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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防卫权的主观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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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上委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第1期39-40,46,共3页
为了鼓励、支持公民更好地利用防卫权,保护其合法权益,1997年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增设了无限防卫权制度,但是,我们要注意的是无限防卫权并不是绝对防卫权,其发动和行使有严格的主客观条件,尤其是无限防卫权的主观依据往往被研究者忽略。... 为了鼓励、支持公民更好地利用防卫权,保护其合法权益,1997年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增设了无限防卫权制度,但是,我们要注意的是无限防卫权并不是绝对防卫权,其发动和行使有严格的主客观条件,尤其是无限防卫权的主观依据往往被研究者忽略。其实,极端情绪的压抑作用应是无限防卫权的主观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限防卫权 罪过心理 主观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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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储存枪支散件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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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健 陈上委 韦娜 《人民司法》 2021年第23期22-25,共4页
【裁判要旨】枪支散件的专用性是指散件专门用于特定型号的枪支,散件有其他用途并不能成为否定专用性的理由。具有专用性和功能性的枪支零部件系枪支散件。对于非法买卖、储存的枪支散件尚未组装成整枪的,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特... 【裁判要旨】枪支散件的专用性是指散件专门用于特定型号的枪支,散件有其他用途并不能成为否定专用性的理由。具有专用性和功能性的枪支零部件系枪支散件。对于非法买卖、储存的枪支散件尚未组装成整枪的,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特定型号枪支枪口的比动能范围,不能不加分析就按照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得出整枪枪口比动能低的结论。非法买卖、储存枪支散件情节是否严重,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及其精神实质加以把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买卖 枪口比动能 司法解释 存疑有利于被告 裁判要旨 专用性 特定型号 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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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黑协作”组织形式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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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上委 《人民司法》 2019年第35期30-32,共3页
【裁判要旨】“黑黑协作”如果具有组织性,就可以认定为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之间的合并;“保护伞”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事前通谋,为其犯罪活动通风报信、提供便利,构成共犯;罚金刑与没收全部财产刑属于不同种类的附加刑,应当并罚。
关键词 黑社会性质组织 罚金刑 财产刑 附加刑 通风报信 保护伞 共犯 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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