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台湾法律学者对“戡乱终止后”法制重整所作之努力
1
作者 陈传岳 《法律学习与研究》 CSSCI 1992年第2期71-76,共6页
一、前言1947年12月25日"宪法"施行后,理应实行宪政,以建立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不料因发生内战而发布戒严令,国民大会颁布"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赋与政府可以"戡乱"之能力。"政府"... 一、前言1947年12月25日"宪法"施行后,理应实行宪政,以建立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不料因发生内战而发布戒严令,国民大会颁布"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赋与政府可以"戡乱"之能力。"政府"迁至台湾,数次修改临时条款,使动员戡乱临时条款体制,愈加坚固,对于宪法之诸多规定,或予变更,或予冻结,以偏离宪法之实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总动员 比较法学 特别刑法 法律学 宪法 法制 台湾 重整 国民大会 条例
原文传递
台湾企业与国外企业从事合资事业之有关法律问题
2
作者 陈传岳 《法律学习与研究》 CSSCI 1990年第4期43-49,共7页
一、引言(一)何谓合资事业"合资事业"一词系来自英文,就其文义,应指共同合作事业,惟甚多人著重于共同出资之特性,乃译成合资事业,本文予以援用。何谓合资事业,其确切定义,学者间仍有争议。一般言之,无非二以上之个人或企业,... 一、引言(一)何谓合资事业"合资事业"一词系来自英文,就其文义,应指共同合作事业,惟甚多人著重于共同出资之特性,乃译成合资事业,本文予以援用。何谓合资事业,其确切定义,学者间仍有争议。一般言之,无非二以上之个人或企业,共同出资,并各依特长提供技术、经验等,以合作经营某特定事业而言。就其共同言乃指彼此联合出资,各自提供其特有之技术,经验,相辅相成,以共同从事合资事业。就其合作言,乃指合资人以其联合或各自提供之资金、技术、经验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资 台湾企业 国外企业 经营事业 公司法 法律问题 契约 现有企业 出资 董事会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