律条文,办案人员也往往不... “致人失踪”作为水上交通事故的特殊形态,在该情况的处理上,鲜有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裁决。即使将水上交通肇事“致人失踪”案件移送刑事司法机关,在我国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之下,由于缺乏可适用的法律条文,办案人员也往往不予刑事追究。因此,为解决水上交通肇事“致人失踪”带来的刑法问题,文章将从现行法律对“失踪”后果的规定、水上交通肇事“致人失踪”的刑事司法处理模式、增设“致人失踪”作为“交通肇事罪”独立犯罪危害结果的可行性分析这三个方面展开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论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水上交通肇事 刑法处理模式 独立犯罪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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